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

时间:2024-07-01 16:52:01 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会诊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诊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1

  一、会诊内容: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等

  凡遇疑难急危重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完成后,必须填写会诊记录,并签字。

  (1)急诊会诊:急性危重病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进ICU。被邀请会诊的.科室人员,由值班医生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主管院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并报告主管院长,做最后处理决定。

  (5)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进行远程会诊;如远程会诊解决不了,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并报告主管院长参加。

  二、会诊程序: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科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三、会诊收费:参考河北省二级甲等中医院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院内普通会诊费2元/次,高级职称6元/次。指定专人会诊,按照副主任医师40元/次,主任医师64元/次收取。会诊费按50%比例抽取给会诊医师。

会诊制度2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果断收藏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果断收藏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果断收藏科室抽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三、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果断收藏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手术、小儿患者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

  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

  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百思特网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及大手术患者、

  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六、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核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百思特网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七、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八、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果断收藏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象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十、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果断收藏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果断收藏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果断收藏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十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护士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床号三项内容确认患者身份,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二)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小儿和一级护理的病人,均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识别病人身份的重要标识。护士在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床头卡同时核对),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三)使用腕带前向病人或家属做好宣教,使患者或家属认识到使用腕带的目的及重要性。

  ﹙四﹚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内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准确规范,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

  ﹙五﹚在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填写交接登记本,双方签名。

  ﹙六﹚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病区护士共同核对患者腕带标识上的内容,并与病历、患者或者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共同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等;术毕手术室护士应与病区护士认真核对腕带、病历,做好病人、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果断收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械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果断收藏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预案和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二﹚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果断收藏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百思特网,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四﹚果断收藏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果断收藏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护理核心制度

  果断收藏

  护理会诊制度(果断收藏

  01

  护理部工作制度

  1.全面负责医院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和总体要求,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并督促落实各项护理管理制度、各级护士岗位职责、护理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

  3.科学合理配备全院护理人力及应急状态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4.完善各种质量检查评价标准,对医院护理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果断收藏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促进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落实医院护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护理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奖罚,对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进行培养。

  6.定期组织护理部例会、护士长例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及质量安全管理,督导全院护理工作的开展。

  7.关心全院护士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8.负责护理文件档案管理,严格保密制度。

  02

  护理工作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议: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及所有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对护理质量情况进行讲评分析。

  3.护士会:护士长主持,全科护士参加,传达医院及护理部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并布置本月工作。

  4.晨会:由护士长主持,护士参加,小结前一天护理工作,并布置当天工作重点。

  5.护患沟通会: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主持,收集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03

  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查房,由相关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一次,有专题内容,检查岗位职责落实、规章制度、护理技术规范等落实情况,护理工作计划执行及服务态度等情况,保存原始资料,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改进效果,记录完善。

  2.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经常到病房不定期检查护理质量,对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护理质量进行督导、沟通,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3.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长参加节假日及晚夜班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了解全院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汇报护理部。

  4.护士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护理业务查房,对大手术、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疑难、压疮、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进行查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有针对性地组织或参与果断收藏科室查房,对患者提出指导性意见,责任护士简要记录查房意见于护理记录单上。

  5.护士长定期安排护理教学查房,每月1-2次,由护士长或带教老师组织,护生及护士参加,查房内容包括操作演示、案例点评、病例讨论等,查房情况记录于护理临床教学记录本上。

  04

  护理会诊制度

  1.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进行指导的患者,由护士长向相应专科病房提出会诊申请(需要多科进行指导的患者,则向护理部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

  2.一般护理会诊:由被邀请的果断收藏科室指派具有相关能力的护士前往会诊,较为复杂的护理会诊,由护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会诊。

  3.及时组织会诊,一般会诊在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30分钟内进行。

  4.责任护士负责介绍有关病情、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5.做好会诊记录。对提出的会诊意见百思特网,简要记录于护理记录单并及时组织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05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申报及准入制度

  1.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是指在本单位从未开展过的护理业务、技术及未使用过的用具的临床应用。

  2.申报的项目应在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不违背伦理道德。

  3.申报的项目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减轻护士劳动强度,促进患者康复。

  4.护理新项目开展前应填写申报审批表,护士长写出申请报告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护理部,经护理部论证,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展。

