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7 17:07:09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工作部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工作部各项资金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预算

  各科(室)于每年12月上旬做好第二年经费预算草案交主管部领导汇总,部务会议研究,部长审定后报学校计财处。经费预算应实事求是,并附有预算依据。

  2、各科室(各岗位)使用经费前须向主管部领导和部长报告,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经费。

  3、经费审批

  经费审批按学校财务制度实行部长“一支笔”签字制度,发票先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分管部领导和部长先后签字后方可报帐。若遇部长出差,则由副部长、副处长签字。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2

  1.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到餐厅就餐,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2.购买饭菜要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3.饭菜购好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到餐厅以外地方用餐。

  4.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不得乱倒乱扔。

  5.保持餐厅桌椅、地面、墙壁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6.爱护餐厅内一切公用设施,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操作间。

  7.尊重餐厅职工的劳动,服从的'餐厅人员的管理,要讲究文明礼貌。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3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4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个体发展,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它通过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社会行为规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内容概述: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准则,如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公共秩序等。

  2. 学习纪律:明确课堂纪律,包括出勤、作业提交、考试诚信等要求。

  3.生活管理:涵盖住宿、餐饮、卫生、安全等日常生活的规章制度。

  4.奖惩机制:设立奖励制度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设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纠正不良行为。

  5.家校合作: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确保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共同参与学生教育。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5

  按照国家教委、卫生部制定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努力建设合格学校,特制定如下教室、宿舍、公共卫生管理和检查细则。

  一、 卫生清扫制度

  1.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每周两次大扫除,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保持生活、学习、环境清洁卫生;

  2.将学生负责的环境、教室、垃圾箱、楼梯、走廊、寝室等,按照各班情况分片包干、责任到班、定点到个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实行每周一中午进行大扫除,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及晚饭后实行“两次小扫”(教室、公共区、寝室)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小扫要落实,周一中午大扫除班主任督促落实。

  4、班上设有垃圾桶,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5.负责食堂前公共区卫生的班级要求饭后时间段清扫。

  二、 校园卫生常规要求

  (一)、教室卫生:

  1、教室应坚持每天打扫、保洁、检查制度,切实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讲台干净卫生,桌椅及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3、墙壁、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纸屑痰迹。

  4、严禁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5、门、窗、玻璃清洁明亮,窗台上不准堆放杂物。

  6、各教室配备垃圾桶,将纸屑杂物丢到桶内,杜绝学生向窗外乱丢纸屑杂物等不文明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报全校。

  7、学生不得在教室、走廊、门庭内打篮球,踩脚印,发现造成墙壁污染,将全校通报并扣分。

  8、教室要注意学生用眼卫生,如有灯光不明等问题,应及时上报班主任,再报电工,并次日修好。

  9、教师墙壁上的贴画或纸张要整洁和完整,如贴纸不完整或乱贴。

  10、垃圾桶和清扫工具摆放要规范,扫帚、铲子等要正立。

  11、饮水机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及污垢等

  12、大扫除时,至少要将地面拖一次(学校施工完后执行)。

  13、紧邻教室的过道、楼梯及楼梯下的卫生由紧邻班级分工合作负责。

  (二)、宿舍卫生:

  1、各宿舍寝室长要安排卫生值日表,要求学生轮流打扫室内及走廊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干净清洁。

  2、室内床铺、箱子、包、碗筷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并且禁止摆放多余的课桌凳。

  3、坚持起床叠被,整理床单、枕巾,要勤洗勤换,不得将脏衣服脏鞋乱放。鞋子集中摆放整齐成线型。毛巾必有一条毛巾,不能共用毛巾,悬挂整齐。

  4、室内、走廊墙壁、天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不能乱贴乱画,门窗干净明亮;地上无纸和其他垃圾。

  5、禁止向外倒水、剩饭剩菜及乱丢杂物。

  6、学校定期发放药物,由学校组织人员统一喷洒、投放灭蚊灭蝇灭鼠药及消毒。

  7、由团委有关人员,每周进行2次卫生评比,记录在案,作为评选文明寝室(内务评比)的依据,评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脏乱差的寝室公开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

  8、团委会、学生会干部坚持早、中、晚随机巡视,发现乱倒乱丢的寝室,立即报告团委会处理。

  (三)、公共卫生

  1、实行卫生分区包干制度,坚持每天保洁时间打扫校园公共卫生,分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打扫时如是施工地无法打扫,用夹子将垃圾夹掉。

  2、各班级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不留卫生死角。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意乱丢果皮纸屑及杂物,违者罚搞卫生,校内小卖部出售冰棒雪糕等包装纸袋,应当时剥掉,放到指定的垃圾桶。

  4、在校内居住的师生,不准在校园内的树上、电线杆上、篮球架上拉丝牵绳晾晒衣物。

  5、不准随便在建筑物墙上张贴标语及其它内容的东西,非贴不可的,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地点张贴。

