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5 09:59:07 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胜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受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2、人力资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关键词: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民营中小企业;政策制定

  摘要:民营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没有与企业经营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的缺失或不当是民营中小企业常常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适合本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是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民营中小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

  一、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涵义及其主要任务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涵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科学地制定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和开发策略与措施,以便能够科学地预测、分析企业在变化的环境中的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以确保企业在需要的时候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需要的人才,并使企业和员工个人都得到长期利益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一方面要满足企业的目标、发展和利益要求;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将员工个人的利益融入企业目标中,满足员工个人的利益需求。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强调规划的战略性。所谓战略是指作战的谋略,是对企业全局的筹划和指挥。美国哈佛商学院安德鲁斯(K·Andrews)教授认为,战略从本质上讲,是要通过一种模式,把企业的目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形成自己的特殊战略属性和竞争优势,将不确定的环境具体化,以便较容易地着手解决这些问题。美国学者魁因(J·B·Quinn)教授认为,战略是一种模式或计划,它将一个组织的主要目的、政策与活动按照一定的顺序结合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可见,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就是要通过规划把人力资源各项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力地促进企业发展。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从结果上看,是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保持人力需求平衡;从过程上看,则是从战略高度来制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各种人力资源活动方案,保证人力供需平衡。笔者认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核心是制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主要任务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南和工作纲领。在战略规划层次上,人力资源规划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因素,预测企业未来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总需求。在经营计划的层次上,企业根据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量的预测,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人力资源方针政策和具体的人力资源行动方案。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可以划分为多个子规划,即人员补充规划、人员晋升规划、培训开发规划、薪酬激励规划、组织文化规划、退休解聘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劳动关系规划等。各个子规划的重点在于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项人力资源子规划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科学合理性,只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才能够保障企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为数众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影响重大。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不到位,尤其是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严重制约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匹配性差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的匹配性差。主要原因有:一是民营中小企业老板不重视人力资源;二是人力资源规划者的专业水平不高或者不具备企业发展战略素质,难以把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战略规划融为一体;三是企业经营目标的频繁调整。这些原因导致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企业经营战略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不能有机结合,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战略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诸多问题,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

  2.没有系统性

  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对于人力资源规划的总目标及其各项子目标没有正确、全面的认识。有的企业只有总目标规划,没有子目标规划;有的企业有部分子目标规划,但是没有总目标规划;有的甚至总目标和子目标规划的都没有。总之,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没有系统性或者系统性差,不能支持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3.没有战略性

  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都是以任务目标为中心,以人为本的理念还没有形成,还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自然不会把人力资源规划作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即便一些企业认识到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也做了部分人力资源规划,但是很少有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具有战略性,能够很好与企业其他战略目标相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人力资源规划发挥基础性的战略作用。

  4.没有稳定性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总规划也好,子规划也好,许多都是老板根据临时情况定的,没有人力资源规划战略思想的支撑,会随着情况变化而随时改变。例如,对于员工的奖励,由于没有稳定的奖励制度,有些老板会根据与员工的关系或自己当时的心情而定,这会导致员工不公平感的产生。又如,员工招聘,由于缺乏科学的岗位分析,没有招聘的标准,老板或招聘者在面试的时候就会跟着感觉走,甚至根据第一印象来决定录用员工,最终导致人岗不匹配,而人岗不匹配,就会经常的炒员工鱿鱼,不得不重新招聘,这不仅增加招聘成本,关键在于没有称职的员工在岗,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5.没有发展性

  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环境相对较差、生命周期短和周转资金少等多种原因,大多不做人力资源规划,少数企业即便有了人力资源规划,也只是制定短期规划,没有中长期规划。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缺乏全局性、长期性,人力资源规划的短期行为致使人力资源规划的简单重复性增加,可持续发展性减弱。而且多数企业都是从企业自身或者老板的利益角度来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忽略了员工的利益和发展,员工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抵触,员工得不到发展,企业的发展就受阻。

  6.公平性差

  对员工而言,公平感是十分重要的。不论是任务分配、工作过程感受、晋升速度、物质收入分配,还是社会认可和赞赏等,不论是哪一项,只要员工感受到不公平,员工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影响工作效率,严重者还会跳槽或搞破坏。然而,在民营中小企业中员工常常会感到多种不公平,这往往会促使员工或是逼迫性的工作,或是消极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差。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人力资源各项子规划没有做好,没有公平的制度和措施。

  7.激励性不强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激励性不强。分配是一种艺术。同样一个蛋糕,可以分配得让人人开心,也可以使人愤怒,关键在于怎样一个分法。民营中小企业虽然资金少、创造的利润有限,可供分配的蛋糕小,如果分配制度合理,同样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薪酬设计,在结构上,或者过于僵硬,或者过于弹性化;在等级上,级差或太大或太小;在水平上,大多低于同行业的水平,采取最没有激励性的薪酬水平滞后战略。总之,民营中小企业薪酬激励性差。

  8.可操作性差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大多是非专业人员,而且老板也不够重视,无论是人力资源的招聘政策、培训政策、激励政策还是对企业和员工都有重大影响的薪酬政策都不够细化,大多只是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粗线条的管理办法,或者与本企业的实际根本不符,可操作性不强或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策略

  民营中小企业虽然受到观念、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因素影响,在人力资源规划上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制定出正确、清晰、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如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有吸引力的培训开发政策、公开透明的晋升和流动政策、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就能保证企业对各种人力资源需求的如期实现。虽然各个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有差异,但一般而言,采取以下制定策略,可以在较大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主要问题。

  以企业经营战略目标为导向在我国人力资源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最好是先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来制订和调整企业经营战略,再根据经营战略目标来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同时围绕企业目前和未来的需要来制定各项人资源战略子规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制度和措施,以保证企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注重总规划的系统性和子规划的独立性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的基础和保证。为了使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目标体系相适应,需要构建相对独立的各个子系统,保证各项人力资源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企业各个分目标的如期实现,同时要注意各个子规划之间的联系性,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体系。

  1.激励性策略

  虽然制度在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具有强制性,但是,好的制度还应该具有激励性。例如,员工晋升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就应该指明晋升的条件、路径,让员工有努力的方向;在绩效考评中弱化惩罚,突出奖励;在员工培训中注重员工的发展,提升其职业能力;薪酬设计在体现公平的基础上,突出辅助薪酬的奖励性;在员工关系管理上注重沟通,营造和谐的氛围,等等。

  2.公平性策略

  公平的招聘标准和过程可以保障找到合适的员工;公平的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整体实;公平的绩效考评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平的薪酬待遇可以留住优秀员工,并使之保持较高的绩效水平;公平可以使得员工关系和谐,增强合作力。总之,各项制度的设计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公平,保证公平,公平既是以人为本的时代体现,是员工发展的前提,更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3.稳定性和连续性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保证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制度的稳定性不仅是员工心理安全的需要,更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可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在环境条件变化的情况下,需要调整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但是,需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换句话说,就是既要有稳定性又要有发展性。