  5.项目申请人对项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

  6.技能操作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置入性材料必须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7.护理新项目启动后,项目申请人要定期将实施情况向护理部汇报。

  06

  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报告制度

  1.果断收藏科室收治病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责任护士应及时将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及需要护理部给予指导的病重患者填写“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报告登记表”向护理部报告。

  2.护理部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评估患者情况,提出指导性建议或组织护理会诊,指导性意见或会诊意见由责任护士简要记入护理记录单。

  3.护理部到现场指导人员在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报告表上记录时间并签名。

  5.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报告登记表由护理部存档。

  07

  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1.凡是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护理质量、护士态度等原因而引起患者和家属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反百思特网映到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患者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记录时间要具体。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包括来信、来访、电话等任一途径的投诉后,应尽快予以调查核实并进行信息反馈,告知有关的护士长,护士长应立即在科内组织护士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投诉事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08

  护理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1.由分管教学、在职培训的护理部副主任具体负责,建立在职培训管理组织,制定全院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果断收藏科室根据本专科特点和临床实际制定本果断收藏科室护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即对护士进行分层次、分岗位、分专科、多样化、针对性的培训。

  3.培训形式包括在职学历教育、外出进修、短期轮训、业务学习、专题讲座、学术交流、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岗前教育、疑难病例讨论会或护理业务与教学查房、操作示范等。

  4.培训内容包括三基(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科知识、急救知识、新业务、新技术、法律法规、操作技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护理管理知识等。

  5.根据培训计划,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学习≥10次/年;科内组织业务学习每月1次;新护士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全院护士院内培训率达到90%。

  6.培训考核分院、科两级进行,护理部制定具体的培训考核方法,按年龄和职称分层次进行,各果断收藏科室成立由护士长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监督培训计划落实、组织考核,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每年院级三基理论考核2-6次、操作考核2次,要求护士三基参考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理论考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考核合格分为85分)。

  (一)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与目标:医院和护理部对新分配、新调入护士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使其理论联系实际,巩固专业思想,尽快熟悉环境,完成角色转换。

  2.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岗前培训和护理专业基础培训。

  (1)公共部分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德规范教育、医院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医院情况介绍等。

  (2)专业基础培训,包括护理制度、护士素质、护士行为守则、岗位职责、护理安全和风险教育、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护理质量标准、健康教育方法和急救护理、常用护理操作技术和抢救技术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

  在护理部领导下,由护理教育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专科参与和协助执行。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分阶段进行。注册护士均应接受规范化培训,周期为2-5年,本科毕业后2年,专科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后5年内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救知识与技术、综合能力、医德医风等。

  考核方法:护理教育管理小组按照培训计划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阶段考核可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修完培训计划中的全部内容后方可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应与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患者的满意度等相结合。

  (三)、层级培训

  1.初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包括护士与护师,与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1)培训目的: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理论知识、操作技术和专科护理知识及专科护理技能。

  (2)培训内容: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常用护理技术与急救技术、常见药物作用及不良反应、常规检查与治疗、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专科常见疾病护理与健康教育、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法律法规等。

  2.中、高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包括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1)培训目的:定向培养,在发挥其专业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知识更新,使之能在临床护理、教学、科研中起到骨干作用。

  (2)培训内容:重症及疑难患者护理、护理科研、教学与临床带教、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机管理与处理、分析与处理问题的能力、护理查房、护理质控、健康教育等。

  (四)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新上岗的护理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所有护理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培训目的:培养护理管理人员的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监控能力、领导组织能力、协调关系的技巧和处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机的能力。

  2.培训内容: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

  3.培训方法:

  (1)组织护理管理人员参加省厅及护理学会组织的护理管理干部培训班、管理知识专题讲座等。

  (3)安排护理管理人员主持、组织或参加全院和科内护理查房与护理会诊,指导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疑难患者的抢救和护理,提高处理较复杂的护理问题的能力。

  (4)选拔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护士长参加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

  (5)参与专科护理新业务、护理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6)组织经验交流等。

  (五)专科护士培训重点

  专科性较强的护理岗位如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新生儿科、消毒供应中心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接受层级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