  6、生活垃圾要放进垃圾桶内,不准在公共场所乱丢、乱吐,违反者要负责该卫生区整天的保洁工作并扣分。

  7、严禁向教室、宿舍后面及学校门口乱扔乱倒,如发现严肃处理,全校通报并扣分。

  8、各班垃圾桶要随时保持清空,倒入垃圾池。垃圾未倒入垃圾池内的通报批评并扣分。

  9、操场、校门口及水沟内等应无砖块,大石头、木条等障碍物。学校施工期间,教师、宿舍楼梯上的泥垢应一周铲一次,如施工完应保持楼梯上无泥污。

  (四)、厕所卫生

  1、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保持干净、干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

  3、不准在厕所的墙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厕所要用水清扫。

  (五)、学生食堂用餐卫生

  1、尊敬厨房工友,爱护厨房设备。

  2、不准在厨房内洗碗筷,学生洗碗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洗。

  3、节约粮食,不准乱扔乱丢饭菜,剩余的饭菜必须倒入指定的地方。

  4、为了大家的健康,除了下雨,就餐不能在宿舍里和教室内就餐。

  (六)教师办公室、多媒体等卫生

  1、教师办公室、图书室由老师负责;

  2、多媒体、音乐室、电脑室及体育室内上课,不能乱扔垃圾,由老师临时安排班级负责打扫;

  三 卫生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1、各班教室、清洁区,寝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督促、检查;平时实行群众监督,班主任和值日生具体管理,评分由值周领导或团委会成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通报。

  2、每次逐条检查记分,周末进行周评公布,学期总结评先发奖。并且卫生综合评分按月纳入班级量化项目,同时作为“文明班级”评选的一个依据。

  3、检查评分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学生检查评分每周至少两次(占周评分80%),另一部分为老师随机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占周评分20%),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全校。

  4、本学期进行一次内务评比,评先发奖。

  5、周评第一的班级,在次周颁发卫生流动红旗,悬挂于教室门口,期间,如有检举或发现该班有乱扔乱倒乱涂乱画,或不按时打扫卫生的现象,立即将红旗传递给上周第二名的班级,依次直到周末。

  6、每连续4次评分第一的班级,学期总评成绩中加5分,且本条可累计加分,每连续4次评分最后一名的班级,学期总评成绩扣3分,且可累计扣分。班级评分连续6次评分最后一名的、发现6次本寝室人乱扔乱倒的取消内务评比资格,连续8次评分最后一名的、发现8次乱扔乱倒的取消学期总结评先资格。

  7、如未按时完成打扫卫生或不打扫卫生的,发现一次扣周评分3分,例如每天早读前铃声响后,还未完成任务的发现一次扣周评分3分。

  8、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师经常在教学楼及宿舍楼周围巡视,若发现向窗外或在教师、公共区、宿舍地上乱丢杂物的班级,立即追查丢物者,若追查不出将全班在学校通报批评并扣周评分5分/次,并罚扫干净。如有同学发现或检举有不遵守卫生条例的,且可以证实的,给该班加周评分5分/次。

  9、每次检查过程中,每班抽有一名优秀团员检查卫生,逐条检查,如有检查不按事实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的同学扣该班的卫生周评分5分,学期末总结,对检查卫生团队进行考核(包括出勤)。由团队举荐3名优秀人员并考核,分别加该班卫生分8分,6分,4分 。

  10、周末或节假日放假,离校前必须彻底搞好卫生,清除所有垃圾(以离校前当天检查为准)。离校前未保持卫生的扣周评分5分,不彻底的扣1-2分,假期里保洁差的通报并扣2分(返校当天检查为准)。

  11、卫生总分为100分,教室35分、公共区35分、寝室30分(男女寝室各15分)。评分采用扣分的方法,每项一次性可扣完,每周总结一次并公布,评分细则见附件。

  12、本卫生制度的相应扣分标准应在各班以宣传栏形式贴在教师内和寝室内,如未贴,每周扣一次周评分2分。

  13、评分细则见附1,2。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8

  一.学校对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实行个人申请、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按申请及协议、凭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均可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的学生必须每个周末或每次节假日都留宿学校,不得有时留宿有时不留宿。

  2.凡选择周末、节假日不留宿的`学生不得临时申请留宿学校。

  三.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按照程序及要求办理。

  1.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写清地区)—家长签字—班主任审签—家长或委托人(要有书面委托书)持申请书到宿管中心办理并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办理时间:高一、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高三暑期上课第一周

  3.办理地点:宿舍管理中心(医疗站一楼)

  4.办理要求:

  ①家长亲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若委托办理必须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②办理时写清班级、楼栋、寝室号、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长联系电话并确保其真实性。

  四.留宿申请交宿管中心、留宿协议一经签定,即视为家长同意学生周末及节假日留宿。

  五.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1.留宿学生只能申请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请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3.需要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时,必须在外出前写好申请,注明外出时间与返回时间,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离校放行条,凭此放行条出门。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外出。

  4.外出学生申请外出时间必须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间。一旦申请外出必须按申请时间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班主任电话告知本栋值班生活老师。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及不按时返校者,取消留宿资格并按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安全自负。

