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管理制度 篇1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5)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由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
(3)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工程的机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③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④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门,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
技术管理制度 篇2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一般应回收销毁处置,同时配置相应的有效文本。如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应加盖红色“===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7合订本的控制
5、7、1使用技术标准合订本时,应在技术标准文本管理目录中注明使用的技术标准所在位置(页码或总目录)。
5、7、2合订本中部分标准废止时,应在其总目录页和相应标准的首页加盖作废标识。
5、8技术标准复印文本的控制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技术标准复印文本不应作为直接应用的依据。如不能及时配发有效版本而只能采用复印文本时,应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或复印文本专用章予以确认。获得正式文本后应及时更换。
5、9技术标准在用文本无论使用者个人保存还是单位集中保存,使用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其有效性的控制。
6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
6、1技术中心统一管理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印刷等工作。
6、2企业技术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a)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b)为提高产品质 量和技术进步 ,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c)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d)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6、3制定企业技术标准的原则:
a)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b)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c)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d)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e)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f)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g)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4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6、5审查企业技术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6、6各级企业技术标准管理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按照实际需要,以年度工作计划形式提出技术标准编制计划。
6、7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写工作由技术中心组织进行,由具体使用单位或由若干单位联合成立编写小组负责起草。企业技术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企业技术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见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6、8编写小组将完成的技术标准草案在该项标准使用覆盖的范围内征求意见,进行适当处理,并填写《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凡被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部门)有义务认真审查标准草案,其责任人为该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9编写小组对征询意见处理完毕后,向技术中心提出讨论稿,由技术中心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组织标准讨论稿的审定工作。
6、10编写小组负责处理审定意见,并形成报批稿交技术中心报批。
6、11编写小组提供的申报文件内容及格式
6、11、1《企业技术标准报批报告表》
6、11、2《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任务来源,制订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采用、参考国内外标准资料情况;标准主要内容的解释(修订标准时应增加新旧标准内容的对比并写明修订理由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技术管理制度 篇3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
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02)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0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6、租赁费用的计算
仪器名称
租赁(天、元)
租赁费(月、元)
备注
经纬仪
25
700
激光
经纬仪
22
600
电子
经纬仪
15
300
光学
垂准仪
22
600
激光
水准仪
3
80
磅秤
2
40
7、项目部在使用计量器具期间,应爱惜和正常使用,尤其经纬仪、水准仪属精密仪器,发生损坏,由技术质量处负责鉴定,对人为或非正常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8、管理和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和项目部,应按照体系文件的要求,建好各项记录,保存好相关证件。
9、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损坏。
(五)规范、标准的管理
1、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各种技术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工艺标准、检验和试验评定标准、标准图集及其他技术书籍。
2、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购置和发放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处负责。
3、发放规范、标准要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收文部门要有收文记录。
4、分公司技术质量处每年年初转发集团公司制定的有效性技术资料清单,并加盖“受控”标记。
5、遇到人事变动情况时,调出的人员应及时将手中的文件交回,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六)技术资料的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按照《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的要求进行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字栏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整理完毕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释疑及样表》中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总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外观整齐、美观,封皮格式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资料封皮格式增加第几卷,每卷内必须有卷内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不延误工程的竣工验收;公司内部存档的档案盒一律采用质量好的硬纸盒(烟台市档案局监制),档案盒上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以下内容:档号(按交卷年度);案卷题名(工程名称,侧面要竖写);编制单位(分公司名称);编制日期(编制完资料的日期);保管期限(根据工程要求填写);密级(根据工程要求填写);共几卷、第几卷(填写在卷盒侧面的案卷题名竖写工程名称的右边)。
2、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每月在公司抽查前进行内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做记录,对自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在三天内整改完,对无法整改的要注明原因。公司一般在每月20日开始进行抽查,抽查时首先检查自查记录。竣工资料要求各项目部在工程竣工时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整理,并同质检站质检员联系,把所有备案资料(包括建设单位和质检站的资料)缺少部分及时反馈给技术质量处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把缺少的资料及时整理好。
3、施工技术资料的存档:在施工过程中,按集团公司2821程序文件5。6中规定的存档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质量检查表、主体工程质量检查表、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时报送两份原件给技术质量处。在工程竣工过程中,必须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及时将竣工资料交技术质量处审查,报总部质量部核查,经质量部核查后的资料移交总部技术管理部存档。
4、工程资料盖章规定
以下技术资料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企业法人代表在相应位置栏签章:
(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鲁jj—002)、
(2)工程竣工报告(鲁jj—007)、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jj—075)、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表由技术质量处处长签字,质量部盖章。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由项目经理签字,集团公司盖章;工程保修书必须盖集团公司公章。
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盖章执行集团公司烟建[2006]57号文。
其它到集团公司盖章的必须经技术质量处处长审查后,开具签章联系函后,项目部到集团公司盖章。
二、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建筑法》、《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验收规范、省市有关文件和《施工项目管理规程》等规定,促进施工项目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创建精品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工程各项指标,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工程质量负责,技术副总经理对分公司技术管理具体负责。
3、技术质量处在分公司经理、技术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公司质量管理与检查工作,并对分公司质量指标负责。
4、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工程质量目标负责;主任工程师应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全面负责并对其所在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对其所在的项目部经理负责。建立一个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为一体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责权利到位,各负其责。