  各专科培训重点如下:

  1.急诊科护士

  (1)院前急救。

  (2)急救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与技能。

  (3)常见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重症及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4)急诊患者病情观察与记录。

  (5)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6)急救药物的作用与不良反应。

  (7)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8)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等。

  2.手术室护士:

  (1)围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

  (2)手术体位。

  (3)手术常用器械、仪器设备及药品的正确使用。

  (4)手术配合。

  (5)手术标本管理。

  (6)手术室患者安全管理。

  (7)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8)手术中突发事件的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

  (9)手术护理记录及规章制度等。

  3.血液净化中心护士

  (1)血液净化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3)血液净化患者常见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健康教育。

  (4)血液净化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5)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

  (6)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4.产科护士

  (1)围产期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相关法律、伦理。

  (3)助产技术。

  (4)新生儿急救技术。

  (5)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6)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制度。

  (7)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8)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等。

  5.新生儿科护士

  (1)新生儿科设置与布局。

  (2)相关制度与操作程序:新生儿科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探视制度、配奶程序、沐浴程序等。

  (3)医院感染防控:洗手和消毒技术、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隔离原则。

  (4)正常新生儿特点与护理常规。

  (5)新生儿日常护理知识如氧疗、生命体征监测等。

  (6)常见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及治疗。

  (7)新生儿窒息、呼吸暂停等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症的处理。

  (8)操作技术:建立静脉通道、复苏技术、经胃肠道喂养、采集血气标本等。

  6.消毒供应中心护士

  (1)消毒供应中心基本知识。

  (2)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防控知识。

  (3)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正确处理流程。

  (4)清洗、消毒、灭菌方法的基本原理、正确选择与使用。

  (5)消毒供应中心常用设备的性能、使用与保养。

  (6)消毒供应中心物流管理与质量追溯。

  (7)消毒供应中心监测要求与资料收集。

  (六)、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是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继续护理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护理技术操作示教、授课、做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进修等。

  3.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与各果断收藏科室共同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各果断收藏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七)护士外出进修培训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有计划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学习新理论、新知识,引进新业务、新技术。

  2.外出学习人员学习结束2周内将学习体会上交护理部,并汇报或推广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护理部根据情况安排院内讲课。

  3.护士长对果断收藏科室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4.护士长本人外出学习,须安排好果断收藏科室工作,选出外出期间果断收藏科室护理工作负责人,报护理部审核。

  (八)、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百思特网护理部成立护理教学管理小组,建立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学组长、带教老师组成的临床教学管理体系。

  2.选拔和培训有理论水平及教学能力的师资。

  3.根据各护理院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院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果断收藏科室教学组长负责制定各层次人员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有授课内容、出科考核及出科鉴定。

  4.各果断收藏科室定期开展具有专科特色的小讲课、教学查房等教学活动。

  5.定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反馈并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召开教学工作座谈会,征求护生、带教老师的意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九)、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成立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在职培训的副主任负责,成员由科研能力较强的护士长、果断收藏护士组成。

  2、护理部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定期组织学术讲座,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3、遵循护理科研贴近临床及解决实际护理问题的原则,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结合本院护理工作特点及医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科研计划。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遵守科研道德,实事求是,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4.严格执行科研计划,科研资料分类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记录完整、真实、有据可查。科研设备、仪器专管专用,科研使用的剧毒药、易燃品符合安全规定。

  5.鼓励护士撰写学术论文,对优秀科研论文给予奖励。

  6.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开支手续完备,符合规定。

  (十)、护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护理部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收集完整、分类合理、统计正确,保管安全、便于使用。

  2.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3.建立护士业务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学历、经历、工作业绩、院内考核成绩以及在职培训等资料,作为奖惩、晋升的依据。

  4.建立护理业务工作档案:包括计划、总结、月报表、文件、会议记录等,分类设档。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护理部将护理应急队伍成员纳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

  2.对应急队伍成员进行抢救技能的培训与应急演练。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1)护士发现或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情(人数、严重程度等)及已采取的救护措施等。

  (2)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预案。

  4.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

  (1)服从院领导安排,积极进行相关准备,如调配人员组成应急抢救队伍,通知相关人员处于备战状态等。

  (2)指定专人准备和落实应急医疗设备、器械、药品、通讯器材等,做好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在现场救护过程中,服从统一调配,互相配合,尽量将损害降到最低。

