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时间:2024-02-20 08:05:3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院学生考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1

  国际交流学院补考、重修和留级规定

  补考、重修和留级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需事先由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提交教务批准后方可做缓考处理。(Redo无缓考机会)

  2、学生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准参加该科目的考试,该生将参加该科目的补考。

  3、凡擅自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该课程一律作旷考处理,成绩以0分记录,不予补考。

  4、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修。

  5、国际预科阶段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作为考试不合格处理。

  6、国际预科学年学分未达标者及升学考未合格者,将不能升入专业课一年级学习。

  7、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期间,若有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学生须在毕业前重修该门课程。

  8、学生在专业课学习阶段,经过补考,一学年累计取得的学分数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总数60%的学生,作留级处理,学生将重新学习上学年的课程,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2

  第一章考勤范围、标准和计算办法

  第一条考勤范围

  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学院安排的政治学习、班会、实习、劳动、开会、等集体活动。

  第二条考勤标准

  (一)要求请假、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院规定时间返院者)为旷课;

  (二)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三)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四)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第三条考勤计算办法

  (一)考勤计算的基本单位为节(课时);

  (二)迟到、早退3次为旷课1节;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半节作旷课1节论;

  (四)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按规定折合课时计算;

  (五)6节折合1天。

  第二章考勤程序与请假审批

  第四条考勤程序

  (一)课堂考勤表每次课一张,由任课老师考勤,上完课后即自行将考勤表保管好。班长应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同学们对考勤有疑问,应通过班长与任课老师核实,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更正。

  (二)上课由任课老师考勤,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由班主任或负责该活动的老师考勤。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交由学生考勤。班长应及时将考勤表交任课老师,每次课程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签名,写明周次、课程名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学生科负责复核和汇总全院考勤,星期一公布上周各班的考勤情况。

  (四)班长、任课老师、班主任、学生科应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并承担责任。班长应经常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出勤情况,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任课老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考勤,并主动向班主任反映有关情况;班主任应全面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经常检查班长的工作情况,严格按请假审批权限办事;学生科应做好全院学生考勤的复核、汇总工作,及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作出处理,并向教务科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务科定期向各教研室、组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各环节相互监督、检查,共同把考勤工作做好。

  第五条请假审批手续

  (一)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包括病、事假),不得以电报、病假证明代替请假单。

  (二)病假须附有院医务室或医院证明,3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报学生科审批,1周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三)事假必须在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1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报学生科审批,3天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按规定由学生科或主管院长审批的'请假,一律先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再逐级上报、审批。

  (五)学生干部无权批假。

  (六)学生请假须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班长。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当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补假的,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书面陈述理由,由班主任上报学生科审批。

  (七)学生在课堂上课时不得随便请假,有特殊情况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并于当天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给班长。未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或虽征得同意,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八)学生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班主任确实不在学院时,可找学生科的同志代理。

  (九)上课迟到者,下课后应找任课老师核实、更正考勤符号。

  第三章违反考勤制度处理办法

  第六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律通报学生所在单位或家长。

  第七条一学期累计旷课(包括迟到、早退等折算的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按下列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至29课时者,给以警告处分;旷课30至39课时者给以严重警告处分;旷课40至49课时者给以记过处分;旷课50课时以上者给以留校察看处分;旷课60学时以上者,折合为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作退学处理。

  第八条病、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四周者,作不能坚持学习处理,令其休学或退学。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3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奖惩规定

  奖惩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形式主要有:SQA·HND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等荣誉称号。具体评奖办法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院SQA·HND学生评奖办法》。第五十一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由他人代替、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学生的处分一旦通报,将归入学籍档案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英方,不得随意取消。第五十四条、学生对其处分有异议,可在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复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查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院长办公室提出听证申请。院长办公室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违纪申诉听证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离校,档案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4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xx、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5

  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九、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内,应说明情况,班主任签字同意后,送分团委书记处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

  十、学生请假七天以上(含七天),应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后,交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并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学生每学期旷课1/3以上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十二、每月学习部考勤汇总后,在团学周报上公布。旷课人员全院通报批评。

  十三、课堂考勤由学生会学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6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管理与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护理学院课堂考勤管理,依据《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课堂管理规定

  (一)学生要尊敬老师,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工作。

  (二)按时上课,遵守上课时间,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就座,保持安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要课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三)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讲与上课无关的话题。上课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打电话和发接短信,不得擅自走动和出入,不准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按违纪处理,合并扣德育学分。严禁在课堂上睡觉。课间不许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四)保持教室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准在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上涂画,不准就餐和吃零食,不准将饭菜和零食带入课堂。

  (五)团结进取,互相帮助,独立思考,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六)听课时要认真做好笔记。

  二、课堂管理办法

  (一)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管理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管理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二)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风监督员负责考勤。

  (三)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者以旷课论处。

  (四)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实际旷课时间超过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三次计1学时。

  (五)学生请假必须经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填写《请假单》,由班级学习副班长核准签字后,于课前上报给学风监督员,并由学风监督员上报给上课教师。

  (六)考勤表情况由各班学风监督员每周统计一次,填好一式两份《学生考勤周报表》,交护理学院学生分会学风监察部,学风监察部将汇总结果交至年级办。

  (七)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年级办反映,举报电话4673226/4673236。

  三、考勤办法

  (一)学风监督员课后将考勤情况登入《课堂考勤记录本》,及时交辅导员老师签字。

  (二)学生请假一律凭《请假单》,否则按旷课计。

  (三)一学期,上课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40学时(含40学时),扣德育学分1分。以后每增加1学时,扣德育学时1分。

  四、奖惩条例

  (一)违反以上课堂管理规定条目的`,每人每次扣1分。重复违反规定的,每增加一次,在上一次扣分分值基础上加扣1分。在同一周内连续二次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违规者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每人每次在原分基础上扣分加倍。

  (二)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者,每旷课一学时扣其本学期德育学分2分;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按《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德育学分中文明守纪一项记为不合格。

  (三)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年级办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对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辽宁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五)《班级考勤周誌本》、《学生考勤周报表》逾期不交达两次或以上的将对该班学风监督员进行通报批评,德育学分相应扣分。

  (六)每学期每个班级的课堂考核成绩为100分。核分标准严格按照本学期内课堂考勤结果(占总分80%)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情况反馈表》(占总分20%)统计。课堂考核成绩为本学年班、团支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每学期对从事学风监察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风监督员进行一次考评,对于工作负责,表现出色的学风监督员给予德育加分及评优优先、物质表奖等。

  (八)对于课堂管理检查过程中受到表扬的个人、小组或班级,每人每次加0.5分。

  (九)成为护理学院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个人和团体,每人加2分,评优评奖及组织发展优先考虑。

学院学生考勤制度7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加强课堂纪律,监督课堂考勤情况,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素质,实现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了此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一、被考勤对象:口腔医学院所有同学

  二、考勤时间次数:周一至周五课间休息时,每周各年级至少抽查考勤四次。

  三、负责考勤人员:年级学生会、各班学习委员等干部

  四、考勤办法:学生会学习部安排各班学习委员2至3人在课间或课程结束时对所选班级进行点名考勤。

  五、责任要求: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抽查干部的考勤安排,督促他们及时到岗,对每次抽查结果要及时公布并每周汇总报办公室。考勤干部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循私,并将抽查结果及报学习部长处。被抽查班级要积极配合。

  六、处罚规定

  1)、根据《南昌大学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有关规定:旷课一节者,每人每次扣3分。

  2)早退每人每次扣1.5分。

  3)、考勤干部工作不认真或末完成考勤任务者,每人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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