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30 17:44:26 制度 我要投稿

运输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运输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运输管理制度2

  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业务员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二条 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在交付运输时应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第三条 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强调承担运输的企业必须根据所运的危险化学品性质,派出熟悉此类性质(危害、应急措施等)的驾驶员及押运员;正在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不得驶入商业区、居民区,不得在村、镇停留,如需驶入,必须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业务员必须如实记录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及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记录存档保存备案(至少保存1年);

  第五条 业务员在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时,必须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分清双方责任;主要分清双方以下方面的责任:

  1.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超载或驾驶员的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2.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脱离押运员的监控,导致货物的丢失、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3.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和押运必须定时停车检查所装货物的情况(尤其在通过危险路段前和后),如发生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4.如果企业委托给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的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

  第六条 业务员在运输车辆进行装车前,必须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是否在危险化学品品种运输范围内、运输车辆是否安装了警示标志、驾驶员是否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证、是否配备了押运员、押运员是否有押运证和是否在押运危险化学品品种范围内、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必须检查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 由供货货方负责发货运输时,业务员必须按运输管理制度内容向供货方强调安全管理,在供货合同注明供货方式及运输由谁负责委托;提醒供货方必须对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运输安全协议。

  第二章 铁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八条 必须委托具有剧毒危险化学品(氰化金钾)运输资格办理站,办理铁路运输;

  第九条 严格执行铁路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相对固定,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持有铁路局发放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必须按《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xx〕20号)在办理托运前,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在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运输管理制度3

  1、胶带选型应根据现场使用条件选用,其规格型号应满足运输要求。

  2、胶带采购应依据选定的型号,从具备资质条件的厂家中进行选购。

  3、对新皮带的验收,设备组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胶带先办理不合格标记和登记,并进行退货处理。

  4、新胶带下井应先办理领用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应从验收合格的胶带中发放。

  5、使用单位应加强皮带传动件的.管理和维护,搞好皮带输送机卫生,确保胶带正常运行。对刮破、砸坏等非正常损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井下撤换的皮带应及时上井,并妥善存放。

  7、设备组应对所有皮带进行统一管理,建帐登记。严禁乱领、乱用、乱发放。

运输管理制度4

  1、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

  2、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由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押运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

  3、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仡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4、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同时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

  路线。

  7、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9、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

  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7。公里、不高于每小时9 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 0公里。

  10、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安全技术说明书、无安全标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

  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晶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戴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6,在提货时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

  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需告知承运人;

  9、需采购员臼行办理托运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货物运达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0、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样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船、飞机。

  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全体员工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千粉灭火器等。

  3、严禁在作业场所、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

  4、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 5、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现场秩序。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对其质量负责。

  2、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3、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的有关安全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4、不向任何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5、发生人身、污染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不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及销售危险化学品。

  7、不采购、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8、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9、销售化学品时同时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下传给买家。

  10、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押运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

  11、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2、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13、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

  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运输管理制度5

  1﹑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2﹑严禁超载运输,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3﹑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4﹑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少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

  5﹑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山坡地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应保持适当。生产干线、坡道上下不应无故停车。

  8﹑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应谨慎通过,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9﹑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

  10﹑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11﹑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12﹑建立各类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13﹑带式运输机作业要求:不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运输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煤矿辅助运输事故汇报、分析、追查管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是指除煤炭运输以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应正确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五)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按照《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辅助运输事故责任

  1、凡属运输队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等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运输队负主要责任。

  2、其它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的辅助运输系统(线路、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该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负主要负责任。

  3、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分事故责任。

  (七)辅助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填写《辅助运输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防范措施、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八)建立辅助运输事故档案,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部位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和防范措施。

运输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交通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原则下,结合本局、所(以下简称局)体制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局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进行管理。局财务活动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

  二、局财务管理必须坚持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目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全局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三、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及财经的规定,准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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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地入账,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四、各项上级拨入或其他取得的资金,能够保证机关必要的人员及公务经费支出。本着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

  五、本局实施的基建工程须编报工程整体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

  六、有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每年2次向党委会进行汇报。

  七、局财务管理必须严格坚持监督机制。财务科要根据核算资料和决算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每月向局主要领导上报交通、港、航三块资金收支情况表和各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三章审批制度