  (4)及时收集、上报抢救工作情况,任务完成后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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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3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科间会诊,原则上由专科高年资医师承担,进修医师和无资质医师不能独立执行会诊。

  3、急诊会诊:被邀人员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7天不能确诊的,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10天不能确诊的,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收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8、病情需要申请医技科室急诊检查者,主管医师填写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名后送出,非急诊病例或病情需要者,一般不作急诊申请和床边检查。

  9、门诊必须执行首诊科室、医师负责制。连续三次未能确诊者、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涉及两个或多个科室,一时不能确诊者,应由挂号第一科和第一个接诊医师负责,确诊后方能转入另一科。

  10、凡遇疑难门诊病例,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分别办妥会诊手续进行会诊。必要时门诊办公室可以出面组织会诊,协商责成科室收入院。

会诊制度4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带给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会诊制度5

  为及时解决护理难题,防止护理并发症的发生,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复杂、疑难、危重护理病例,护理难度大、某一护理问题经采取常规护理措施而效果不佳或遇到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并写会诊记录。

  3、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由护士长或安排骨干赴申请科室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

  4、全院性会诊:申请科室提出并填写会诊申请单送护理部,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的护士长或有经验的护理骨干到该科室查看病人,并讨论该采取的'护理措施,集思广益,尽可能达到最佳的护理效果。申请科室护士长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5、会诊时间: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在接到申请后24~48小时完成,紧急会诊及时进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6、对会诊后采取措施的结果在护士长会上进行研讨,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会诊制度6

  为更好地提高X线诊断的准确性,减少漏诊和误诊,确保X线诊断质量,同时避免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X线诊断工作实行会诊制度。

  1、全科工作人员都要重视会诊工作,会诊讨论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科室整体形象,提高年青医师诊断技术水平的重要方法,要求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会诊工作。

  2、凡是遇到疑难病例诊断有困难时,应立即组织当班医师、高年资医师,科室主任参与会诊。通过会诊讨论,查找资料和询问病史以及参考其他检查资料,做出合理的诊断。不允许不经过会诊敷衍诊断,做不出明确诊断,糊弄患者,增加患者经济和心理负担。

  3、对于经过讨论仍然不能做出诊断者,或者诊断与临床不符合的,需要与临床取得联系者,并建议做进一步对诊断有价值的检查。也可以申请临床或其他医技科室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院专家参与。

  4、会诊时放射科初诊医师应准备好病例资料,介绍病情,检查经过,放射科主持医师应做好主持,总结工作,记录医师应做好相关记录。参与会诊者应态度认真,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发挥应有的水平,不允许走过程,走形式,达不到会诊提高技术水平的目的。

会诊制度7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提请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本院暂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有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后,联系相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会诊制度8

  一、会诊范围

  凡遇到以下情况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会诊。

  (一)患者入院七日后仍未确定诊断者,必须在三日内组织科内或院内会诊。

  (二)患者住院两周后治疗效果不显著并逐渐加重者。

  (三)已提出重危报告的患者,诊断治疗尚不明确者。

  (四)凡术前诊断不明确或技术水平难以胜任的手术。

  (五)患者有严重的并发症及多脏器损害。

  (六)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技术操作。

  (七)患者及家属对诊断、治疗过程提出异议的。

  (八)特殊身份的患者(老干部、老红军、海外侨胞、外籍)。

  二、会诊形式

  (一)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医务人员集体会诊。

  (二)科间会诊:门诊由接诊患者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由病员直接到有关科室会诊。如遇不宜搬动的病员,应由接诊医师将会诊医师请到本科会诊或作相应辅助检查。

  疗区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应邀医师要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写明会诊意见、会诊时间、会诊医师所在科室,并签名盖章。不准口头会诊。

  (三)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请医务部参加。

  (四)医师外出会诊(执业)及外聘专家来院会诊。

  (五)急会诊:申请科室要在会诊单上标明“急”字,应邀科室应随叫随到。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三、会诊要求