(二)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是信息交流的主要手段。为此建立如下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每天召开碰头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总结公布当天施工内容的质量检查情况,使施工中出现的或潜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形成的不合格品及时进行评审处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分公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技术质量例会,分公司技术经理主持传达上级质量管理信息,学习新知识、新规范、总结当前分公司的质量情况,提出下一步的质量工作重点,由技术质量处做好会议记录。
(三)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即自检,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自检主要是在班组范围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班组参加。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的最低标准是:属于班组责任范围的主控项目均达到规范要求,一般项目不低于80%符合规范要求;超标项目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50%,否则追究班组责任。
互检是班组之间的相互检查,其最低标准同自检。
专检由专(兼)职质检员组织,对检验批、分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负责。
交接检在上下两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之间进行,由下道对上道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主要是上道可能影响下道质量的因素,如模板的油污污染钢筋,架管的间距使模板不稳固、砌体、模板的超标增加抹灰厚度,钢筋缺少垫块,增加砼保护层厚度等等。
交接检的目的:为下一道工序创造合格的工作条件;保证下一道工序的质量;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损坏;分清质量责任和成品保护。
2、混凝土结构标识:由工程专职质检员按《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2006—9号文》的要求进行现场标识,并将测量结果如实填写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专职质检员对测量结果的精度负责。
3、原材料试化验必须严格按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的规定执行。主任工程师对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工程检验项目等,要及时认真地按规定要求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4、送样过程: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开出委托书,提前一天通知技术质量处送样员,在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内,会同现场工程主任工程师、监理公司见证员同时取样,并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由送样员将委托书及试样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完后,送样员要及时把报告及委托书转交给工程主任工程师。在没取得材料试验报告之前,严禁工程项目部使用或抢前施工。
5、隐蔽工程报验制度:
(1)各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在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严格按图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单位工程主任工程师、质检员在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之前,要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进行质量预控,施工过程中搞好事中控制,负责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工程各工序的质量。
(2)对地基、基础钢筋、主体工程(一、屋面层、中间层抽查)钢筋和模板支设工程、屋面卫生间防水层、装饰工程样板间、水电安装隐蔽试验(排水:隐蔽灌水、管道通水、管道通球试验;给水、采暖:管道隐蔽和管道水汽压、管道系统水汽压试验;卫生间:地面存水、器具蓄水试验;消防喷淋管道水汽压试验;电气:避雷接地隐蔽)等分项工程必须提前一天按工程监视和测量程序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报技术质量处验收。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谁下令施工,谁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3)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工程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工程,技术资料经技术质量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质量部检查,并同时向集团公司质量部报工程监视和测量程序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
(4)须经设计、监理、质监站签字的隐蔽验收项目,由项目部组织实施,技术质量处参加。
(5)现场搅拌的砼、砂浆必须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挂配比牌,配备计量器具,水泥、沙、石子、外加剂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控制沙的含泥量和石子级配,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清除场外。砼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养护。砼模板拆卸时间必须按同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结果而定,达到规范要求的强度,经主任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才允许施工,否则按造成质量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样板间(样板活)报验制度:严格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实行'样板'工程开路制度,以项目经理为主,主任工程师、施工员、专职质量检查员配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标准先做出样板墙、样板间等每个分项的样板,在自检达到要求后,填写工程监视和测量报验记录,经技术质量处检查、监理公司或监督单位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四)基础、主体分部、竣工工程报验规定
(1)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束,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质量达到验收标准,技术质量资料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签字后,将工程资料报技术质量处,在对工程技术质量资料和施工质量检查合格签字盖章后,项目部负责转给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报质监站联系工程验收,技术经理、技术质量处负责人、项目部参加验收。技术质量资料、验收表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取回。
(2)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结束达到验收条件后,项目部经理组织进行自检,在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技术、质量资料自审合格后,报技术质量处。在技术质量处对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达到质量目标后,由项目部填写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由业主联系质监站、各责任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项目部负责取回存档。
(五)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按照《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由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六)工程回访
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保修约定范围对用户进行回访。回访时间为交付业主半年后第一个月,在回访中,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施工质量的问题,要无条件返修处理。对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对用户进行回访时,请建设单位(住宅工程请用户)在'工程质量回访记录'上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或用户签字的'工程质量回访记录'复印件,由项目部报技术质量处存档,工程质量证书备案证书由项目部负责取回,做为年终考核各项目部完成年度质量指标情况的依据。
(七)质量与经济挂钩
日常检查:质量处日常根据施工进度到施工现场巡检,发现问题、隐患以检查记录形式反馈给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由项目部督促劳务分包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质量处对一个工程相同的问题、隐患开出两份检查记录的,对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按照《质量管理考核内容和奖罚标》进行罚款;对一个工程相同的问题、隐患开出三份检查记录的,质量处将出具《暂停付款通知》并附上检查记录复印件,由财务暂停该劳务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直至质量处开出的检查记录得到完全整改后,在向财务出具《继续复款通知》,由财务在继续支付该劳务分包方的工程款。
技术管理制度 篇4
1、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与行业的各种技术文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的实施;
2、参加项目质量策划;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项目部的`质量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
4、根据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在施工中对本项目的技术、质量、测量、试验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质量检验计划和项目试验计划进行有效性及可行性审核;
6、负责改革和推广新技术;
7、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审图,参加图纸会审,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案;
8、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评定,并负责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情况和进行验证;
9、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建档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图纸;
10、负责项目部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本项目部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2、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
13、负责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资料、文件的积累。
