危险源管理制度【实用】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险源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源管理制度1
一、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或场所,对其可能产生不安全及危险因素,通过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一种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危险源名称、危害物质及数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种作业活动导致危险源产生)、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按区域(或岗位)制作的话,如果某岗位重大危险源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话,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标识或说明重大危险源特性及危害。
3、预防控制措施不应只包括作业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遵守规程等方面的描述。
三、告知牌符合标准:
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四、告知牌特点:
1、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权威性与一体。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绝缘、耐腐蚀、耐晒、耐高温,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五、适合行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冶金;
煤矿;
电力;
机械制造企业;
水泥、有色、烟草;
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危险源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 救护制度 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 教学制度 教导处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3
第一条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员工负责对在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 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 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 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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