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5 22:46:09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

  一、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二、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人员,实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三、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价同菜,如实充饭卡,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四、学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现金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严禁私设小金库。食堂各项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五、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按月结算,对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的支出。

  六、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监督,财务人员每月向校长及相关领导报送当月收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公开。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

  (一)关于设置帐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食堂主任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3000元/天。

  三、领用现全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需竟食堂主任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财会室。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外地出差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八、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4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4、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付款。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副营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七)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善按每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八)食堂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食堂财务帐目应按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十)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后交膳食科,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帐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保用品支出、餐具及小型设施的维修、添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伙食支出均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第四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二条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肉、米、面、油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从而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购进的物资要有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学校要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反映盈余情况。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反馈,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整改。

  第十六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公司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公司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公司开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员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公司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牵制制度。为降低成本,除需求量很小的物资,公司食堂物资必须实行两家供应商比价供应,择低供货,如米、油应、蔬菜等占成本比重较大物资。月底由采购人员汇总品种、数量采购量及单价对比表,并以此表作为参考,以降低成本为目标,分析确定下月供应商单位及其供应物资的种类、数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资采购订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凭据。对于未按要求供应,品种、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的,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拒绝签字,物资可以拒收。单据签收不全,一律不予付款。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食堂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做好固定资产登记。

  三、公司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收入来源。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单位员工和外单位职工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确认当月的刷卡伙食收入。我公司员工免费午餐和来访宾客安排的工作餐,由公司根据就餐人次,在月底统计一次性补助收入。

  (二)充值消费。所有职工在我公司食堂就餐,应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员为其办理饭卡,做好登记,进行饭卡充值,持卡刷卡消费。除特殊情况(如刷卡机不能刷卡消费时),不允许手工记账消费。公司补助充卡,确定补助名单后,可以分次批量充值,次数不超3次。

  (三)职工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四、公司食堂支出管理

  公司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员工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公司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公司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公司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公司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五、公司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公司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 加强食堂的成本核算,对食堂成本实行每月结算,月底按照食堂汇总计算出“月份食堂收支情况汇总表”, 报告公司领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降低成本,消除亏损。

  六、公司食堂资料档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资料,由食堂采购员每月汇总后,月底和“月份食堂经营情况汇总表”一起交财务部报销结算保存。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体系,提高经营效果,更好的为广大职工服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职工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与要求

  1、职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库单据,必须书写工整,手续完备。食堂领用各种物品要做好出库单,出库单据上要有领物人、保管员、食堂主管的签字许可,做到帐物相符,一一对应。每周一报销、每月一统计当月的总支出和总收入。

  2、所有收、付款单据(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要事先经制单人和食堂主管签字后,方可到主管单位签字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3、核算保管员应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购物品的发票或者集市采购卖方开出的收据等原始凭证、出入库单据到财务部报销。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出、入库单须有采购员、核算保管员和食堂主管签字把关;集市采购三联单(或者原始凭证)必须有卖方签名及手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核算保管员定期到主管单位借食堂备用金,并办理完备的`借款手续,每次的借款数额必须由食堂主管决定。

  5、核算保管员应每月5日从财务部统计上月食堂的总收入,当月核算当月的收支情况,并计算出每月的盈余额或者亏损额。

  6、食堂每月25日对库存及剩余物品进行盘点,主管单位随时抽查,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积压浪费、腐烂变质现象。

  7、所有借帐应当月结清,不存在白条,杜绝呆帐、坏帐的发生。

  8、每月所有报批的收付款单据及月末盘点表,必须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单位审核。

  二、检查与考核

  1、不及时按规定报销、报送收付款单据极不按时盘点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员50元。

  2、抽查时帐、物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连带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自下发执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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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学院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

  三、学院开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四、学院食堂应开设银行专用结算账户,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

  五、学院食堂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六、学院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院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七、学院食堂负责人对食堂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学院财务处、食堂会计人员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章食堂现金管理

  九、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

  十、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用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预支现金后应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第三章食堂物品采购、库存与管理

  十二、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分别填制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及库房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相关的库存材料账簿。

  十三、建立食堂物资保管制度。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分别填写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物资出库单。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领料人、库管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签字,并记入相关的库存材料账簿。

  十四、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库管员应分别对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进库存货按月清查盘点,编制“盘点表”,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四章食堂收入和支出管理