  4.面上制度和点上制度相结合

  涉及企业规范的面上制度要严格,而各个部门的或企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点上制度要灵活。制度具有刚性,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和尺度,制度没有严肃性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过于僵硬的制度又难以达到其目的,而且作为一个企业,部门职能的差异性和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以及员工个性差异又要求制度的灵活性。这就要求在制度制订中需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因此,一个企业的各项制度需要在面上严格,在点上灵活。

  5.可操作性策略

  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相关的理论和经验,在做人力资源规划时常常借鉴或模仿其他企业,甚至是原样照搬;或者没有经过仔细调研,信息不足,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与本企业的现实脱节;或者太原则化,没有细化,等等。总之,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会引发其它矛盾。因此,民营中小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自己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才保证实现企业的人力需求平衡。

  参考文献:

  [1]张岩松,李健等。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精选精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xx.

  [2]李兵。民营中小企业应重视人力资源规划[J].企业研究,20xx,(12)。

  [3]王忠伟,唐志丹。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xx,27(6)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新时期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提出和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传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势在必行。所以针对当前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积极探索优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措施,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满足人力资源管理需求,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支持。

  一、当前我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适当的改革创新。但是综合分析,在当前我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限制了干部档案管理效果的提升和干部资源的合理利用,其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重视程度不足,基础性投入缺乏。部分领导人员尚未认识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推进缺乏有效的支撑,极大增加了干部档案管理的难度,不利于干部档案管理成效的获取[1]。其二,档案材料不完善,信息获取存在一定滞后性。由于领导人员的忽视以及缺乏有效的支持,直接造成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偏低,在搜集和整理档案资料的过程中不重视档案资料的全面性,信息获取不够及时,档案信息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也限制了档案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三,档案人员综合素质不足,对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存在限制。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当前我国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足,信息技术能力相对较差,无法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对干部档案做出科学的管理,甚至导致干部档案信息失真,限制了干部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所以针对上述问题,新时期应该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档案管理措施,为干部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良好的支持。

  二、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优化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创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应该注意挖掘档案资源潜力,提升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以科学的干部档案管理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一)加强领导人员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在组织开展干部档案管理的工作中,领导人员的重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应该借助一定的宣传教育让领导人员认识到干部档案在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而自觉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大干部档案管理投入,为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并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专门的督促和提醒,有效促进干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作用的发挥。

  (二)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

  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该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对管理工作进行适当的完善,逐步增强管理的科学化和系统化程度,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2]。在具体操作方面,应该注意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管理制度都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切实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为相关工作人员查询、借阅和使用干部档案提供一定的便利。唯有如此,干部档案管理才能够逐步实现制度化发展,整体管理水平也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对搜集资料的途径进行进一步整合展

  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对干部档案信息的搜集可以从多种渠道完成,但是信息搜集渠道的丰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息搜集的难度[3]。所以在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档案资料搜集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再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资料搜集措施,提升干部档案资料搜集的规范化程度,保证干部档案资料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有效避免档案资料流失问题的出现。这样借助对档案信息搜集渠道的整合,能够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良好的支持。

  (四)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基于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新时期在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教育和培训,让其认识到干部档案在辅助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其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4]。同时,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实施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相应的人才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干部档案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指导,积极结合干部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探索档案管理优化创新措施,在提升档案管理质量的同时,为干部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工作;

  3. 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

  7.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招聘工作;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问题;

  7. 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三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等。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业务需求,提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等。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九条 招聘原则

  1. 公开招聘原则:所有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竞争上岗原则: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 人岗匹配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素质,选择最适合的人才。

  4.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条 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招聘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计划,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 组织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

  5.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6. 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7. 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 试用期管理

  1. 新员工入职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

  3.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第五章 培训与开发

  第十二条 培训原则

  1. 针对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2.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多样性原则: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线上培训等,提高培训效果。

  4.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

  1. 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 岗位培训: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 职业发展培训: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职业素质、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

  4. 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方式

  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或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

  2.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

  3.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效果评估

  1. 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学员反馈、考试等。

  2.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十六条 绩效管理原则

  1. 公平原则:绩效评估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2. 透明原则:绩效评估标准和流程要公开透明,让员工清楚自己的绩效目标和评估结果。

  3. 沟通原则:在绩效评估过程中,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4. 激励原则:绩效评估结果要与员工的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七条 绩效评估内容

  1. 工作业绩: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2. 工作能力: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进行评估。

  3. 工作态度: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纪律性等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绩效评估方式

  1. 定期评估:根据公司的绩效评估周期,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

  2. 不定期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评估。

  第十九条 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1. 薪酬调整: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2. 晋升决策: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奖惩决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戒。

  4.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七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二十条 薪酬福利原则

  1. 公平原则:薪酬福利要体现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与岗位价值和市场水平相匹配。

  2. 激励原则:薪酬福利要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福利政策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 薪酬结构

  1.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绩效薪酬: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3. 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

  4.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

  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2. 晋升调整:员工晋升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3. 特别调整:根据特殊情况,如市场变化、员工个人情况等,进行特别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福利待遇

  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2.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带薪年假。

  4. 其他福利:如体检、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等。 第八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

  1. 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 劳动争议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劳动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RL—1人力资源配置原则

  1、全院各类人员的配置均应在上级规定的人员编制数和医院当年的招聘计划内进行。

  (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人才梯队结构合理;

  (2)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凡是调入或招聘人员必须根据上级各主管部门调动、招聘政策进行。

  2、人员配置工作应以加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

  (1)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

  (2)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3)对重点学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人员配置中要优先考虑;

  (4)人力资源配置适应自身科室服务管理需要,服从医院管理大局。

  3、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在院执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

  (3)引进人才应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4、医院科室间人员调动,需认真执行我院关于院内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

  5、根据实施效果,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持续改进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6、其他条件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和毕业生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RL—2全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人员管理,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厅发[20xx]1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使用范围

  聘用范围为在我院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2、人员聘用与合同签订

  医院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职务变更、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情况时,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应做相应变更。

  (3)医院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的期限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医院与之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1)根据受聘人所学专业及工作能力确定受聘岗位,并由医院确定受聘人的岗位职责要求。

  (2)受聘人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医院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医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3)在聘期内,医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协商后,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

  4、岗位纪律

  (1)医院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受聘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2)医院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3)受聘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

  (4)受聘人如违反规章制度或岗位纪律,医院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5、岗位工作条件

  (1)医院保障受聘人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公休假日等规定,对受聘人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3)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受聘人提供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6、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1)医院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受聘人从事的岗位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受聘人的工资待遇。