  审批实行局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制和一般开支实行在制度授权范围内的分工审批制度。原则上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才能列支。

  八、局机关重大支出项目一律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支出项目包括:(1)工程基建;(2)局各类修缮工程;(3)机关各类会议安排;(4)单位价值在2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5)一切用于职工的奖金、福利;(6)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支出。

  九、审批领导

  1、局长审批:

  (1)财务收支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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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金的借贷、划拨、补助、资助和赞助;

  (3)资产的增减、基建和大中修理;

  (4)学习进修、奖金福利等发放、补助;劳保医疗规定应审批的医疗费;各种分管副职额定以上的业务会议、招待、外交、出差等费用;人员的借聘及工资待遇等。

  2、分管领导审批:

  (1)业务接待费用、公务支出总额在7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700以上的,经报销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

  (2)差旅费用:差旅费用在700元(含)以内,由该出差部门分管领导审批;700元以上的,经该出差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局副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局长审批;局长差旅费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职审批。

  3、工程项目类建设开支审批:

  (1)工程基建及各项大中修工程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实施,由分管工程的领导审批;

  (2)工程间资金借用,由财务、工程科提出方案,由分管领导认可签字,再由局长审批;

  (3)交通、港、航基建招投标工程,在招投标合同范围内由分管工程领导按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如超过合同工程量时,工程科应严格按合同实际变化测算,若增减在10万元(含)以内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增减在10万元以上,工程科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及

  时向局长说明原因,增减在30万元(含)以上,应由局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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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子会议上说明增减原因,经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批;

  (4)交通、港、航基建、维修50万以下的工程(非招标工程),由工程科在实施前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①5万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工程领导直接审批;

  ②5万元以上的须由分管工程领导报请局长同意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③超30万元以上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5)局机关零星建造、维修工程办公室须在实施前须编排项目预算,由局长审批实施列支;2万以上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

  (6)养护资金拨付,由分管领导审批。

  十、局内临设的单立机构、部门的财务事项审批由班子集体研究另行规定。

  第四章牵制及复核制度

  十一、购置、建造、大中修理,要有预算、决算和合同。凡属专控商品和立项基建,应办妥专控手续(经办部门办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意立项的书面依据。

  十二、预算内的经常性发放的月度工资、奖金、福利等各类津贴,由办公室制单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后发放。(其中奖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必须经局长签字)

  十三、所有借聘人员必须由办公室拟定报酬、待遇和借聘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经局长签字,才能生效。

  十四、各类建设补助性支出由补助单位提供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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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部门审核,局长同意审批后方能办理。

  十五、各类文件或集体研究决定的支出都需经附文件及会议记录等支付依据,然后再按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十六、各类基建工程支出要有合同、决算。特别是进行招投标的大中项目支付,在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出具支付报告,由监理部门、工程部门、由业主代表及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由有关领导核准签字支付。造价决算时由上级部门许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最终工程造价进行的审核,调整相应的工程造价,然后根据决算审核书进行付款。

  十七、各类款项费用(包括差旅费)须简明填写用途或事由,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部门负责的签字,有关领导批准的手续。

  十八、每月采购的`办公用品和财产,必须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物品,除办妥审批、牵制等手续外,附办公室的登记凭证予以报销。

  十九、各类款项费用报销时,必须由财务部门核定列支账户,会计复核,出纳才付款。

  第五章原始凭证审核制度

  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二种

  二十、外来原始凭证分发票和收据。发票用于营业、经营性经济业务;收据用于非营业、非经营性经济业务。

  二十一、符合“发票管理统一规定”的发票和符合财税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企事业收款收据,着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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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牵制及审批是否齐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是否齐备;

  (2)票面的经济业务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否涂改;

  (3)数量、单价与金额的大小写是否一致。必需附件的,附件内容和发票是否相符;

  (4)票面的户名和户章是否一致,应盖“收款章有效”或“发票专用章”的是否加盖;

  (5)有否超越经营、金额、结算方法和时效等的界限。

  二十二、自制原始凭证必须事由清楚,牵制和审批手续齐全。

  二十三、为规范和简化手续,采取“报销汇总单”办法报销。汇总单既是自制原始凭证,又是原始凭证数量和金额的汇总。

  二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1)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2)不真实的原始凭证;