  十五、食堂的收入主要来源为教职工伙食收入、学生伙食收入、食堂账户的利息收入、补卡收入等。

  十六、食堂向学生、教职工收取的伙食费,实行预收制度,即:学院预收账款,不作“伙食收入”。承包食堂每十天以售饭系统统计的商户营业额为依据,从预收账款中返给承包人,返款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自主经营食堂每月以售饭系统统计的营业额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十七、食堂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教工伙食支出、学生伙食支出、教工食堂管理费支出、学生食堂管理费支出。

  食堂伙食支出包括:食堂采购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调料等各种原材料。

  食堂管理费支出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费、健康证办理费、各种保险费、工作服劳保等费用;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下的食堂小件物品的.购置及维修费、食堂内部洗涤、消毒等卫生用品费用。

  十八、食堂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经办人、管理员签字后,按《唐山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批,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

  十九、食堂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合法、规范,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食堂采购的米、面、油及调料等结算要求有正规发票。

  二十、食堂购置固定资产,应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按学院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购入后须经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发票须有经手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

  二十一、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备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院承担。

  第五章食堂财务收支结余管理

  二十二、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院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年末收支相抵,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今后亏损。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二十三、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报“唐山学院食堂资产负债表”、“唐山学院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学院教工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学院学生食堂收支盈余表”、“教工食堂库存材料盘点表”、学生食堂库存材料盘点表”、“成本计算表”,并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第六章附则

  二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十五、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0

  食堂工作为学校后勤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项工作则为重中之重。以下为某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可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办的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润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二、人员、账目设置

  学校食堂应设会计、出纳、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充值员,原则上在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根据需要择优安排。会计、出纳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管理员可由学校总务主任兼任。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机制。

  学校可在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基础上,开设学校食堂银行专用结算账户。设立总账、实物明细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借贷法复式记账。

  三、学校食堂物品采购与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品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

  二、建立物品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品必须实行双人采购,采购人员要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实行团体采购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须及时结算,不得恶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债务纠纷。

  三、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采购人员、保管员和审批人员共同在统一印制的“学校食堂物品入库单”上分别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保管员要对进库存货清查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四、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饭菜的'价格,必须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来确定。

  二、用ic卡系统售饭的食堂,预收账款和售饭窗口回款要凭计算机打印出的数据为入账依据。

  三、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定额预收制度的,要按月结算

  四、对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服务部原则上要和食堂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学生刷卡消费。所得收入要单独核算,记入副营收入。

  五、学校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六、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七、学校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一般不予补助。食堂要保证本身日常开支及小型维修购置,大型设备购置或大额支出可从学校经费账中列支。

  五、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⑴原、辅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员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人员工资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气、煤、燃料及小型维修购置等支出,水电费用原则上不得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2、副营支出。指食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务部)。副营支出要与副营收入相匹配,并单独计算盈亏。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1、学校食堂所有开支票据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大额开支要有学校校长签字。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须填写“学校食堂物品出库单”,经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作为伙食支出,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经办人、管理员签字审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学校食堂内部人员工资要公平合理,领款手续齐全。学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补贴等与食堂业务不相关的各种费用。

  5、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财会人员在登记入账时,要在原始凭单前编制记账凭单,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2、学校食堂要真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于次月5日前报学校领导。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对盈余部分实行向特困学生补助或向学生消费卡平均返还餐费等方法,保证收支平衡。

  3、食堂财务的凭单、凭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要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4、区教育局勤办负责全区学校食堂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对食堂经营业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亏情况要实时检查监督。

  5、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6、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樊城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食堂收入指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补贴收入和其他收入。

  凡属非税收入及学校其他代办服务性项目收入均不得计入食堂收入,如房租收入、学校小卖部(商店)承包收入等。不得擅自挪用、转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五条学生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实行包伙的学校,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或伙管会)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学生伙食费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据”。开具票据时,必须填明项目和标准。

  学生伙食费按月(或周)收取,不得按学期预收取。收费后应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八条收取学生伙食费通过网上银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学校食堂支出成本坚持以食堂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指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调味品类等支出。

  “其他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员人工成本支出、餐具及设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缮等支出。

  食堂工作人员人工成本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支出。

  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食堂聘用工作人员的人数配备上限为:用餐在200人以内的,食堂工作人员为3人。

  第十条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相关证明人、食堂责任人、分管领导、学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一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3000元。

  第四章食堂结余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伙食费按实结算。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每学期以学生实际就餐天(次)数和本学期计划就餐天(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

  第十三条加强对食堂收支情况的监控,如收支差距较大,应及时调整伙食价格或伙食品种,力求收支平衡。

  第十四条食堂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费。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奖金福利,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五条建立完善覆盖食材采购、进库、仓储和出库全环节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强化食堂物资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肉、油、面)的采购,由区教育局组织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副食品和辅料应从大型厂家或批发市场定点采购。其他物资采购应定人、定责、定岗,必须实行双人以上、定期轮流制度。