  (2)受聘人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享受国家、省市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中未尽的权益及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因公或非因公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均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院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缴付各项保险。受聘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医院从受聘人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人。

  7、聘用合同的变更

  (1)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3)合同确需变更的,由医院、受聘人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4)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医院可以调整受聘人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受聘人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对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8、聘用合同的解除

  (1)医院、受聘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②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③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医院、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⑤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⑥在见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③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⑤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⑥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医院:

  ①在见习期内的。

  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③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④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根据受聘人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①医院提出解除合同,受聘人同意解除的。

  ②受聘人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医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③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医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④医院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受聘人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受聘人在医院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8)合同解除后,医院应当为受聘人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受聘人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受聘人的人事档案,受聘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9、聘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终止:

  ①合同期限届满。

  ②受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③受聘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④医院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⑤医院、受聘人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聘用合同终止后,医院应当为受聘人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聘用合同的续签

  合同期满前,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受聘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11、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医院违约责任

  ①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受聘人支付赔偿金:

  a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

  b解除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受聘人经济补偿的。

  支付赔偿金的标准按照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②因医院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受聘人损失的,医院应当按照受聘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受聘人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受聘人的经济损失。

  (2)受聘人违约责任

  ①受聘人经医院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医院赔偿培训费,计算方式为:(培训费+差旅费)×10倍+培训期间工资、绩效资及福利。

  ②受聘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医院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③因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医院损失的,受聘人应当按照医院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医院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医院的经济损失。

  12、争议处理

  医院、受聘人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L—3关于加强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体现每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学术、科研水平,激发全院职工“满腔热忱,精益求精,群策群力创一流”的工作热情,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激励、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根据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几年来考核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不同的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⑤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⑤廉洁从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④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3、考核要求

  通过个人总结或述职,采取互相评议、科室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每位工作人员做出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

  4、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职业道德、出勤情况、技术水平及业务创新五个方面为考核标准。出勤情况参照《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扣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5、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1)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医院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2)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优秀率的比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7、合同制职工考核参照本考核意见执行。

  RL—4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职工队伍,实现职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总则

  (1)开展职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职工素质,激发职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职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职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职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3)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2、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职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②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③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④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5)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业务技能等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②业务技能等培训的组织实施。

  ③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职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职工入职培训工作。

  ④本部门(科室)参训职工的组织与管理。

  ⑤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3、培训实施

  (1)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各部门应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了解其培训需求状况。

  (2)职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内部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培训方式:

  ①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招聘的新职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轮岗、转岗职工的岗前培训由各用人科室组织。

  ②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职工实施不定期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③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培训前期准备:

  ①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②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参训率达到80%以上。

  ③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参训职工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

  (5)培训组织实施:

  ①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②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③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6)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①所有参训职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②培训期间的所有职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职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职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结束后,组织实施部门复印一份《培训签到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④职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或组织实施部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

  ⑤职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组织实施部门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职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①培训前应了解参训职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②培训中应了解职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③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4、培训成果的呈报

  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实施部门应将《培训签到表》复印件、《培训效果评估表》送人力资源部归档。

  5、培训档案管理

  (1)职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2)培训档案应包括:

  ①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②相关培训教材、教案和考核资料等。

  RL—5岗前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培训工作,使职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岗位,更快更好地胜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招聘及其他单位调入职工:

  (1)实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

  (2)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医院院情概况,包括医院的'发展历史、发展规划,医院精神、宗旨、院训、愿景,以及医院科室分布和基本职能介绍。

  ②医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③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④职业礼仪、医德医风教育。

  ⑤传染病防治教育、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⑥消防安全教育。

  ⑦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文件。

  ⑧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等规定。

  ⑨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

  ⑩医患沟通、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精神等人文教育。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岗前培训分为二级培训,即院级岗前培训与科级岗前培训。院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核。科级培训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科室布局、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各项基础理论技能培训等,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制定计划、执行与考核,培训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3、转岗、轮岗职工:

  (1)自新岗位报到之日起,职工由用人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并将培训及考核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2)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相关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工作质量标准、科室安全措施及职业风险防范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相关伦理及职业道德教育、科室消防安全教育等。

  4、岗前培训结束后,职工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医院各部门均有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的义务,必须重视并积极参与。

  6、职工岗前培训实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因故未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RL—6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办法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医院管理干部队伍,提高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增长阅历和才干,促使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重点岗位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轮换指在工作部门内担任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职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务任职。

  2、重点岗位是指从事招聘、会计、出纳、采购、招标、保管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3、重点岗位轮岗必须坚持“量才使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在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2年以上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时间。

  5、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在其他部门同一级别职务之间进行轮岗。

  6、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可在部门内或其他部门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岗。

  7、轮岗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请院党支部讨论同意后实施。

  8、轮岗人员必须个人服从组织,执行轮岗决定,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服从决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决定办理轮岗手续;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决定者,按人事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轮岗人员在轮岗前,必须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10、医院办公室对轮岗工作进行监督。

  RL—7关于加强院内人员调配的规定

  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动态调配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卫生人才队伍,现根据医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调配原则

  (1)必须掌握政策,坚持原则,任人唯贤,不得以权谋私。

  (2)各相关科室必须顾全大局,维护医院利益,以病人为中心,以满足医疗岗位需求为原则,遵守医院人事调配政策及相关规定。

  (3)未经医院同意擅离科室者,从其脱岗、离开科室之日起停发工资及其他待遇。

  2、调配审批程序

  (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院内调配的,须填写《院内调配审批表》,经调出科室、调入科室、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办理调配事宜。

  (2)凡按上述程序办理完调配手续的,必须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3)未按审批程序办理完调配手续的职工和部门,不得擅自调岗和使用人员,否则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4)原则上须于调配前5个工作日填写《院内调配审批表》,否则由此引起的绩效分配等问题由科室及本人承担责任。

  RL—8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1、为规范我院机构的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管理,制定本办法。

  2、凡需独立设置的部门、科室,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机构设置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的申请。

  (2)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部审核论证。

  (4)提交院党支部会议研究。

  (5)新增的医疗机构需按照审批权限上报。

  (6)院长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行文公布。

  3、经医院批准进行的机构设置和调整,经文件公布后,各有关部门须按照公布的名称和编码进行规范和更正。

  RL—9人力资源紧急替代制度

  为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患者就诊的连续性,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科室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人员替代排班明细表,并确保人员通讯畅通。

  2、根据岗位责任制,各科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换班次或找人替班。

  3、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或无法到达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半小时汇报科室负责人并报告正在办理及待办的工作,科室负责人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并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办理情况应及时与科室负责人及原岗位人员交接清楚。

  5、在紧急情况下,科室负责人有权直接调配不在岗的科内任何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来院参加急救或医疗保障工作。

