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0 10:25:56 制度 我要投稿

防汛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汛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汛管理制度

防汛管理制度1

  一、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2、降雨日,须准确做好记录。

  3、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4、连续大雨天气,雨量达30毫米以上时,须了解记录指挥部人员汛位情况。

  5、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联络,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汛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二、防汛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防洪法》,加大防汛执法力度,杜绝侵占、毁损防汛设施的现象。

  2、落实防汛指挥系统,按职责分工、明确,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储备,车辆和转移、疏散地点的'准备工作,组建快速机动有效的抢险队伍及联络网,做好防汛演习。

  3、防汛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熟悉并深入工地,能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和处理险情。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准确。

  5、凡未按规定采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防汛管理制度2

  1、公司防汛工作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公司各单位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上报。

  3、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防汛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4、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汛抗灾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汛前至少组织一次演习,以检验预案的执行力。

  5、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布置本单位防汛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对于突发的'汛情、灾情,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临时会议,提出应对汛情、灾情的紧急处理方案并迅速实施。

  6、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汛前本单位防汛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落实整改。

  7、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传达上级转发的天气信息,及时了解河道来水及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准备,做好预防工作。

  8、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物资的管理,负责上报防汛物资需求计划;汛期结束后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清理。

  9、当救灾现场发生可能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现场指挥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防汛管理制度3

  1、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3、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6、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8、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9、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10、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11、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2、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1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4、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15、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防汛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具体责任由项目部的各工区分管领导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开民一分部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长:项目经理施正宝

  副组长:项目书记赵永红生产副经理刘华生产副经理李永强

  组员:李东坡(安保部)李逢国(工程部)

  白子慧(财务部)周龙江(材料部)葛颖(经营部)杜玉生(测量组)孟香(综合办)黄爱装(试验室)

  第八条项目部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项目部将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项目部将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防汛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

  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

  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

  (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

  (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

  (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代储单位负责协助水利部做好储备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中央物资入库验收工作;

  (二)负责对仓库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调运中央物资工作;

  (四)根据授权和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十一条仓库负责储备日常管理,其职责:

  (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送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二)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中央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按照中央物资不同的特性和储备要求,加强仓库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四)参加中央物资的入库验收,负责清点、检查中央物资的接收入库;

  (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告中央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第四章调用

  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防汛管理制度6

  1、 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 物资管理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防汛管理制度7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防汛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项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应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6、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做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各单位、项目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汛管理制度9

  根据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物业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经许可不得介入;

  2.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却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4.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1kva、5a),收增容费元,凡不足1kw(或1kva、5a)的,均按1kw(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度表计算基数按度/月或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度/月的按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户)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5.已或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及缴纳的费用不退回;

  6.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7.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且造成电器线路故障的,除每增容1kw(或1kva)罚款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元罚款;

  (3)私自启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费、燃气外,每次还将罚款-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将处以其10倍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器线路(包括通讯、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元;

  8.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防汛管理制度10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值班阶段(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执行),汛期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机关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工作日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休息日及夜间值班设在调度值班室,节假日按照应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单位在汛期应设专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应有各相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应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值班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室电话、宅电及手机号码);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办公室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汛期值班,节假日和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由主要领导值班。

  4、各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记录,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现漏洞。坚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了解河道来水和天气变化情况,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相关人员到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6、如遇紧急汛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同时通知防汛抢险队伍、器材和物资待命。

  7、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地点及电话号码每年应向公司防汛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公司还应向地方防汛指挥机关报告。发生变动也应及时汇报调整。

  8、防汛值班电话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要保持通讯畅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员每天要与各生产单位联系,了解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工作情况。

防汛管理制度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实施。

  (二)水库安全生产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预防。要求水库管理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水库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个以内。

  三、具体责任要求

  水库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库周显要处张帖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库周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以上。

  2、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汛期安全

  1、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强防汛期安全意识。根据管理处制定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持汛期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库的安全情况,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3、汛前必须将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确保有足够的防洪库容。

  4、随时确保溢洪道畅通,经常查看坝外坡是否有渗水现象及异常情况。

  (三)放水设备管理及安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放水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放水设备的正常开闭。

  1、放水应按水利工巢全管理要求组织放水。

  2、确保放水设施完好,奋理人员严禁下井开关水阀。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认真完成各项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

  (二)年终考核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对因管理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重特事故的,交司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防汛安全责任制度

  一、目的

  加强施工现场汛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成立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施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常务副经理:是汛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项目经理不在时,负责指挥施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物资。

