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3 18:02:18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集合[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制订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落实。

  2、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档案,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档案资料要设专柜存放,分类别、分年度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存;当年资料要用资料盒分类存放,且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和妥善保管。

  3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范围: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伤档案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记录、电子文档、视频监控图像等资料。

  4、 消防安全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伤档案须长期保存,社会承储单位安全检查与指导记录保存两年,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一个月,其他消防安全档案保存一年。

  5、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查阅和销毁制度,并制定相应记录和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和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2

  一、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如:教学档案、培训学员考勤、成绩、培训合格证、操作证等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教学档案,并以班(期)次为单位进行立卷。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材料:

  1、卷宗目录

  2、教学工作总结

  3、开办培训班的有关文件(计划、报告、批文等)

  4、教学大纲

  5、教学计划表

  6、考试试卷

  7、学员登记表

  8、学员考勤

  9、考试成绩登记表

  10、参加培训学员相应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材料

  (二)所有立卷材料应该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附件提供的样表及填写说明规范填写。表内所列内容、责任人签名、单位印章等不得随意漏填和缺项,没有内容的在卷宗目录栏内予以注明。

  三、职工技能培训档案,按班(期)次参照上款内容和要求立卷,分工种(岗位)按年度汇总,妥善保管。

  四、培训中心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必须专人专柜管理,按规定需移交单位档案室保管的应及时移交。

  五、档案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严禁涂改、剪裁,档案附件资料必须齐全。各类档案只可查阅,不得外借,不得丢失、损坏。

  六、凡归入学籍档案的材料,应及时整理,经科长审查后才能归入本人档案。所有资料要做到填报及时,数字准确,真实、可靠、齐全。

档案管理制度3

  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管理制度

  一、少年宫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

  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对少年宫形成的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物、人事、业务、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二、档案工作机构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定,规划少年宫档案工作。

  2.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立卷、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工作。

  3.接收档案并对室藏的全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利用服务工作。

  4.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三、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规章制度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及学生兴趣小组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3.科研档案:主要包括特色项目、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基建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基建项目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基建图纸、项目审批文件等。

  5.设备档案:主要包括各种活动器材、使用说明、技术图纸、技术操作规程、软件、技术参数、合格证、保修卡等。

  6.业务档案:主要包括辅导员培训进修、各种成果、获奖证明等。

  7.人事档案:主要包括辅导员、外聘辅导员、志愿者的工作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等。

  8.会计档案:乡村学校少年宫实行财务单列,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形成的报表、凭证、票据、预决算等文字材料。

  7.电子声像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各项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电子声像材料和配套文字处理材料。

  8.实物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重大活动、各种竞赛、外事往来等具有保存收藏价值的礼品、奖牌。

档案管理制度4

  一、严厉按照档案安全管理规定,配齐消防和安全管理因硬件设施。

  二、档案库房要有“十防”措施。即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水、防尘。

  三、库房内严禁明火、吸烟及寄存易燃物品,严禁将火种、食品、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四、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对档案装具进行除尘,以防止有害物质的腐蚀。

  五、按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日常温湿度记实,发现题目及时采取措施。

  六、严格遵守档案的审批、鉴定、销毁制度。销毁档案时,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在指定地点专人监督销毁。

  七、对馆藏档案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周全检查,主要核实帐、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题目及时报告、处理。

  八、对计算机内的档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丢失与损坏。

  九、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消防设备、更换档案保护药物。

  十、XXX人员下班前,要封闭门窗,锁好库门,堵截电源。

  十一、库房钥匙要专人保管使用,定点寄存,严禁外借。

档案管理制度5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销售合同文档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销售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

  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来往合同、协议、订单、确认书、价格变动函等(包括巨盛、中能、舒尔茨、内贸、外贸)。

  二、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收取相应客户的资质、往来的'调查表等,也属本管理制度的归档文件。

  三、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公司经营产品的采购、销售均须订立合同。

  2、业务合同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由销售部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销售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合同文档。

  四、合同章管理原则

  1、公司统一发放合同章,属销售业务使用的合同章发放到销售部。

  2、业务合同章除因工作需要留一枚由驻马钢办事处保管外,其余均由指定人员保管。

  3、各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用章时应填写用章登记表,并附上用章的文本原件或复印件,交由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若因工作需要带合同章外出时,须办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即行交回。

  、合同文档的管理要求

  1、合同文档管理可以按“公司合同管理”中“合同编号”规定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登计、监督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检索工具,以便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业务员可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合同档案登记表》

档案管理制度6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确保本单位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以及八步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档案归档范围:

  1、本单位的文件及业务材料

  ①本单位下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

  ②本单位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和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本单位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

  ③本单位办公会议记录;