  6、若科室内替代人员不能满足需要,应由科室负责人向医务部、护理部等主管部门提出院内人员替代申请,各主管部门有权直接调配相应科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

  7、未按本规定进行岗位人员替代,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相应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替代人员的责任。

  8、各科室应根据人员紧急替代方案,把人员替代原因、工作完成情况等做好记录汇总并做出相应评价及整改。

  9、医院各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替代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应科室人员紧急替代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RL—10医院职工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2、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3、对职业危害的干预,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条款为主进行预防。

  4、医院主管部门及有关科室,应熟知医院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具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安全防护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

  5、对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及时告知职工,让其知晓工作场所中可能引起职业危害的相关情况。

  6、各部门、科室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应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

  7、医院应有卫生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职业安全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业防护、职业安全和操作规范等岗前培训;并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防护及职业安全培训。

  8、医院为职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健康问题,让职工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务。

  9、当发生职业病危害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有关职业防护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0、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对已受职业损害工作人员,应给予积极的合理的治疗,可据情调整工作岗位,以促进职工康复。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引进

  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

  (一)管理、技术员工:

  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

  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

  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

  (二)非管理、技术员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选

  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

  (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

  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

  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

  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

  (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限:

  (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月。

  (二)市场营销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三)员工试用期内待遇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批,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对试用人员开出内部调令,试用人员持调令在三天内,必须到用人部门报到,五天内用人部门应将回执单传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凭回执与调令核查考勤。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顺延五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司员工:

  (一)被通缉、被判刑、解除公职者;

  (二)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

  (四)亏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适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疾病者;

  (七)年龄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到行政事务部领取员工转正定级表,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领导鉴定,报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事务部给予转正定级。

  第五章担保

  第十四条接触公司货物、货款、现金、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办理风险担保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岗位情况的实际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担保管理办法》具体确定担保方式并且签订担保协议书。

  第六章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在职期间培训制。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事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上岗。

  第二十条员工的内部培训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由部门具体组织,行政事务部备案,一般培训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派有关培训时,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初审和行政事务部核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

  (一)在职员工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成人教育学习,国家承认学历者,对规定的考试时间需要请假的按出勤对待,面授课时间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凭通知单提前请假)。

  (二)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培训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参加职称考试需请假的按出勤对待,考试通过后,获中级职称(包含技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获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奖励1000元。

  第七章调配

  第二十三条经总经理批准与授权、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行政事务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调配所属员工工作,使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各部门员工岗位内部调动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调配,由经营班子讨论批准,且应在调配后七天内,将结果报行政事务部。

  第二十五条属公司各部门增补员工采取公开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员工增补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写出增补编制申请;

  (二)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编制审核,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发布招聘公告;

  (三)公开招聘;

  (四)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五)行政事务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六)交接报到。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接到调配通知书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岗位就任,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开;采取纵向逐级考核与横向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十条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现场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务部为公司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考核以中层干部为主、一般员工为辅,对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务部经总经理授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拟任人员有审查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每年的奖惩及人事调整挂钩。

  第三十四条公司推行“活力评估、动态转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部门、工种,评估出A、B、C三类员工,A类20%、B类75%、C类2—5%。

  第三十五条具体考核办法按《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惩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十七条奖惩形式: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处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员工做出特殊贡献的可分别给予通令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授予优秀正好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团)员、正好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经济嘉奖,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经济嘉奖分为月度先进部门奖励、特别嘉奖、“好一点工程”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绩效奖金:

  1、年终奖金的标准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内部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年终奖金从内部市场规定执行。

  3、签订责任状的从责任状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出勤在三个月以上的年底在岗员工、当年正常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岗员工。但当年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因员工本人违规受处罚离开公司的无年终奖。

  5、全年事假累计(不包括经批准的培训请事假的情况)超过三十天的无年终奖。

  第四十条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亦要受到经济处罚。

  1、受警告处分者,罚款20-50元;

  2、受记过处分者,罚款50-100元;

  3、受记大过处分者,罚款100-300元;

  4、因故意损坏公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额赔偿;

  5、因致伤他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由致伤人全额赔偿;

  6、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可由多人分担)按以下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7、员工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8、对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者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活力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转换”。

  第四十二条对于非中层管理员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动态转换,即按同类员工中“活力评估”结果为C类者予以转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末位转换制。

  第四十三条根据“活力评估”结果予以降级(职)、降薪、调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形式的动态转换。

  第十一章福利保险

  第四十四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生产制造系统人员。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系统居间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婚丧福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节日慰问物资、员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条员工医疗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的费用以医保卡支付。

  2、离休干部的医疗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医疗期待遇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非因工致残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职业病)员工劳动合同处理,按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

  5、员工工伤管理按劳动工伤部门规定及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五项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一)档案人事关系在公司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由公司办理五项保险。

  (二)原则上,公司不得招聘录用与原单位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确属城镇企业下岗职工或者事业单位留职停薪人员必须凭其与原单位的协议书证明,也不得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挂靠人事关系,而只能签订营销合同或者其它相关协议,必须由其在原单位自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个人或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持票据向公司申请报销。

  2.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为避免重复办理,这部分员工应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后办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婚丧、计划内生育分娩,享受慰问金:

  (一)在职员工生育小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致以贺仪100元;

  (二)员工结婚,公司致以贺仪100元(结婚男女双方员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计200元)。

  (三)员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将致以奠仪200元。

  (四)员工去世,除按国家规定给予丧葬费用外,公司致以奠仪200元。

  第四十九条公司鼓励工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条女员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一)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员工违反国家和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条档案在公司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统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计算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五十二条公司离、退休、内退人员原则上养老休息,不提倡从事他业,如因从事他业引起的伤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伤残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册员工。

  第十二章劳动鉴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设立劳动考评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非工伤的鉴定建议,医疗费责任的分析,报劳动部门鉴定,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劳动保险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所有员工的工伤鉴定及事故责任判断以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五十七条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负伤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伤待遇:

  (一)抢救国家、公司财产及他人生命致伤的,工资福利均按出勤对待,工伤医疗住院费用核报按工伤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内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伤残不能工作的,工伤住院期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申请核准每天可享受陪护费20。00元,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五十九条工伤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做事假论处。

  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

  第六十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轮休假。

  第六十一条员工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批,报规定的权限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经行政事务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二条请假核批标准:

  (一)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处、室、车间负责人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

  (三)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四)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第六十三条员工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又获电话认可的,书面手续必须事后二天内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完毕。未经核准的缺勤,以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消假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四条员工请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报行政事务部核准,部门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工伤、病假以外续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天,且每次只能续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均无权决定续假。

  第六十五条假期标准: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备(医保定点)医院证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须连续,不可中途分开(公休日在期间时不另行计算)。

  (四)产假:

  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并办理了一孩准生证的`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可增加15天,产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产育期间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请假期间按事假对待;

  3、产假期间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生育假:

  1、取环一天;

  2、放环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产后三个月内应采取节育措施,三个月内怀孕流产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以上休假期内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常休假不影响工资升级。

  (六)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丧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视同出勤对待。

  2、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处理。

  (七)轮休假:

  1、员工属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凭部门考勤可以累计入轮休假。

  2、轮休假不越年累计。属于休轮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以上各种假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星期六、星期日与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假休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时间,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实行星期六部门值班制。

  第六十七条国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节一月一日一天

  (二)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节三天

  (五)其政府机关规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

  第六十八条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一)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事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否则公司扣除辞职者一个月工资,并保留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

  (二)因公司不适用而被辞退的员工,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第七十条员工调离公司而转移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一条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时间确定为不经批准连续15天无故不上班。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行政事务部核准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并在五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用工计划,公司决定不需续签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及时办理有关离岗离职手续,但公司可发放员工工资到合同期满(管理、辅助人员按离岗前一个月本人的工资,计件员工按岗位工资2倍的标准发放)。

  第七十四条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自国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经公司授权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九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情况每年对本制度修订一次,未修订之前,以原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1、目的

  明确人事部关于人力资源的安全管理,以规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人事部。

  3、职责

  3.1人事部主管负责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训及人事考核的策划和实施。 3.2人事文员负责对新员工的招聘、背景调查,培训实施及员工档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负责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资源安全稽查程序,满足美国海关c-t防恐指导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员。人事部主管负责策划和督促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动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人事档案》 。

  4.2.1真假身份证的鉴别如下:

  a、手感:真身份证证身富韧性和弹性,假的证身较硬,不具弹性,易折断。

  b、视觉:

  a、真身份证网格直接印在证身上;假的印在过胶片上。

  b、真身份证'局'字外形上下整齐;假的则如正常字体。

  c、真身份证公安机关印章字体偏长,笔划采用隶书形式;假的印章字体属铅体字。

  d、真身份证防伪标志'长城图案'与'中国'字样鲜明,并会反光;假的图案与字样暗淡、不明显。

  4.2.2借用身份证识别:

  a、观察头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询问:生日、家庭门牌号、身份证号码、老家的习俗等。

  c、对比:将其身份证与其它证件(毕业证、婚育证等)。

  d、跟踪:借用的身份证一般不能长期持有,可在日后进行检查。

  4.3要求应聘者在《人事档案》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和联络电话。 4.4对所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保留记录,对员工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采用电话核实,对高校毕业证书可以上网核实,对员工是否有犯罪经历和吸毒历史,人事部要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查核,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背景调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4 .5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品质系统及政策,厂规、厂纪安全生产等,作好记录,存档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安排导师进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训内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识和识别非法进入、识别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举报内部阴谋及自身安全、危险意识,突发事件处理等防恐常识,并保存培训记录。

  4.7深入员工群体调查了解,着重调查了解员工中有否可疑现象,有否拉帮结派等。 4.8鼓励或奖励员工进行防恐安全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理异常行为和可疑对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

  4.9录用后的员工由人事部发放厂牌,员工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厂牌如果遗失必须立即申请补办,原厂牌编号作废,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进入。

  5、记录

  5.1 《人事档案》

  5.2 《厂牌遗失处理记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他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原则、政策、规定等作为主要编制依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以下七个环节构成:

  (一)招聘与任用;

  (二)薪酬与福利;

  (三)考核;

  (四)异动;

  (五)员工发展;

  (六)员工管理;

  (七)教育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

  第五条

  招聘及招聘原则

  在因员工离职、组织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或者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储备人才的情况下,需进行招聘。

  (一)公司招聘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员工的基本素质要适合所需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六条

  对外招聘程序

  (一)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登记;

  (三)资格审查;

  (四)考核(面试、复试);

  (五)报批、录用;

  (六)岗前培训;

  (七)模拟上岗或试用;

  (八)转正。

  第七条

  聘任(解除聘任)的审批权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解聘);

  (二)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进行聘任(解聘)的审批;

  (三)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人选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聘任(解聘);

  (四)部长(主任)由总经理聘任(解聘),副部长(副主任)由部长(主任)提名,报总经理聘任(解聘);

  (五)主管、科员的聘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用人部门聘任,解聘需出具解聘报告,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六)法律顾问、投资顾问、技术顾问等专家顾问的聘用(解聘)由用人部门报总经理审批;。

  (七)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按分级管理原则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解聘和辞职

  (一)聘任期内失职、渎职、违法乱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要随时解聘免职;

  (二)受聘的管理人员在聘期内本人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报告递交至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在辞职被批准后并完成所有辞职手续后方可离岗。对于擅离岗位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人员在聘任期内解聘、辞职者,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人选代理,需进行内部招聘的,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公布出内部招聘通知。

  第九条

  员工接到任职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就任新职。其薪资待遇自晋升之日起按新的岗位待遇执行。

  第十条

  部门经理任期二年,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竞聘。特殊岗位与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结合具体情况执行。

  第三章竞聘上岗

  第十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优秀人才的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并在公司内最大限度的为员工提供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机会与平台,除了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任命的人员外,其他管理岗位一律实行竞聘上岗制度。

  第十二条

  竞聘上岗的原则

  (一)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层次与能力水平,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挥才能的空间;

  (二)使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公司内部的实现成为可能;

  (三)公平竞聘,择优录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第十三条

  竞聘各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该岗位的职务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步骤:

  (一)成立管理人员竞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除了招聘人力资源部部长外,竞聘其它部门的管理人员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招聘基层管理人员时,必须与用人部门的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

  (二)由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信息

  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公开具体的报名时间、答辩方式,考评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

  (三)竞聘上岗的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要在内部招聘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竞聘上岗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四)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候选人:

  由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经过集体讨论与研究后,从符合竞聘条件的报名人中选出2~3名竞聘上岗候选人。

  (五)准备书面答辩材料:

  参加招聘竞聘上岗的候选人必须认真准备书面的答辩材料,答辩材料的内容必须与其所应聘的岗位紧密相关,主要内容有:

  1.个人简历;

  2.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完成本岗位工作的措施意见(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可按各部门与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自行设计);

  3.改进管理的建议和设想;

  4.对竞聘上岗所持的态度,今后的努力方向;

  5.上岗后需要上级领导解决的外部条件;

  (六)召开管理人员招聘竞聘上岗答辩会:

  由领导小组主持,请部分管理人员和一定范围的员工代表参加,答辩时间分别为:高层1小时,中层45分钟,基层30分钟,其中1/3时间用来自述,2/3时间用来回答提问。

  (七)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第四章录用

  第十五条

  新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试用,经试用合格后方可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第十六条