  4、安全副总监: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部门、分部进行整改,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暂停施工;协助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遇到汛期突发状况现场进行指挥。

  5、项目总工(副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编制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交底;参加项目汛期安全隐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项目书记:负责项目后勤管理及协调工作,做好项目防洪防汛工作;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负责现场与地方上的协调工作,事故后的善后及安抚维稳工作。

  7、安保部部长: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排水设施、防雷电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度汛。

  8、工程部长:负责协助项目总工(副总工)编制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编制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交底;参加项目汛期安全隐患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9、物资部长:负责现场的应急物资的调集,保证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能够在第一时间里调集应急物资,及时抢险。

  10、机械部长:负责现场的机械设备的调集,保证遇到汛期突发情况时能够在第一时间里调集应急机械设备,及时抢险。日常对机械设备进行功能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11、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项目书记做好后勤管理及协调工作、项目部驻地的防洪防汛工作;负责对项目部驻地的办公区、生活区的防汛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主要负责项目部驻地防洪防汛工作。

  12、工区长:负责对辖区内的防洪防汛工作,督促所属管理人员对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13、现场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防治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对施工现场水文动态进行观测,开展科学观察研究,严格做好预测、预防、预报工作。主要负责所辖施工现场的防洪防汛工作。

  15、各施工分部负责人:负责本分部工作范围内的各项防洪防汛工作。

  五、安全保证要求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排水设施、施工垃圾的清运、临建设施、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雨期的.准备工作

  1、雨期到来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气象资料,时刻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轻降雨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2、经常观察红旗渠渠河水升降情况,做好便桥、便道应急预案的实施。

  3、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整修和疏通。

  4、对工地临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5、露天堆放的钢筋、钢板、水泥等材料,应向四面自然排水,不得浸在水中。

  6、材料、设备等部门作好雨季施工准备设施,备足雨布、麻袋、胶鞋、水泵等物资。

  7、遇六级以上风和雷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严禁在高压线下从事施工活动。

  8、雨天、风天避免室外高空作业,不可避免时,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如安全带、穿防滑鞋等。

  (二)机械防雨和防雷措施

  1、所有机械棚应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设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漏电保护器应安全可靠。

  2、雨天前后进行现场用电线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现场的龙门吊必须安装防雷接地装置,避雷针设在龙门吊的最高点,接地线用8圆钢引下,接地使用L505MM角钢。

  4、各种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在雨季前全面检查,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均应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室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电源部位均要搭设防雨设施,防止发生漏电导致触电事故。

  (三)临建设施

  1、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

  2、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由各驻地负责人负责安排)进行不间断巡查;

  3、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四)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2、监控人(驻各工区电工)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汛前应认真检查本标段各施工变压器及驻地变压器的避雷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采用手摇式电阻测试仪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杜绝雷击事故的发生。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

  4、临时用电线路推行“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

  5、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持上岗证的电工完成。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有单位名称字样和“有电危险!”的警示语。

  7、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有门、有锁和防雨措施。

  9、潮湿作业区域照明用电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0、开关箱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

  11、凡使用的电线电缆不得有脱皮、露芯等易引起漏电的现象。

  12、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行车道时穿管敖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电。

  13、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箱拖柄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1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15、照明行灯有保护罩;行灯手柄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变压器采用双绕组型。

  1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距离不够时,采取隔热措施。

  (五)排水设施

  1、首先检查沿线原有排水设施是否因为我部施工遭到破坏;

  2、新建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3、工地现场和周围是否有阻水障碍,以及洪水是否危及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

  4、重点监控沈家寨桥施工点,施工班组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要及时观察水文状况,一旦遇到暴雨鱼井河水暴涨应立即停止施工,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六)围挡墙

  1、各工区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对辖区内的弃土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排除安全隐患;

  2、弃土场边坡坡率设置不陡于1:2(坡度约为30度),沿弃土场周围设置干砌片石排水沟,沿垂直与平行沟口方向,每隔50m左右设置一道明挖排水沟,采用植草防护,根据地形情况可在坡脚设置急流槽,急流槽形式和标段路基排水工程形式相同。

  3、为保证边坡的稳定,以防土体滑坡和水土流失,需在坡脚位置设置片石砌筑的挡土墙,墙高3m。

  (七)基坑工程

  1、基坑设施包括:桩基施工、承台施工等。

  2、监控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现场安全员)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情况;

  3、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

  (八)施工道路与场地

  1、施工便道的路基应碾压坚实、硬化处理,开挖或清理、疏通排水沟,确保雨期道路循环通畅,不淹不冲、不陷不滑;