  (一)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及急会诊的要求

  2、会诊医生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值班期间疗区患者病情不允许离开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或科主任,上级医生及科主任应尽快妥善处理会诊事宜。值班医生应邀会诊,必须向护士及相关专业疗区的值班医生说明去向。

  3、会诊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详细汇报病史,明确提出会诊应解决的问题,做好会诊记录,科主任要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4、凡提出会诊的科室,会诊前必须事先做出书面摘要报送医务部,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组织,经治医生认真做好记录,医务部做好备案。

  (二)医师外出会诊(执业)的要求

  1、医师外出会诊(执业)为其它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必须经医院批准。未经医院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正、副高级职称),外出会诊(执业)、调休、事假一天需请示报告,经医务部准假方可;一周内超过两次需经主管院长审批,医务部备案。

  3、会诊医师要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外出会诊(执业)。双休日、节假日科主任外出亦需到医务部登记批准。

  4、医院批准医师接受会诊后,会诊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规、法律、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医师在外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家属的钱物,不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7、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要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情况报告院医务部。医院将建立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8、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简要病情、邀请医师的专业、职称及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遇紧急情况用电话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9、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要统一支付给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6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节假日出外会诊的,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8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

  (三)外聘专家来院会诊的要求

  1、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自愿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院会诊时,经治科室要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请医务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申请外院会诊的科室,应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聘请外院专家会诊审批单”及“邀请函”,经医务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有关事宜。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采用远程会诊。

  3、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属医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一切费用由医院承担;属患者主动邀请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会诊制度9

  1、凡遇疑难复杂病例,怀疑病人病情与其它专科疾病有关,均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按要求填写会诊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等。

  2、科内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出。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完成会诊记录。如需作专科检查且一般情况许可的`病人,可由工作人员陪同至该专科会诊。如系点名会诊,邀请人应事先与受邀请医师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4、急会诊:会诊单上应注明“急”和申请会诊具体时间。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受邀请科室(医师),必须在接通知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指定医师不在时,由该科在岗的高年资医师立即前往,同时向科主任汇报。会诊中如遇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院内大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危重、复杂涉及多个学科,可申请全院大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处批准并确定会诊时间、地点、人员等。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加,重大会诊由医务处参加并主持,必要时请院长参加或主持。会诊内容应在病程录中有记录。

会诊制度10

  一、会诊要求

  1.入院三天未能确诊的病例,或在诊疗过程中因病情变化,科内诊断治疗有困难,需要院内外技术支持,协助诊治的,均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应按规定填写会诊申请单(紧急情况下可先会诊,后填单)。

  2.除急会诊可口头要求并需明确记录口头通知时间外,其它会诊需由护士将会诊单送达会诊科室和会诊医师,急会诊也应及时填写会诊单,以便会诊医师签署会诊意见和作为医疗责任的依据。对病情允许能自由活动、需要特殊器械和检查场地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可由提出会诊的科室事先与应邀科

  3.科内、中心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学术民主作风,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4.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5.会诊记录及时整理存入病历。

  6.参加会诊的医师,应具有主治以上专科医师资格(含主治医师,下同。),一般由会诊科室指定的医师或各专科的二线值班医师负责,指定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因手术或科内抢救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诊时,可报告科主任另行安排主治以上人员及时完成会诊。急诊会诊可由专科总住院医师负责。

  7.会诊时,因病人情况特殊或诊疗技术等因素,会诊医师室协商好,并指定专人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应邀科室会诊。

  未能提出明确的诊疗意见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对会诊医师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直接参与会诊。

  8.会诊结束时,会诊医师应同邀请科室的医师一道,在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原则下将患者的病情、医疗风险和诊疗意见告知患者,解答患方咨询。会诊后,会诊医师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跟踪和随诊。

  9.提出院外会诊的科室,要协助医务科和院办做好被邀请医师的接待工作。

  二、会诊形式

  1.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属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2.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15分钟内必须到达,绿色通道急会诊10分钟内到达。

  3.中心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中心主任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中心秘书具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中心专家组成员参加。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中心主任同意(指已组建中心者,下同。)并报告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或中心主任主持,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本院一时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因开展新的技术项目,需要院外医师来院指导诊疗技术操作的。由科主任提出,经中心主任同意,主治或以上医师按规定填写会诊单,报医务科批准后,与被邀请单位联系,经双方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科通知有关科室。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6.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1)接到对方医院会诊单或电话邀请后,由医务科征得会诊科室或会诊单位指定的会诊者意见后,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对方,并征询接送医师办法。