  新招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因品行或能力问题而不适合岗位的要求,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当事人中止试用并解除试用劳动合同,新招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中止试用和解除试用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员工一经录用,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好相应手续:

  (一)填写《基本情况表》;

  (二)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三)递交1寸彩色照片4张;

  (四)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常住户口复印件各1份;

  (五)递交原工作单位的任职及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试用期限

  (一)对于新招聘的员工,要按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试用期限如下: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营销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生产工人及辅助工种的试用期为3个月;

  4.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经试用部门提议(或试用人员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其试用期限(营销人员如需延长试用,其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当在职员工的职位发生提升时,要对其实行试用(同级调岗或副职升正职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业绩优秀者可按第十九条转正程序申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十九条

  转正(或延期)申报程序

  (一)试用期满(或试用人员提出提前转正)后,试用人员愿意转正(或延期转正)的,由试用人员提出转正(或延期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自我总结报告,部门签署试用鉴定意见;

  (二)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由该岗位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同意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正式聘任。

  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公司现行工资方案以及试用岗位工资标准的最低档次的70%执行;存在特殊情况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当事人面议商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劳动合同的期限为:长期合同5年;中期合同3年;短期合同1年;试用期合同1-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公司要与机要岗位人员、专业岗位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签订长期合同;与普通岗位人员签订中期合同;与临时工签订短期合同;与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当试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并被批准转正后,即可协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特殊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特别约定年限,实际聘用期限依据聘约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机要、重要、专业岗位的界定

  (一)机要岗位的界定:办公室秘书、人力资源与档案管理人员、电脑管理员;

  (二)重要岗位的界定: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营销系统管理岗位,供应系统管理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业岗位人员的界定: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聘任为财务、工程技术岗位等系列专业岗位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原合同约定条件及相应条款执行。合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发生劳动合同与劳资关系纠纷时,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的政策制度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调解处理;如人力资源部调解无效,则报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员工异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异动是指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职责发生变动,包括员工的晋升、降职、迁调、解聘、辞退、辞职等。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任某一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予以配合,服从公司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新的岗位报到(有特别约定者除外).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将人员进行适当调配,以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二十八条

  晋升包括:

  (一)组织阶梯的晋升,即职位级别的上升;

  (二)职级变更,即被聘为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位等级上升等;

  (三)工作扩大化,员工被赋予更大的责任,工作范围扩大。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晋升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员工的成长,晋升的重点对象主要有:

  (一)在工作目标完成方面具有优异表现的员工;

  (二)在工作创新方面具有杰出贡献的员工;

  (三)在管理、技术等领域表现出较高的才能或者潜力的员工;

  (四)人才稀缺度较大且对企业的影响较重的员工;

  (五)为企业储备的接班人员。

  第三十条

  员工降职的内容与操作同晋升互为逆向。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迁调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对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进行变动,奉调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赴新职单位报到。

  第三十二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属于公司部门正副职以上岗位人员应于7日内、主管及其以下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部门报到;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但累计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十三条

  调职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手续者,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直至移交清楚后,方可赴新职位就任。调职人员移交手续按离职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代管或由直属主管领导指定人员代管。

  第三十五条

  员工确定岗位后,在一年内不得变动工作岗位,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一)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门领导提出对员工进行岗位变动的;

  (二)因员工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三)员工在工作期间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六条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出于某种正当理由,终止与某员工的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提出辞退:

  (一)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后仍不合格者;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行为触犯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辞退条款者;

  (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情节严重者;

  (五)不服从岗位调动者;

  (六)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但尚未构成刑事处分者;

  (八)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

  (九)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者;

  (十)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十一)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者;

  (十二)按公司目标管理制度要求,考评不合格者。

  第三十七条

  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一次性发放所欠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及其他政策待遇。

  第三十八条

  解聘是指公司或部门对员工的岗位职务解除聘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或部门有权解聘:

  (一)拒不执行上司指派的与公司业务或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任务达三次者;

  (二)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经三次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改者;

  (三)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四)侵占公司财物达500元以上者;

  (五)一年内连续考核三次不及格者。

  第三十九条

  辞职是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并被批准离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辞去原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有权提出辞聘或辞职:

  (一)按照《劳动法》、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个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

  (二)公司无法提供所需基本的工作条件与工作保障的;

  (三)公司所承诺的薪金及劳动保险等待遇无法兑现的;

  (四)因身体不适等个人原因的;

  (五)对所担任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第四十条

  除名

  (一)员工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公司有权予以除名,终止劳动关系;

  (二)员工达到除名的规定期限时,所在部门应填写《员工自动离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予以除名;

  (三)被除名处理的员工不计发当月工资、经济补偿金部分。

  第四十一条

  开除是给予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的强制命令犯错误的员工离开职位,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做出开除处理

  (一)造成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受到损害者;

  (二)严重违反操作规定程序,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设备重大损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公司名义、财产和内部商业秘密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四)营私舞弊,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收受贿赂20xx元以上者;

  (五)由于失职、渎职或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物及人身安全受损,或导致公司形象严重受损,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故直接人;

  (六)蓄意破坏,偷窃、毁弃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七)泄露、遗失公司机密文件或重要资料,损害公司利益与声誉情节严重者;

  (八)制造、传播谣言,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九)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刑事处分者;

  (十)煽动、唆使他人怠工、闹事者;

  (十一)玩忽职守,发生问题隐瞒事实真相,或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十二)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第四十二条

  部门开除员工,须先调查核实犯错事实,然后填写《开除员工审批表》,详细写明开除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按表上程序报批。

  第四十三条

  员工被开除处理,计发当月应得工资,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

  第四十四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普通员工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原聘任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90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按权限解聘后,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以前不得离职,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若员工向部门递交辞职申请书30天(中层60天,高层90天)后仍未答复,可视为同意辞职,员工可直接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十五条

  凡合同期未满而中途辞退或辞职,在获得批准后,根据岗位情况需要,可有7天的工作交接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交接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四十六条

  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规定:

  (一)在合同期未满因公司原因提前辞退员工,公司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发放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政策确定的固定岗位工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补偿金;

  (二)下列范围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1.在合同期未满,经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非因以上四种情况,因个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被公司除名、开除者,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对员工的补偿金,由公司一次性发放。

  第四十七条

  因故离开本公司的员工(包括调任、辞职、被辞退、被除名或开除),不管因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均应按规定与公司的相关部门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将记录在案,永不使用,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工作移交手续包括:

  (一)职责事务事项移交;

  (二)所经管财务事项移交;

  (三)未办理或未了结事项移交;

  离职人员应将其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楚,在其直接上级的监督下清点并移交给该岗位的接任人员,并且三方要在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九条

  以下岗位人员在离职时,须经公司审计员进行离职审计后方可离职:

  营销人员、采购员、管理人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董事长认为需审计后方可离职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条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解聘申请,报岗位的直接上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岗位的隔级上级负责人审批;

  (二)部门行文解聘申请人职务;

  (三)离职申请人员根据部门解聘职务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四)离职申请人员将相关移交手续结果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同意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报公司审批;

  (六)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处理离职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六章员工管理

  第五十一条

  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倒班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考勤规定及管理办法

  (一)正常工作员工应与早上8:00前进入公司,12:00下班,下午2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1:30)上班,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5:30)下班。倒班的除外;

  (二)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完审批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凡迟到或早退每分钟处罚5元,达5分钟(含5分钟)者,每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半天,除扣发半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半天,每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罚款100元/天;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规定时限,予以除名处理;

  (四)以上罚款,从违规者每月工资中相应扣除;

  (五)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扣部门考核得分1分,但每日的扣分与周的扣分不能累计计算:

  1.50人以下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二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五人(含)的;

  2.50-100人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三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八人(含)的;

  3.超过100人以上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五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十人(含)的。

  第五十三条

  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外出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

  (二)上班时间应注意以下事项,违反以下事项者,每项/次罚10元并扣减考核得分;

  1.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卡;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窜岗;

  3.上班时间不允许闲谈、吃零食或打瞌睡;

  4.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5.服从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四条

  假期种类及天数

  (一)员工除公司规定每周休息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1天(元月一日);

  2.春节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三八”妇女节半天(三月八日下午,仅针对女员工而言)。

  4.“五一”劳动节3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5.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二)婚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凭结婚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带薪婚假3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可享受7天婚假),配偶在外地工作并需要到该地完婚的,另给予实际路程假。

  (三)产假

  已婚女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年龄在21周岁以上者生育第一胎,给予产假90天,已婚女员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增加晚育假14天,已婚男员工,年龄在23岁以上且生育第一胎者,可给男方护理假3天;做计划生育手术(结扎、引产)的,按规定享受7天假期,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四)工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每年可享受4天的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工作满五年,每年可享受6天带薪假期,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每年可享受8天带薪假期。工休假当年享受,不能累加休假。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住院,住院期间的工资照发;出院后继续休养,须经公司指定医院鉴定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休养期间按原岗位基本工资计发。

  (六)丧假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时,给丧假3天,到外地奔丧的另加路程假。

  (七)探亲假

  凡在金晖连续工作满三年,单身者父母在外省、婚后配偶在外地(指从孝义出发当天不能往返,下同),每年可享受20天假期,往返路程另计;已婚者父母在外地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15天,往返路程另计。

  (八)事假

  员工遇事须在工作日办理的,事前应申请事假,事假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事假达半天起(含半天)不计发工资(确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除外)。

  (九)病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患病需请病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请病假2天以上的,在病假结束时,需凭医院相关证明(如:药费单、医生证明、住院证明等)销假。有作假行为者按旷工论处。病假一年累计不能超不二个月,原则上超过二个月按自动辞职处理(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假期有关规定

  (一)所有员工的请假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所在部门登记并核发准假条,销假时,请假人凭准假条到原核发准假部门核销,超假期而未按时核销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每月月终后5天内由所在部汇总上月请假数据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公司规定的婚假、丧假、工休假、探亲假,且在规定的期限的,发给固定岗位工资,其他假期不发工资,月内累计请假不超2天,请假期间的浮动岗位工资按足额计发;超过2天,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期浮动岗位工资。

  (三)员工产假按固定岗位工资的70%计算生活费,生活费在员工休满产假恢复工作后发放。

  (四)请假期间享受工资的,要在假期满3天内到所在部门销假,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同意后随工资发给。

  日工资标准额按”月实发基本工资标准÷当月日历天数”计算。

  第五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工人:1日以内由班组长审批,2-3日由工段长,4-7日由车间主任审批;7日以上由车间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二)科员:

  1.1日~3日(含3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3日(含)以上5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

  3.5日(不含)以上报上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三)部门领导:2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2日以上(不含)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四)公司分管副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七条

  公司实行退休制度,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工人岗位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应办理退休,退休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特聘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保证退休人员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对实际月收入不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予以弥补。

  第七章教育培训

  第五十九条

  为配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对员工进行各种教育和培训。

  第六十条

  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员工应通过教育和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一)对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现代企业管理所需的理论、观点和思维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形成一支初步具备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对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不断更新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职业素养,开始建立中级职业经理人队伍,并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一批合格的人才;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有关法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对基层人员,重点培养其所从事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挖掘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掌握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竞争能力、自信心、合作精神、职业道德,能胜任要求不断提高的各项工作;

  (五)所有员工都应学习公司、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十一条

  培训的方式

  (一)岗前培训:

  1.新进员工实施一、二级岗前培训,其中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二级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等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2.对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如:升职或改变原工作职责或改变到与原岗位工作性质不同的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岗前培训,此项培训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内容与新进员工的二级培训内容相同。

  (二)在岗培训:

  1.根据企业的需要,公司每年统一组织安排在岗培训;

  2.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的重点、目标、项目、内容、对象、人数、课时、形式、经费等),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3.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需要组织实施二级培训;

  4.以下情形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在岗临时培训:

  (1)设备更新;

  (2)管理改革;

  (3)新开办项目。

  (三)脱产培训

  由企业选送的带薪脱产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事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其薪资原则上按基本年薪或基本工资发放,亦可在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时由双方商定。

  第六十二条

  为了鼓励员工自学,员工参加专业资格或职称考试、培训、学习,按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假期:

  (一)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各种(类)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2天;需要到外地考试的,另给路程假。

  (二)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高等教育学历自学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1天。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本制度颁布之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外,均依据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包括临时工)。

  三、为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将进一步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增加员工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执行招聘程序。

  二、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试用手续,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时间为最后依据;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部门经理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时间。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

  三、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四、试用人员报道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司员工登记表(如实填写)

  4、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

  5、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即办理用工手续(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并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它手续。

  六、如合同期未满公司须裁员,员工补偿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计划性、时效性。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门。

  3、政策:

  公司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新增职位的计划。部门经理须填写职位说明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用人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聘用申请表后,按计划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招募:

  刊登招聘广告(报刊、网站)

  参加人才招聘会

  通过猎头公司

  内部调动

  员工推荐

  5、筛选人才:

  人力资源部从收到的简历中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简历转给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再次筛选。

  6、面试:

  简历经相关部门经理筛选后,由预先确定的面试小组成员(最少两人)分别对职位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填写完整的面试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复核。最终,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协商确定候选人是否被录用。根据具体情况,人力资源部会对职位申请人简历中描述的内容进行确认。

  7、面试小组成员构成:

  面试小组至少由职能部门经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构成;部门经理(含)以上职位,面试小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及所有副总经理组成。