  2、尽量防止四邻地区的水流入,凡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事先填筑平整;

  3、在山体边坡陡峻路段,雨或暴雨天气应加强巡视检查,对过往行人、施工人员采取引道措施或拦截禁止通行,并设置明显安全标识,如“边坡危险、禁止通行”等措施;

  4、加强施工便道沿线的安全巡查工作,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开挖或清理、疏通高边坡截、排水沟,并保持过水畅通。

  各总、各部门、各施工分部要明确责任,在汛期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各项制度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保障我项目汛期安全生产。凡因领导不力或者措施制定、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风、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风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汛管理制度12

  1概述

  1.1目的为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汛、台期间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及有效性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XX(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1.3缩写和定义

  1.3.1防汛防台是指由于台风、潮汛(或风暴潮三碰头)导致设备设施破坏等影响到本部门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灾害性事件。

  1.3.2防汛分级应急预警和响应是指按照突发事件(台风、潮汛、风暴潮)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颜色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或红色为最高级别。

  1.4本次调整内容本制度在2012年发布的《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

  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对内容进行修订。自本制度发布起,原《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废止。

  2职责和授权

  责任主体职责和授权集团负责对单位防汛防台提出管理要求并实施监督单位负责防汛防台措施的实施

  3文件主要内容

  3.1组织机构与职责

  (1)集团和单位应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集团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分管安全的副总裁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经济运行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工作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领导担任。

  (3)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设备管理和保障职能部门、财务部门、保卫部门、医疗救治部门、工会、生产制造部门、物流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领导担任。

  3.2应急预案管理

  (1)集团及下属单位应制定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在市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蓝、黄、橙、红或Ⅳ、Ⅲ、Ⅱ、Ⅰ)和进入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状态时,各自具体的.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方案。

  (2)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报上级部门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对于已纳入地区、集团防汛防台重点管理的单位,应重点进行管理。

  (3)单位应规范人员、物资、材料准备工作,定期检查补充物资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负责区域易发的各类险情,进行有针对性的抢险演练。

  (4)单位应建立专(兼)职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3.3预防措施

  (1)每年进入汛期前,单位应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对防汛防台做重点督查。检查重点为:

  ①海塘、江堤、防汛墙、水闸泵站。重点检查日常巡查制度、险工险段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墙体、设施设备养护运行情况。

  ②排水设施。重点检查排水泵站、排水管网运转、疏通和养护情况。

  ③地下空间及高空构筑物等设施。重点检查各类地下空间、地道防雨水、潮水倒灌及排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空构筑物、广告牌、塔吊、脚手架和玻璃幕墙等方面的防风加固情况。

  ④在建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度汛措施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检查工棚加固情况,以及工地对周边地区防汛排水的影响。

  ⑤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重点检查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汛期,单位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岗值班,负责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防汛抢险的指挥,并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预警等级进行应急响应。

  3.4防汛防台防御要求

  (1)避险要求: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防汛墙防守及抢险要求:单位段防汛墙由所在单位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保持与地方政府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联系,必要时求助社会力量抢险。

  (3)排水(排涝)要求:单位内排涝由单位自行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事先组织好抢险队伍,一旦出现积水,应采取措施抢排。

  (4)地下工程设施要求: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在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及抢险。

  (5)绿化抢险要求: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由所在单位实施抢险。

  (6)其他要求: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外置设备、旧危房等,应由所在单位负责。

  3.5工作总结

  (1)汛期结束或台风过后,单位应组织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构筑物、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2)单位应全面总结防汛防台工作不足和成功之处,根据总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和应急预案。

  (3)单位应每年对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和改进应急预案。

防汛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物资管理,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我公司的存放物资的特点、存放形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和其他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库房、罐区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第四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与物品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并应设置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五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汛、防窃等工作。

  第六条在仓库、堆垛和罐区应设明显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仓库应设置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发放准确。

  第九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必须熟知所管物品名称、理化性质、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做好日巡查工作,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形、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一切产生电火花的操作。

  第十二条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应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组织管理

  (一)仓库应设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防火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完成领导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和巡逻检查制定,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五条储存管理

  (一)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护间距。

  (二)库存物资的存放应满足仓库物资存放“五距”要求。

  (三)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存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存放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四)易自燃和与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干燥的库房,并安装检测仪器,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五)物品入库前应检查是否有火种隐患,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装卸管理