  第十七条健全食堂物资采购索票索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主要食品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对采购的原材料和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实行双人验收制度,轮流上岗,定期更换。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等食品。

  第十八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反映盈余情况。及时登记仓储损耗情况,并查明详细原因,自然损耗的,损失费用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人为损耗的,损失费用应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

  第六章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建立食堂财务公开制度。每学期末学校应将食堂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应设立校长信箱,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就餐师生、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管理等有关问题的投诉或举报,并定期公布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小学食堂的财务管理,合理利用食堂经费,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食堂及其相关经营活动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堂财务管理应严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会计准则,汇总核算食堂财务,进行财务决策。

  第二章 食堂经费的筹措与使用

  第五条 食堂经费应根据中小学校的经济实力和食堂运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筹措。

  第六条 食堂经费的筹措包括学校拨款、学生食堂餐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 食堂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经济负担合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八条 食堂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食品采购、设备设施更新维修、食堂员工工资、餐具清洗消毒等。

  第九条 食堂经费使用前应进行预算,并上报学校审批。

  第十条 食堂经费的使用应记录清楚,收入和支出应有相应的凭证和报告,以便审查。

  第三章 食堂财务管理的组织与责任

  第十一条 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由学校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 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调整财务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 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法纳税,及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并支付税款。

  第十五条 学校应每年对食堂财务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食堂财务的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 食堂财务管理流程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

  第十七条 收入的管理流程包括食堂经费的`筹措、学生食堂餐费的收取与核对。

  第十八条 食堂经费的筹措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食堂餐费的收取应由指定的人员进行,确保数量准确,避免漏收和乱收。

  第二十条 学生食堂餐费收取后应进行核对,将核对结果上报财务部门。

  第二十一条 支出的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支出审批、支出执行和支出核对等环节。

  第二十二条 食堂预算的编制应根据食堂经营情况和学校财务要求,及时调整预算。

  第二十三条 支出审批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和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 支出执行时应按照预算进行,确保合理使用经费,避免浪费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 支出核对应及时记录,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支出和预算的一致性。

  第五章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

  第二十六条 食堂财务报表的编制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学校要求进行。

  第二十七条 食堂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八条 食堂财务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校财务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接受审计。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监督与管理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十一条 内部监督应由食堂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准确。

  第三十二条 外部监督应由学校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对食堂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十三条 食堂财务管理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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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6)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本校食堂伙食供应办法合理确定。

  1、食堂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可以在学期初(或月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应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登记表,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原则上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五条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依据,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和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2、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不含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报食堂财务审批人签批,食堂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严禁白条入账。

  第十七条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分析。

  实行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应根据收支情况,及时调整伙食价格,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并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第十八条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并由学校报账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食堂需用票据时,由学校食堂会计到学校报账会计处领用,再由食堂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第二十条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出纳使用票据时,到食堂会计处领用登记,票据使用结束交还食堂会计,并进行注销登记。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会计对出纳的票据使用进行监管,指导。票据的存根统一由食堂会计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采购物资的票据报销。购菜清单上必需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购物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购物票据报销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和食堂财务审批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第五章岗位设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会计

  1、食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会计必须依据相关要求,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须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5、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校长等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6、领用和保管学校食堂票据等。

  7、保管食堂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和食堂法人专用章。

  8、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出纳

  1、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并不得兼任食堂采购员。

  2、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3、每笔资金的收取,出纳必须开具相应的有效票据,对开具的票据不得涂改、变更。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杜绝白条抵库。

  4、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接受会计或食堂领导小组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其他收入;短款由出纳个人赔偿,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5、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

  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帐支付。

  6、出纳开具支票支付的,支票收款人必须与供货方及发票出票人相一致。

  7、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发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定期检查和核对支票的使用情况。

  8、妥善保管支票、其他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出纳印章,不得丢失。

  9、出纳不得兼任会计、采购、验收、仓库保管和会计档案保管等不相容工作。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学校要成立膳管会,由工会主席、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及找还等情况,并抄报总务处、校长室各一份,要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第二十八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予以张贴公示。食堂对每餐菜的种类、价格进行张贴。第二十九条学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组织就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食堂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4

  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田二河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田二河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伙食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

  (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四联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一联为保管联,一联作为结算联给供应商,并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3、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7天向会计送一次出库单。每月25日清查盘点一次,并在26日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

  4、对仓库物资库存数量了如指掌,对采购员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并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和单价。不得擅自把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四)采购员