  6.留宿学生留宿期间注意安全,服从管理。

  六.特殊情况晚上需要外出或偶尔不留宿时,必须由家长(或委托人,带书面委托书,带有效证件)持有效证件到值班管理老师处办理接走学生手续,才能领走留宿学生。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9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有效地开展帮困、助困,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 2. 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所)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 学习认真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含社会志愿者、义工等); 5. 不盲目消费,生活简朴,勤俭节约;

  6. 需经民主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基本参考指标,以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为附加参考指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客观的认定。

  参照当年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校困难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基本分档标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1.孤儿、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困难家庭;

  2.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或低保户的困难家庭;

  3.父母患重大疾病需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 4.因一些不可抗拒原因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

  突发事件是指:

  1. 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突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 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 3. 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1.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或低收入的困难家庭;

  2.务农、父母离异、单亲或父母下岗(失业)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四、困难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困难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学生处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院区)应成立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

  3.各学院(院区)应分别成立以专职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5%。成立后将小组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五、困难认定申办程序

  困难学生一学年认定一次,认定结果当学年内有效,认定程序如下:

  1、在校生6月底前到学院(院区)辅导员申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格也可到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新生由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通知书寄发。

  2、9月开学前,学生本人按要求准备好由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内容涂改、信息不完整的《调查表》无效。

  佐证材料包括:

  (1)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或贫困户、低收入家庭,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本人为孤儿者,应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一级政府出具的证明; (3)本人为烈士及优抚子女者,烈士子女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扰抚子女必须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所属部队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

  (4)父母为残疾者,需详细说明残疾程度,并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5)父母有重病者,需详细说明重病起始时间、程度,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卡、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等;

  (6)父母下岗、协保者,需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要详细说明父母下岗、协保者,是否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其它临时性或固定性工作,以及工作收入情况,劳动手册不能代替失业证明、协保证明;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者,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8)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学生本人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必须由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3、9月前两周,申请学生向学院(院区)提交《调查表》及佐证材料,填写《上海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除经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凡逾期申请登记者均作放弃。

  2.9月25日前,各学院(院区)认定工作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及困难认定。

  (1)对提交材料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核实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名单,并按困难认定标准划分困难等级,确认名单。

  审核通过初审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学院(院区)各等级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师生提出异议的同学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3.10月15日前,学生处完成复核,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后,根据每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类型进行资助。

  六、资助类型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保证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凭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困难证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凡向学校提出各项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学生自强自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非上海生源学生,入学前可先与生源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在当地银行贷款,入校前可解决学费问题。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新生入学后与经办的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进行发放。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能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专项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评审细则》中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四)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五)学费减免

  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按学校规定,烈士子女、孤儿减免学费的50%,其他特殊困难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的10%—16%。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补助300—5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类资助申请的评审均以认定工作为基础,凡没有经过困难等级认定程序或者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关资助。

  2.学年中因家庭突发情况需临时认定的,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正常工作流程进行补充认定后,再进行资助。

  3.受资助的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或志愿者活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可至各学院(院区)办理勤工助学申请,学校将尽可能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校和学院(院区)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的; (4)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愿参加公益劳动的经济困难学生;

  (5)各项困难资助,没有用于自己的学业费用,而挥霍浪费,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或购买高档奢侈品者;

  (6)有休学、退学、参军、出国等学籍变动的。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和财务处。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

  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

  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

  (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a.违反本会章程。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

  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会经费使用由副书记、主席负责管理。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1

  1. 制度宣传:通过班会、海报等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寝室管理制度,明白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2. 教育引导: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定期开展生活指导,讲解制度细节,解答学生疑问。

  3. 监督执行:设置宿舍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反馈机制:建立学生意见箱,鼓励学生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5. 表扬与激励:对于遵守制度、积极参与寝室事务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营造积极氛围。

  6. 定期评估:每学期末进行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晋田中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生活空间,助力他们全面发展。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2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和谐的寝室文化,以及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这一制度涵盖了住宿安排、行为规范、卫生标准、安全规定、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住宿安排:明确寝室分配原则,如年级、专业混合,确保多元交流;定期进行寝室调整,以适应学生需求变化。

  2. 行为规范:设定作息时间,规定晚归、夜不归宿的处理办法;禁止大声喧哗、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

  3. 卫生标准:制定寝室清洁值日表,要求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区域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 安全规定:强调用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规定访客管理制度,保障寝室安全。

  5.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举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寝室进行警告、扣分,严重者可调整寝室或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3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因 原因, 需请假 日,从 年 月 日_____时(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时 (星期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4

  高级中学学生食宿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宿舍管理工作,使全体同学做到文明就餐、文明住校。

  2.积极接受校行政指导,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3.积极听取同学、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到认真听取,仔细思考,及时汇报,积极采纳。

  4.办好广播,丰富同学们的.住校生活。

  5.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内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做好星级宿舍的考核评估工作。

  6.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的监督工作,帮助食堂改进饭菜质量。

  7.做好同学与食堂、舍务处之间的协调工作。

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5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值勤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在距学校门口5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乘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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