  (一)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二)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货物不得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三)起重装卸货物车辆应经检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四)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七条电器管理

  (一)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物品距离应在0.5米以上。

  (二)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库房应在库房外设置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切断库房内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防汛管理制度14

  一、制度目的和背景

  消防、防汛工作是一项具有极高风险性和专业性的工作,涉及到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制定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是必要和重要的。该制度旨在明确知识的获取、积累、传承和应用的流程和规范,确保各级人员具备必要的消防、防汛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事故处理水平。

  二、制度内容

  1.知识获取渠道的建立:包括建立消防、防汛知识库,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教材、图书和电子资源,设立消防、防汛知识培训渠道。

  2.知识培训和考核:由专门人员进行消防、防汛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使用、逃生自救、水库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设计。培训内容可以不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员工的掌握程度。

  3.知识传承:制定相应的知识传承计划,确保消防、防汛知识能够代代相传。可以设立专门的职业培训岗位,负责新员工的培训和以前员工的复习和巩固工作。

  4.知识应用:制定各种工作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防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求。并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知识更新:由专门机构负责对消防、防汛知识进行研究和更新,及时更新培训教材和操作规程。可以开展一些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制度实施与效果

  1.组织实施:由专门的知识管理部门对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进行组织和指导,监督各级人员的学习和应用情况。各级领导也要高度重视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中。

  2.制度评估与改进:对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调查员工对该制度的满意度和效果,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

  3.效果评估:通过培训成绩、事故处理结果、火灾事故和水灾事故发生率等指标来评估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制度的质量和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在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知识获取渠道不畅,培训资源有限,培训内容不具体,员工对知识的应用程度不高。

  解决对策:加大对知识获取渠道的投入和建设,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提供更多的培训资源;精准制定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教材;加强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学习和应用消防、防汛知识。

  综上所述,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消防、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流程,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是为了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训、管理和应用机制,从而提高整个组织对消防、防汛知识的学习、传承和应用能力。下面将进一步阐述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的其他相关内容。

  五、知识获取渠道的建立

  知识获取是消防、防汛知识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识获取渠道。首先,可以建立消防、防汛知识库,收集整理各类资料、教材、图书和电子资源,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灾害防治、火灾事故案例等相关知识。其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讲座、研讨会、培训课程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行业领导和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知识分享和传授。

  另外,还可以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其专业资源和设施,开展消防、防汛知识培训活动。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提供各类消防、防汛知识的视频、音频、文档等学习资源,方便员工随时学习和查阅。

  六、知识培训和考核

  知识培训是消防、防汛知识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设计,要兼顾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可以分为基础培训、进阶培训和岗位培训,针对不同级别和职能的`人员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成果的可量化性和可评估性,可以不定期进行培训成绩的考核。考核可以采用书面考试、实践操作和综合评估等形式,以评估员工对消防、防汛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能力水平。

  七、知识传承

  知识传承是消防、防汛知识管理的重要环节,要规范和有效地实施知识传承工作。可以制定知识传承计划,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知识传承机制。可以设立专门的职业培训岗位或职务,负责新员工的培训和以前员工的复习和巩固工作。可以通过定期举办知识分享会、技能培训班、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老员工与新员工的互动和知识传授。

  此外,还可以建立员工知识交流平台,鼓励员工之间进行知识分享和交流。可以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知识应用

  知识应用是消防、防汛知识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目标。要制定各种工作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防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求。要加强对员工的工作指导,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注重知识的学以致用和强化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让员工在实际情况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操作和应对,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事故处理水平。

  九、知识更新

  消防、防汛知识是一门更新换代非常快的科学,为了保持员工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必须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和培训。可以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消防、防汛知识进行研究和更新,及时更新培训教材和操作规程。

  另外,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在线学习和知识更新平台,提供最新的消防、防汛知识和技术资料,方便员工进行远程学习和跟踪。可以开展一些知识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要加大对知识获取渠道的建设和投入,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资源和学习机会。要注重知识传承和应用,建立知识分享和交流的平台。要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和培训,确保员工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通过持续的努力,将消防、防汛知识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提高组织对消防、防汛工作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防汛管理制度15

  1 水库防汛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库垮坝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的破坏远比一般灾害事故严重的多。

  一是水库现状令人担忧。我市水库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建设条件限制和几十年长期使用影响,多数水库正处于工程病险的隐发期与多发期,目前仍有一些水库未进行除险加固。一些已加固的水库仅实施了部分应急除险工程。小型水库安全度汛问题就更为突出。我市小型水库量大面广,大多数小型水库先天不足,后天失修,工程质量差,抗洪能力低,这些病险水库不但难以发挥防洪减灾效益,工程本身已成为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和心腹之患。是造成水库防汛工作任务艰巨的客观原因。