技术管理制度 篇5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技术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查
第十二条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立项审查方式。
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第十三条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认可,并进入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第十四条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在经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在有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估机构应从事过评估或科技咨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专家应依据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可通过管理中心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有关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但不得与申请企业及有关人员直接联系。必要时管理中心可委托专家组到申请企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查的公正性,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家应当回避:
(一)审查专家所在企业的申请项目;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所审项目申请企业的负责人;
(三)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七条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所审项目的技术、经济秘密和审查结论意见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审查结论意见并给予保密。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行为规范情况,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科技信用评价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可对项目进行复审。
第二十条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第二十一条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定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需撤消项目时须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二十三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三)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十六条管理中心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目标调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一般项目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创新基金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制度 篇7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技术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管理体系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罚款。
3、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4、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撤换。对于承包单位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罚款。
5、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二、图纸会审
1、开工前,承包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建设单位。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②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③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④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⑤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⑥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单位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500元。
2、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单位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
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罚款5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罚款100元。
三、技术核定及洽商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是
2、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建设单位。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在承包单位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单位不负责任。
4、属于建设单位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5、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单位执行。
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元,并通报承包单位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2、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对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承包单位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五、质量管理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2、承包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次验收合格。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设方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责令返工。
5、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6、承包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罚款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六、材料管理
1、如发现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如发现承包单位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罚款。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罚款。
4、承包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八、施工技术交底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罚款1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九、资料及图纸管理
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单位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单位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单位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如承包单位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罚款。
技术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档案保管员:负责技术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①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
a。相关的法律法规
b。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
c。相关的质量标准
②作业类文件
a。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b。工序质量表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说明书
e。设备使用说明书;
f。各种明细表。
③管理类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计划及规定等。
2、文件登记
①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本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其台账至少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发放部门及销毁情况。
②文件接收后,档案保管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每月或者每季度将记录复印件送技术部,技术部根据记录及时掌握本厂技术文件动态。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档案保管员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厂内发行的技术文件,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外,尚须对储备待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4、技术文件的复制与分发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由技术部提出打印数字,但必须保证分布完毕后有一定储备。技术文件发送时,要备好【技术文件发放/领用表】进行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内容的登记,接收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收。
5、技术文件的借用
1质量管理类文件的借用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登记表》,
2作业类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技术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①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③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有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④档案管理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7、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动态,及时更新,过期的应进行回收销毁。当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发时,分发人同时应将相应的旧文件进行回收,整理后由技术部决定对其进行归档或销毁。
技术管理制度 篇10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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