  (2)非办公时间或对方指定医师急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必须先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备案,交待安排好工作后才能外出会诊。会诊后必须到医务科补办会诊手续。

  (3)所有院外会诊,必须持邀请单位的会诊邀请函到医务科登记备案。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4)执行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规定。

会诊制度11

  1、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请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2、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按照要求填好护理会诊单,经护士长签字,打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3、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即: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4、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5、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6、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由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上人员负责。

  7、所填护理会诊单一式两份,由护理部及科室分别留档。

会诊制度12

  为做好我院外请专家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请专家的目的

  1、外请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请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请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基础。

  二、被请的专家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省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请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请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挺高一定质量水平;

  2、定期为我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四、聘用专家的待遇

  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一定津贴,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

  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聘用专家由医院提供住宿,并配备生活用品;

  4、外请专家来我院往返旅差费等费用均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五、聘用专家的管理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科教科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

  2、聘用专家由科教科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我院对所请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保留备案。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会诊制度13

  会诊制度

  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

  (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

  (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

  (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会诊制度14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住院病员会诊:

  1.科间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送医务科,应邀会诊的科室,须派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前往会诊,晚上一般应由总值班医师前往会诊。

  (2)对一般会诊在二天内完成,急会诊电话通知,随请随到,若需要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会诊后须在会诊单上详细填写诊治意见,供申请科参考执行。

  2.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申请科作好病员及资料准备,由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3.院外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或病区副主任以上医师同意签字,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必要时携带病史,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史资料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4.会诊时申请医师和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须在场,向会诊医师详细介绍病情,提供有关检查资料等。

  5.重点抢救或危重病例,经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提请医务科同意,可组织院内外大会诊,由医务科组织有关科或有关外院参加,应由科主任主持。院领导或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可请病员单位派人参加,在吸收各方面对治疗的意见后,由所在科作出治疗决定。

  四、门诊会诊,可直接将会诊目的.、要求写在门诊卡上,由病员直接前往被请会诊的科室进行会诊,由门诊主治医师或组长给予会诊,将检查及处理意见详细记载于门诊卡上并转回,供申请医师参考处理。

  五、急诊科会诊(详见急诊会诊制度)

  六、接受院外会诊,由医务科根据会诊要求与有关科联系,由科主任指派有经验的医师及时前往会诊。

会诊制度15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请会诊时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须将患者的简要病史、初步诊断意见及会诊目的书写清楚。各科室设立会诊单签收本,于送会诊单时一并交应邀医师或科室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使用物流系统送会诊单时须同时向邀请科室打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单后向邀请科室打电话确认并登记。

  3、会诊时由邀请科室医师陪同并介绍病情,应邀医生会诊后,必须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提出明确的诊断和治疗意见或建议。如果会诊医师不能确定诊治是,请上级医师进行会诊。为危重症患者会诊时,会诊医师应为副高以上职称医师,紧急情况下值班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邀请科室进行会诊抢救同时,通知高级职称医师迅速到达参加抢救。

  4、科内会诊:入院3天未确诊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全科会诊讨论。全科讨论仍未确诊的由科主任及时向医务处提出组织全院会诊,讨论结果应以专页记录于病历中。

  5、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须在2 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到持会诊单和病历由邀请科室工作人员问陪同到专科检查,会诊。

  6、急诊会诊:必须实事求是地掌握急诊标准。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及时派医师前往。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10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7、院内会诊: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处派人参加,必要时院长参加。

  8、外院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手术,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邀请函,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参加。

  9、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发出邀请函,由邀请医院与我院医务处联系,医务处根据会诊医院的要求,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派相关人员前往会诊。点名会诊时尽可能安排被邀医师前往。往返差旅费一律由邀请单位支付。节假日或夜间须经总值班同意后方能前往,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10、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0.1、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10.2、一般会诊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进行,危重症患者会诊需

  副高以上职称医师。

  10.3、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例,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10.4、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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