  (3)白条及企事业单位自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

  (4)混淆经营性质,超越经营范围的原始凭证;

  (5)超时效、超限额、超结算方法的原始凭证;

  (6)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大小写不一致、金额涂改的原始凭证。

  二十五、有下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予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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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要求更正、补充:

  (1)票户与章名不符,该盖而未盖章的原始凭证;

  (2)记载不正确,文字涂改而又未盖章纠正的原始凭证;

  (3)牵制及审批不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

  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

  二十六、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经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把好现金出纳关。

  二十七、设立现金日记账。日记账登记必须规范化,时序记录,日清月清。

  二十八、不准坐支,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动用挪用,不准私借或私挂。

  二十九、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相称。

  三十、出差或采购、维修、疾病等必须借款或暂领备用金的,均需简述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出差借款在返回单位后的三天内结清。其余借款均在事毕时还清。做到一次未清,二次不借。

  三十一、支票凭支票签发单签发。经办人员凭有效支票签发单向财会部门领用支票,办理登记手续。三天内把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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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根联附办好,报销手续的原始凭证交回财会部门,换回签发单,并予以销号。

  三十二、支票签发单应简明购货单位及用途,大约金额,签发支票账户及种类和号码。经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财会部门核定列支账户有效。

  第七章票据管理制度

  三十三、票据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实行进销存报核制。管理者必须具备《发票管理员》资格,不准直接使用票据。

  三十四、票据台账的设制按有关规定,但总账与分账间的勾稽关系要明确,进销存发生数要平衡,持票者明细账要清楚、正确。

  三十五、向上级部门领入的票据,凭上级部门的领票凭单,登记台账;向财税部门购入或自印的票据,凭发票,由票据经管人填制清领单,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发票人,登记台账。

  三十六、票据核销要及时、准确,并记录入账的会计凭证,使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互为稽核。

  三十七、持票部门要专人负责票据,填制票据内容完整、正确、清晰,服从票据管理员的指导。票据的报核必须及时,应随款报核的票据必须把款随解财务部门。

  三十八、票据遗失或短缺由持票人及时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经过,由持票部门盖章并负责人签字,经有关领导批

  准,予以核销。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

  -26-

  持票人负责。

  三十九、交通运输票据专项性强,必须专票专用。不准它用。票据管理部门有义务对各持票部门进行辅导,有责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核。

  第八章资产登记及清查制度

  四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外购资产、自制资产,外借或自用、有账和无账资产均需清查,登记入册。

  四十一、资产清查以办公室为主,财务部门协助。

  四十二、资产登记分类别项,设单项资产卡片和台账。一式三份,一份使用部门(者)留存,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存查。

  四十三、资产的报废、失灭、毁损或损坏,均须由该资产的使用部门(者)书面报告,办公室和财务部门鉴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或修复。

  四十四、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特别是家具用具、家用电器、移动通讯工具等。遇特殊情况,可以即时清查。

  四十五、新置资产除办妥报销手续外,还应办妥登记手续,才能向财务部门报销。

  四十六、外借资产除登记入册外,应把有局长批准外借的借条复印一份,交财务部门备案,待资产收回或处理后退回。

  第九章财务稽核制度

  四十七、财务稽核由局组成检查组或财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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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八、局组成检查组主要对以下财务部门为主执行的制度进行内审,重点检查预决算和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审批、牵制的执行力度。

  四十九、财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对各有关企业、部门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纠正;有重大问题或屡次不改的,收回或停发票、据、证,待整顿处理完毕,予以恢复。

  五十、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检查财务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本部门人员下站对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或补充。

  五十一、检查实行书面报告制,直接向局长及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章财务分析制度

  五十二、财务分析主要是本局所经济活动分析。包括预算分析和决算分析,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全面、部分,专题分析。

  五十三、财务分析是根据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统计资料以及通过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情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书面报告。

  五十四、财务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综合分析来说明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十五、财务分析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组织本部门人员实施,向局长汇报。

  本制度的解释责任属局财务科。

运输管理制度8

  为加强对危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保障危险品车辆安全行车无事故,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措施制定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为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每月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安全科每月组织开展两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严格要求驾驶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同车主签订了车辆委托检查责任书,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同时我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提前30日通知车辆按期审验和二维,严防超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

