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共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值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应急值班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停电、洪灾等),在应急处置期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三、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通讯保持畅通,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四、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五、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七、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应急值班制度3
1.为了提高我院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
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值班实行24小时制,采取院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
职能所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全面监控的机制实施。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守按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和下班时段17:30-8:00)和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分别安排。非工作时间应急值守由院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院中心总值班;工作时间的应急值守按职能分工、各有侧重的方式由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中心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责任人值守。
5.工作时间段应急值守分工:传防病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值守;
卫检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食物、化学、职业与环境中毒,核与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值守;血研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血吸虫疫情等相关信息的值守;卫生应急办重点负责上级单位、相关机构报告的卫生应急信息、救灾防病及网络直报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值守;中心办公室重点负责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众报告的相关卫生应急信息的值守。
6.总值班人员和中心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本规范的卫生应急信息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7.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8.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武汉市应向所负责人请假。
9.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相关处、所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应急值班制度4
第一条县水产局担负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办理向省、市县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保证各乡(镇)场和县水产局单位联络畅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场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第四条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
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国家、省、市和、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值班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七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1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副主任批准。
第八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九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
第十条各乡镇场要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接受县水产局的督察指导。
第十一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记录准确后,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它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四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县水产局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第十六条若发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以及因失职造成重大
工作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失职的责任。
第十七条渔业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
应急值班制度5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坪山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6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
3、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4、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备注: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深圳市区;
3、如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4、值班当天,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安排当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长期执行(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执行)。
应急值班制度6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健全日常值班、特殊时期和应急值班的值班体系,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根据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应急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和值班应急电话接听、值班工作反馈、及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特别是在遇到重大情况时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工作指令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而受到负面影响。
3、应急电话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工作失误或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疏忽致使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出现被动局面,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处分。
二、值班员职责
1、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职责。
2、熟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程序,遇突发事故有按照工作程序独立操作能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4、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收发传真,对收到的传真文件做好登记记录,及时阅读并转有关人员处置。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5、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6、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7、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应急值班制度7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本领,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订立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当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需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布置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当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把握本单位重点情况,适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乾净。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次序(精准明确到分钟)认真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认真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依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需时可帮忙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忙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当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
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娴熟把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短时间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点、特别重点突发公共事件。重点、特别重点突发事件或事件自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点、重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需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需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做事项,必需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碰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需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进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祸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需时进行会商,然后依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看法,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紧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定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紧密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适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依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快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管。
应急值班制度8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检查站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我站各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站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站属车辆、船艇等救援力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三、制订各类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习,确保全站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服务大厅做到24小时为执法相对人服务,不受休息时间影响。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站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五、完善各类应急培训,确保应急值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制度,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做好上传下达。
六、加强应急值班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9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值班实行严格的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总值班负责事件处理的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小分队长及队员负责事件处理措施的具体实施;24小时疫情值班人员负责疫情及咨询电话接听与记录,遇到疫情按规定程序及时逐级报告。
二、总值班原则上不要求在单位值班,但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工具畅通;小分队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到指令30分钟内到达。24小时电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除就餐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串岗、擅自离开值班室。我院值班室设在公卫科。值班电话:XXX手机:XXX 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或需要更换值班,必须提前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调整的人员必须登记备案。否则,视为私自换班。
四、为保证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值班当天,24小时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在上午8:15前用值班电话通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长由小分队长确认通讯畅通,小分队负责检查和落实。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处理疫情后,各种使用物品必须及时带回交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归位。队长应及时反馈信息,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将资料收集、整理交相关科室。
六、时间及地点
上午值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2:00~5:00
值班地点:公卫办
七、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要在职、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
2、值班要做好交接(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并将值班室钥匙等交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必须按时接班;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自行离开,否则按擅自离岗论。
3、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疫情报告时,要认真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值班接班报表》并及时(2分钟内)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对长。
4、接待来访者要礼貌、热情,处理问题要准确无误,解决问题有困难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杜绝拖拉、推诿。
八、违纪处罚
1、凡抽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者,每次处罚当班值班人员50元,如报告疫情,值班电话无人听接听者,除处罚当班值班人员50元外,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个月、解聘等处理。
2、对当班疫情小分队成员抽查时,每一次抽查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接通时处罚30元,当月连续两次以上扣6个月通讯费,如发生疫情,小分队通讯工具不畅通时,一次性扣发全年通讯费,如造成后果,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3、值班人员如不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接报表》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50元。
4、值班人员凡有疫情迟报,瞒报、谎报、误报、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100元,如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5、值班人员发生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发当日值班费,如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6、值班人员私自调换的除不发值班费外,如造成工作失误等后果,按规定同时追究私自换班双方人员的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0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基本原则、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1.2本预案适用于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通讯畅通,贯彻落实应急处理的法规。
3.2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3建立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并明确落实责职。
3.4应急小组负责人宣布进入和解除现场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宣布实施和终止现场应急预案。
3.5应急小组成员根据现场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和指挥现场人员伤害急救、故障设备的隔离抢险、人员疏散安置、维护稳定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并下达、落实有关应急指令。
3.6值班人员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3.7值班人员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处理有关情况。
3.8值班人员及时掌握本电站生产应急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理、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
3.9值班人员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指挥领导机构组织预案的实施。
3.10值班人员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协助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11值班人员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公司进行汇报。 4检查与考核
4.1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生部负责检查。
4.2对于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管理流程工作、未达到管理要求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考核。
4.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制度12
1、任何法定节日期间,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由办公室统一排出节假日值班表并提前通知。非经值班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值班领导带班期间不能离开县域范围。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到岗及离开时必须电话报告值班领导,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谢绝外来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好当天发生的有关情况的处理,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以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解决。
4、要做好值班的上下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跟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室钥匙、值班记录本及相关情况的交接工作,不得马虎。
如由于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导致重要事项不能及时处理的.或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的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3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值班制度14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制度15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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