  8、选拔人才:

  面试后,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成员的书面面试报告,确定职位的最终候选人。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定,签发试用通知书,部门经理(含)职务以上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发录用通知书,经职位申请人签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保留复印件。员工确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员工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

  八、临时工聘用

  1、定义:

  根据项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务3个月以下。

  2、手续:

  根据项目,各职能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九、人事批准权限

  1、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简化批准程序,缩短批准时限,特制定此权限。

  2、适用范围:

  所有与人力资源有关的申请。

  3、政策:

  员工或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提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办理。

  (表格中○代表拥有参与审批权限)

  项目级别总经理级部门级人力资源

  年度计划○○○

  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休假○复核

  自愿离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非自愿离职非经理级○○

  经理级○○

  离职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内部调动非经理级○○

  经理级○审查

  升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聘用临时工用工时间

  <=3个月○审查

  用工时间延长或>3个月○审查

  十、内部通告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内部做出通告:

  2、在职位出现空缺时

  3、在录用新员工,处分、辞退老员工时

  4、在奖励员工时

  5、在组织员工活动时

  6、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变动时(含薪资标准)

  7、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网络系统向公司所有部门做出内部通告。

  十一、内部调动

  1、目的:

  更好的使员工得到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所有员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公司鼓励内部员工申请(申请人须在原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内部调动的资格),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申请。

  4、具体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批准。

  5、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申请,通过各种方式通告员工。

  6、员工须提前与本部门经理讨论调动意向,并取得认可。

  7、员工将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公司招聘经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对申请人情况与用人部门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门经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10、如用人部门同意申请人的职位申请,须与申请人原主管部门经理协商其调入新职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门填写雇员职位变化表,交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主管变更。

  十二、内部推荐

  1、公司鼓励员工将人才推荐至公司,既能节省公司开支,又有利于人力资源部工作。

  2、对于将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十三、自愿离职

  1、公司正式员工在任何情况下提出自愿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总经理。

  2、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试,了解离职原因,总结经验,促进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非自愿离职

  公司对有下列情况的`员工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试用人员。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辞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规章屡教不改的员工。

  4、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有吸毒行为的,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

  6、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8、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

  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员工管理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三、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五、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六、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员工因工作需要试用办公设备时,由专人负责登记使用。

  八、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内的整洁。

  九、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

  十、员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专人负责。

  十一、员工因公外出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资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术程度等项目综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资调幅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重庆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附员工薪酬福利构成表)

  二、薪酬福利构成

  1、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结构)

  编号项目金额(人民币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补贴=

  d交通补贴=

  e餐费补贴=

  f增减款

  g社会福利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h应纳税所得=b+c+d+e+f—g—929

  i个人所得税税率

  j速扣数

  k个人所得税=h×i—j

  l实发工资=h+1000—k

  说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帐户银行代发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作为工资计发的考核依据。

  公司依照税法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税金。

  公司依照规定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调入、调出员工工作未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餐费补贴及交通补贴按日计发。

  公司每月向每位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工资发放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为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设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与假期规定—年假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员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时间休息、娱乐、与家人团聚,处理私人事务。

  2、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依据工龄的年限享受带薪休假:

  工龄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龄在四年以上的,工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总天数不超过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如当年未使用完,可顺延至次年三月底。

  员工在转正后有权申请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计算,如员工尚未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计算。

  已享受/未享受当年年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资扣除或补给。

  4、员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申请年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病假

  1、正式员工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新员工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带薪病假只能当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其它病假日期计算采取医疗期累计法。

  4、不超过1天的病假可不交医院证明,但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1天的病假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2天的连续带薪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5、新员工试工期满但公司工龄不满一年的,病假超过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6、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带薪病假用完后,在其医疗期内,依其公司工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

  医疗期1—3个月

  工龄1—3年按本人基本工资50%计发

  工龄4—7年按本人基本工资60%计发

  工龄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

  注:员工请病假连续超过3个月,工资按重庆市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8、具体规定:

  病假超过1个月的,其部门可另聘临时工补缺;

  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员工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手续:

  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

  病愈后提交医院证明。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病假期间):

  总结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

  应将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每月20日前将人员休假纪录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四、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员工婚假男员工婚假

  不满23岁3天不满25岁3天

  23岁及以上10天25岁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并经批准

  3、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五、探亲假

  1、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2、探亲假是指日历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3、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4、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所享受探亲假不足年假天数,可继续享受年假。

  5、员工经本公司正式录用才有资格申请探亲假。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如员工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则其假日按比例计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

  6、探亲费用(每年):普通员工、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硬卧火车票;高级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飞机票;部门经理(含)以上至副总经理(含)报销三次往返机票;总经理报销五次往返机票。(乘坐飞机均限经济舱)

  7、探亲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8、享有此项待遇的骨干外地员工须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六、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如遇下述情况,均可享受时间不等的全薪丧假。

  家属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或相应的有效证明。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

  七、产假/陪产假

  1、员工请产假/陪产假,应提前两周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报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批准。

  2、产假:

  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已婚女员工享有90个日历天的产假,晚育的女员工(超过24岁)除享有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

  3、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可增加15天休假。(须有相应证明)

  4、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月基本工资的60%。

  5、陪产假:

  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6、人工流产假

  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7、哺乳假

  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软盘、文件、图纸都属公司所有。

  2、机密的技术资料只限在公司资料室内供相关员工查阅,特殊借阅须总经理批示。

  3、机密资料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本公司。

  4、无论任何理由员工辞去本公司职务时,员工必须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种物品、软盘、文件和技术资料。

  5、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6、员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设备、资金、场地、材料、技术资料等条件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7、员工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袭他人专利及知识产权。

  二、员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

  第七章员工培训

  一、为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总体竞争力,公司将按计划进行各类培训工作。(附培训制度)

  第八章奖励

  一、公司将为优秀员工提供物质及精神奖励。包括表扬、奖金、升职等。

  (附奖励规定)

  二、奖励制度

  公司为奖励优秀员工、鼓励创新工作、提倡以人为本的思想,特设立此项奖励制度。

  1、总经理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设5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2、部门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团队。

  设20xx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3、团队奖:由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娱乐、野餐或聚会,费用由公司报销,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不得超过150元。

  4、嘉奖:每年奖励每个部门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包括5天带薪假期、奖励免费旅游等项目,三、评奖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为突出优秀员工,每年每个部门接受奖励的员工不得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0%。

  第九章处分

  一、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对其进行处分。

  二、处分类别:

  1、经济处罚:a:罚款b:降工资

  2、纪律处罚:a:警告b:降职

  3、行政处罚: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处罚的合理性,只有通过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的程序才能采取处罚行动。

  四、严重违法、犯罪的员工本公司将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详细奖惩措施见各体系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精神等;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 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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