  二是水库建筑物防汛责任制落实存在漏洞。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制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缺乏对水库防汛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有效监督,对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不够。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和执行不规范问题突出。长期干旱缺水地区,一些干部盼水心切,往往只重视水库蓄水效益,忽视防洪安全问题。个别水库为了眼前和局部利益,麻痹侥幸思想严重,汛期超汛限蓄水。给安全度汛造成严重隐患。一些以发电为主的水库没有明确政府的行政责任人,一旦发生险情或重大汛情,不利于水库与上下游的沟通与联系,不利于及时组织险情抢护和人员转移。

  三是不少中小型水库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一些地方对中小型水库管理重视不够,一部分小型水库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无专职管理人员,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处于无监测设施、无抢险物料、无防汛公路和通讯设施状态。有一些小型水库甚至无度汛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等。近些年来。一些非水利专业和不熟悉水利工作的人员相继走上水库管理岗位。他们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难以根据雨水情进行科学调度,不能正确判断大坝安全状况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险情,影响了水库的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2 水库安全度汛措施

  我市水库安全度汛的工作目标是:落实责任,叠化管理,确保中型水库不垮埙,小型水库在设防洪水标准内不垮坝。全力抢险,及时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度汛措施。

  2.1 切实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

  水库安危责任是重中之重。根据国家《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的省防总要求,各类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坚持实行属地管理,小型水库由所在乡镇攻府领导包干负责。市,乡两级必须认真落实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和技术服务责任。实行水库防汛责任卡制度,一库一卡,由相关防汛责任人员签字并现场认领,并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水库防汛责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人为损失和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查处。

  2.2 强化水库防汛安全管理

  离开水库的自身安全,水库的兴和效益就无从谈起。分析所有失事水库的原因,管理不到位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一方面要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根据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意见》,小(一)型水库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3名以上管理人员,小(二)型水库必须明确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另一方面要完善落实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责任制,要建立和完善水库值班制度,确保汛期24小时有领导带班,有人员值班。要建立和完善水库巡查制度,当库区出现降雨和洪水时,要昼夜在岗,加密巡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设施检修维护制度。定期检查检嗣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行。要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度汛监管制度,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促进防汛措施落实。

  2.3 大力落实水库防洪预案、预报、预警工作

  一是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逐库编钢完善水库度汛预案。细化水库防、抢、擞各个环节,准确分析水库可能发生的险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对策。要合理确定每一座水库汛期控翎运用计划,科学确定讯限水位,对乡或村管的小(二)型水库应空库度汛。预案一经批复确定。必须坚决执行。对随意超限蓄水的,要通报批评并坚决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二是要高度重视水库汛情测报工作,认真定汛情测报方案,对上游有水文站点的水库,要进行委托报汛,没有汛情潮报站点的水库,要建立水库人工水位,雨量观测设施。三足要加叠水库应急通讯措施落实,明确通讯设施管理人员,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

  2.4 充分做好水库安全度汛的应急准备

  一是要落实防汛物科。按照省防总制定的防汛物资最低限额,足额储备防汛物料,保证抗洪抢险能快速启动。二是要落实抢险队伍。要根据水库抢险技术难度大,抢险强度大的特点,建立群众和专业相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水库抗洪抢险能力。三是要全面检修涵闸等泄洪设施,落实抢险供电、交通保障措施。四是要落实水库上下游联防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预警机制,细化防抢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五是要加强水库肪汛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成立水库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明确任务,分工包干,加强水库防汛抢险技术指导。

  2.5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

  要加大筹资力度,尽早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度汛隐患,对在建水库严格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除险加固的安全度汛工作,按照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力争主汛前完成主要建筑物建设任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定防洪方案,落实抢险措施,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按照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健全上下游预警制度,保证安全。

  3 今后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落实防汛物料。按照省防总制定的防汛物资最低限额,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对交通条件不好的水库,要将防汛物料提前运达水库大坝。保证抗洪抢险能快速启动。二是要落实抢险队伍。要根据水库抢险技术难度大,抢险强度大的特点,建立群专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水库抗洪抢险能力。三是要全面检修涵闸等泄洪设施,落实抢险供电、交通保障措施。四是要落实水库上下游的联防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预警机制,细化防抢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五是要加强水库防汛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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