  (四)强化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运输和“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交通安全日”、“百日安全竞赛”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等活动,以印发传单、悬挂条幅,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我公司还利用短信平台每月向驾驶人员编发2条以上安全信息,特别是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时进行发布,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六)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我公司针对不同危化品车辆编制多套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锻炼了队伍,教育了员工,又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运输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标准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那么。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根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视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平安,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根底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视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展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根底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展,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展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进展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本钱,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本钱。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催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局部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

  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平安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展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催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防止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展,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本钱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展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本钱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展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本钱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3.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4.电器设备、平安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展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展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本钱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进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本钱。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进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那么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本钱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本钱费用。本钱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本钱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本钱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本钱支出。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本钱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展本钱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本钱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展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局部,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展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拟,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本钱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展。

  第四十七条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开展商联系,进展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展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平安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标准程式进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账并行的方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账与微机账进展核对。保持手工账与微机账一致。

  第五十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人员职责

  第五十一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核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按照经济核算原那么,定期检查分析企业财务方案、本钱方案和利润方案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企业参谋。

  4.依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完成企业领导交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3、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4、负责单位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十二章附那么

  第五十四条本方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方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场施行。

运输管理制度10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健康与环境安全。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化学品分类与标识

  2.库存管理与记录

  3.安全操作规程

  4.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

  5.培训与教育

  6.环保与废弃物处理

  内容概述:

  1.化学品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存储条件,规定清晰的.标签和安全数据表(msds)。

  2.库存管理与记录:建立入库、出库、盘点等流程,确保化学品数量准确,防止过期或失效。

  3.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搬运、存储、使用化学品的操作步骤,强调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4.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定期进行演练。

  5.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化学品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规定。

  6.环保与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置方式,符合环保法规。

运输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渣土运输管理,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根据贵阳市《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渣土是建筑垃圾的一种。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建物、道路、园林、广场、管网等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区、开发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的管理。

  第三条认真遵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建筑渣土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点。杜绝乱倒、乱卸的现象发生。

  第四条认真执行建筑方提供的`渣土排放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渣土承运任务。

  第五条即时做好渣土承运、消纳处置量的统计工作,如实填写相关记录、统计报表<单据>并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于早上7时至晚上8时在城区中心运输渣土<政府特别要求除外>。

  第七条渣土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须冲洗干净车身及轮胎,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

  第八条渣土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装载适量,保证在运输路线中不泄漏、遗撒。杜绝扬尘污染。

  第九条运输车辆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安排专人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的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的全程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不得私自非法运输建筑渣土。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请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相关条款。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运输管理制度12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

  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运输管理制度13

  1.库房安全规定

  2.化学品分类存储

  3.库房人员职责

  4.库房进出管理

  5.应急处理程序

  6.培训与记录管理

  内容概述:

  1.安全设施与设备

  2.人员培训与资质

  3.化学品标识与标签

  4.库房环境监控

  5.应急预案与演练

  6.访客与货物出入流程

运输管理制度14

  气瓶储存管理制度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对气瓶的存储行为,确保作业安全,预防因不当存储引发的事故。该制度通过对气瓶的分类、标识、存放位置、检查维护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降低潜在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内容概述:

  1.气瓶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气体气瓶的分类标准,规定相应的标识方法,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2. 存储区域:设定专用的气瓶存储区,要求远离火源、热源,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3.储存规则:规定气瓶的.摆放方式,如立放、固定措施等,防止滚动或倒塌。

  4.安全距离:设定气瓶与其他物品、人员的安全距离,减少意外风险。

  5.检查与维护: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气瓶的完好性、压力表的准确性等进行确认,及时维修或更换。

  6.应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气瓶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运输管理制度15

 一、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

  二、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严格遵守驾驶员行车有关规定)。

  三、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五、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中密集的场镇等外停留。

  六、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搭乘任何人,司机、押运人员严禁带烟火和在车上打手机。

  七、车上装的危险品种、数量应与运输证一致。

  八、车上货物堆码平整,不能高低悬殊。

  九、货物运输手续齐全,严禁人货混装,不同性质产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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