  ④本单位各项人事材料;

  ⑤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各种资料、表格和报表;

  ⑥本单位接待上级单位或个人形成的文件、声、像等材料;

  ⑦永久性保存的信访投诉案件、违纪案件的档案材料。

  2、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区委和上级工会对本单位的重要指示、批示、批复、通报、通知等下发文件。

  (二)档案归档时间:

  1、根据八步区总工会档案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本单位各部室应在次年5月前按要求把本部室上年应归档的各类文件及业务材料,进行清理。然后,由各经办人员按照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形成归类大纲,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中心移交。

  2、会计档案可在财务部门保留两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再移交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各部室存放业务资料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门窗坚固,并设有防强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安全措施。

  (二)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其它杂物,进入库房不准吸烟。

  (三)本部室工作人员需查阅业务档案的需向本股负责人请示,批准后方能入库查阅,非工作人员则严禁入内,禁止擅自进入库房翻阅档案资料。

  (四)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调节库房的温湿度。常年库房温度保持在12℃-24℃之内;相对湿度在45%一60%之间。

  (五)经常检查库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三、档案保密制度

  根据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并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

  (二)凡需查阅档案材料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阅档室内查阅。对密件档案材料要按照规定范围阅档,不得随意摘录、擅自翻印。查阅时经办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三)复印领用有密级的文件或档案,需经部室负责人和分管副主席同意并联合签名后方可复印领用。档案上不得涂改、划线、增删和撕页,并应保护文件或档案的整洁。如发现以上违规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四)密件档案材料的销毁,要造具清册上报审批,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

  (五)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档案保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利用各部室现有档案库房保护设施有效地延长档案寿命,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部室的档案库房是本部室的机要部位,非本部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亦不得在内办公、会客。

  (二)未移交到档案管理办公室的各种档案资料,各部室档案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档案,做到卷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保持库房内走道的畅通。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四)根据现有库房设备条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等各项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五)离库时必须关好橱、柜以及门、窗,切断电源。

  五、档案查(借)阅制度

  为了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更好地为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查阅本单位办公会议记录以及财务等其它重要档案,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以上材料只限于有关人员在相关业务部室查阅。

  (二)凡涉及到个人的组织处理、历史结论、他人参保缴费情况等内容的档案材料,必须由各部室负责人出面查阅。

  (三)查阅档案不得离开阅档室,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查(借)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的整洁、完好。严禁将档案文件随意折抽、裁贴、填注、勾划、涂改、加点、污损。

  (四)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对所查(借)阅的档案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利用档案的记录工作。

  六、档案复印领用流程和管理制度

  (一)各部室人员原则上只能查阅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如需查阅其他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二)外单位或个人到本单位各部室复印领用文件或档案时,单位必须持单位介绍信,个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然后填写《文件或档案复印领用登记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由经办人上报到各部室负责人处,经部室负责人审查同意签名后方可办理,本单位各部室文件或档案一律不准外借。

  (三)各部室必须建立文件或档案复印领用登记台账,严格进行登记,必须注明领用日期、领用单位、领用人复印领用的用途, 并由经办工作人员和领用人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名。

  (四)各部室要做好文件或档案领用反馈工作,《文件或档案复印领用登记表》由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年装订成册存档。

  七、档案的统计和移交制度

  (一)各部室负责人每年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数据统计表交本单位办公室一份存档。

  (二)各部室向本单位档案管理办公室移交的档案,应严格按照要求移交。在移交时,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和盖公章。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档案管理制度7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

  5、各公司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行政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必须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行政部批准,且只带复印机,不带原件;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200-20xx不等的罚款元。情节严重者,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非本公司职工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公司高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阅览室阅览,不可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应对破损、字迹扩散或纸张太小的文件进行修裱、复制或加边,对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的文件折叠理齐。

  b)采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准确。

  c)结合文书材料的形成时间、彼此联系进行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结论在前,依据在后。

  d)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e)行政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f)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纸质移交清单及电子档移交清单,确认无疑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9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务必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务必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务必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务必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状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光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10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医院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办公室报告,公共卫生办公室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考核范围。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服务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

  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

  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

  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老年人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1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

  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验收报告;防火检查记录单;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

  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劳动教养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投资项目”是指:

  (一)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第二条

  (二)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六条

  (十四)历年经营业绩。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七条

  (十七)历年经营业绩。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统计资料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和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

  二、各类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分类、统一格式、分卷装订保存。

  三、纸介质和磁介质档案资料并存,且保持一致,磁介质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

  四、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密。

  六、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查阅使用,杜绝毁损和遗失,确保统计资料安全。

  七、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办理交接手续。统计资料档案移交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办理。

档案管理制度14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档案管理制度15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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