  1、采购员最高借款不得超过当天所需采购原材料金额的总和。

  2、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轮流采购,在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

  3、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当时须开具采购清单,当时不能开具的,回食堂交货后次日内完成报账手续。

  第二部分会计核算

  食堂财务必须按照“量入为出、保证质量、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账只核算为伙食发生的有关收支事项,非伙食收支事项不得进入食堂账核算。

  一、学校食堂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

  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包伙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实行按月预收、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食堂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家长公布,找还结余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领取。

  2、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可依学校自定的`标准按月定额收取。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4、零伙食堂应强化窗口监督,凭票(卡)就餐,所收饭菜票及时全额上缴。

  三、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菜金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及福利费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

  四、学校食堂物资管理

  1、食堂饭菜票、卡券的保管和出售必须由专人分别负责,不得一人兼做。饭菜票、卡券的进出必须手续清楚。

  2、食堂必须建立仓库账,进库物资应填写四联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出库单,经食堂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出库。

  3、实物采购单由采购员签名,经保管员(或证明人)验收货物核准后签名,购物资的发票或自制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再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报支,然后会计审核制作记账凭证,交出纳付款并登记日记账。

  4、每月25日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

  6、食堂固定资产由会计造册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食堂相关使用人负责实物保管。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是公益事业,应坚持自办食堂,不宜对外承包。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或)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平衡。

  2、食堂应每月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损益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食堂如有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用以弥补今后亏损,不得进行私分、发放福利或作利润分配。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权益,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食堂财务管理基本原则。食堂工作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和服务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稳定,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要以保证食堂日常运转经费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

  二、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为方便日常管理,食堂财务负责人也可以是校长指定的其他人(如总务主任)。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三、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不得以“流水帐”或出纳的“日记账”代替收支“明细账”。

  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后据以登记入账。

  四、规范食堂收入核算。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1.食堂一般应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时,以师生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食堂伙食收入。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拨款,直接计入财政补助收入。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按月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期末结算,实行多退少补。每月末,食堂以当月供应就餐次数、就餐人数、伙食标准为依据,在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学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找补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月收取,允许学校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下拨教职工伙食费,不足部分由教师个人付费。

  3.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五、规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准,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应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气费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用电、用水的管理,食堂应该单独安装水表、电表,独立核算食堂的用水、用电。

  2.人员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学校教师等非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其在维持学生用餐秩序等方面提供的劳务补贴,应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统筹安排。 幼儿园不得在食堂列支人员成本。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性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通用设备单价达到1000元或专用设备单价达到1500元的固定资产应由学校财政性资金开支,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4.管理费用。核算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生活用品、零星维修、安全卫生罚款等支出。

  5.副营支出:核算食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副营支出要与副营收入相对应。

  6.为均衡伙食费成本核算,对食堂大宗食品及耐用品的成本,可采用分期摊销的办法(一般可按一年分10月摊销),分期计入伙食成本。

  六、建立和完善食堂财务控制机制。实行食堂财务单独核算,学校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实行成本核算。

  1.按成本补偿原则建立餐饮定价机制。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实行包餐制食堂的就餐价格要实行最高限价。在正常情况下,食堂财务状况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各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结余进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价格,确保历年累计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调整价格应以食堂会计核算为依据,并在征求学校膳管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3.规范使用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弥补上年亏损和增添食堂的设施、设备。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4.学校食堂应对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当期成本可按“以存计耗”方法结算,但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单独进行帐务调整。

  七、加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要尽量收回。对少数确需对外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利润限额招标制,利润回报率控制在6%以内。

  八、加强食堂经营服务工作的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堂的财务工作。会计、出纳要具有会计上岗证书,要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能力,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要建立和完善膳管会工作机制,各校都要成立膳管会,可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工会干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九、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北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江北区教育局。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6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幼儿园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教育局及县采购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园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园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会计不得付款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园领导反映。职工不得无理纠缠会计。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食堂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食堂内确需添置炊具或其他用具,经伙管委会研究,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园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费用。

  采购人员到规定的地点采购食品原材料,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每天对原材料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到会计那里报销。

  3.培训及差旅费的管理

  食堂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费用按教代会制度执行

  4.办公用品费用的'管理。

  食堂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造册,再由食堂人员领走。

  四、财务公开制度

  由各班班主任每月预收幼儿伙食费,上交报账员处管理,伙房班长每天根据需要支取采购需要的费用,月底根据实际开支与家长结算幼儿伙食费,多退少补,并向家长公布,由家长签字领取退回费用,学期末发放伙食费收支清单,公开收支情况,增强幼儿园食堂财务开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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