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6:20:56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收费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收费管理制度15篇

收费管理制度1

  一、收费目的

  物业收费是指收取业主缴纳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物业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更新以及社区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费用和开支。

  二、收费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业主大会决议;

  3.物业服务费会计核算办法;

  4.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费:根据业主大会决议确定,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月缴纳。

  2.公共维修基金: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年缴纳。

  3.垃圾清运费:按照每户每月次数计算,每月缴纳。

  4.保安、保洁等服务费:根据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计算,每月缴纳。

  5.其他费用: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确定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注:以上收费标准及收费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项。

  四、收费流程

  1.开立收费通知书:物业管理公司在每月初依据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情况将当月的收费通知书开具、制作、列席会议,并交由物业服务人员发送或邮寄给每个业主。

  2.收费提示:物业服务人员在每月初将收费通知书发送或邮寄给业主,并提示业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缴费:业主在收到收费通知书后,应按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4.确认收费: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收到的费用是否与缴费通知书一致,如核对无误则确认收费,并将收费情况及时记入账簿。

  5.拖欠管理和催收: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业主信息后,立即进行电话催缴或上门催收,对于拖欠费用超过三个月的业主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

  五、收费规范

  1.收费应公示透明、公正合理,不得擅自涨价或提高标准;

  2.定期公布收费标准和项目,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业主;

  3.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业主缴纳费用;

  4.业主应当接受收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5.物业公司应做好收费记录和登记,保证账务清晰、合理;

  6.物业公司收取的资金应当及时上缴管理;

  7.物业公司不得挪用业主收费,不得用收取的费用为自己谋取私利;

  8.对于涉及收费问题,应积极解答和处理,并及时回应业主。

收费管理制度2

  一、收费站票管室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同时配有电棍,票管室必须随时锁门,严禁任何人员非工作期间进入。

  二、票管员妥善保管防盗门、保险柜钥匙,不得遗失。

  三、出入口收费员下班时,由班长带回票管室,票管员必须将票管室门上锁进行结账,结帐完毕,全班人员方可离开票管室。

  四、通行费及站内其他现金及时存放在保险柜内,按财务要求存入银行。

  五、对通行卡、票据的保管必须符合省局、分局各项规定。票管员每月进行一次通行卡、票据库存清点。发现丢失或因保管不善票据被毁坏,应及时报告站长、收费科,直至收费处,不得隐瞒真相;

  六、票管室切实做好“三专”“六放”工作,“三专”即专人、专房、专柜,“六防”即防盗、防霉、防火、防鼠、防蛀、防丢失工作。

  七、票管室摄像必须处于实时完好状态,如果出现故障,监控员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责任人及部门尽快修复。

  八、票管员离开票管室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气设备是否切断电源,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九、票管室必须配备灭火器,票管员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十、票管员必须掌握当地公安部门、高速交警报警联系电话。

收费管理制度3

  一、管理费、水电费、车位费等固定性收费:

  1、月初由出纳员输入收费资料,会计核对后打印收费通知单。

  2、将通知单分发至各业主(住户)信箱中。

  3、出纳员收取业主收来的现金,每日清点所收现金与收费单据核对相符后,将单据交于会计。

  4、出纳员将现金存入银行。

  5、会计审核收费单据后入帐。

  二、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维修管理费等临时性收费:

  1、出纳员向会计领取空白收据、发票。

  2、出纳员根据办公室监管装修人员开出的收费通知单或维修班开出的维修派工单收费。

  3、出纳员每日清点所收现金与收费单据核对相符后,将现金存入银行,将单据交与会计。

  4、会计将办公室开出的收费通知单或维修派工单与开出的'收据、发票核对后入帐。

  5、出纳员将开完的整本收据、发票交于会计核销、保管。

  三、车位临时租费收费:

  1、由指定的车场护卫员向会计领取车场定额发票,每次每种发票面额限领一本。

  2、车场护卫员每十天向出纳员交清所收车位时租费,出纳员按照护卫员同时上交的每日'当班收入统计',计算出护卫员应交车位时租费并同时核对其所用定额发票数后,收取现金,核销已开发票存根。

  3、会计、出纳员不定期下车场抽查护卫员收取现金数额。

  4、出纳员清点现金存入银行。

  5、会计将上交的定额发票计帐、保管。

  6、护卫员休假时应将所有现金、所领发票交清。

收费管理制度4

  一.业务收费管理制度

  1.维修基金

  1.1维修基金在物业交付使用时按政府规定向租户收取;

  1.2基金须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内(所得的利息成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归用户,每季结转一次;

  1.3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租户委员会成立前,基金的动用须经总经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租户委员会成立后,可由各小租户及租委会按《管理公约》规定审批。

  2.维修基金的'管理

  2.1维修基金须按《管理公约》规定,租户应自接到《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应缴款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租户名下的银行帐户。

  2.2维修基金金额须按政府规定收取,当维修基金发生开支,财务部向各租户发出缴交基金差额通知并收取差额,使维修基金保持原有的金额水平。

  2.3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公约》是不可退还的,但当有关租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维修基金转移给新租户。

  2.4维修基金以专门帐户储存,利息仍归入该帐户,累积使用。

  3.管理费用的收取

  3.1除财务部外,其他员工无权收取管理费。

  3.2管理费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缴款的租户发出第一份催款通知书,15日发出第二份催款通知书。

  3.4一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出第三份催款通知书,以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再发出催款通知书。

  3.5两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依《管理公约》规定对欠交管理费的单位进行停水停电行动或提出诉讼。

  4.水费、电费的收取

  4.1水费、电费须按各租户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有关供应单位的收费标准,由管理公司财务部代为统一收取。

  4.2水电周转金在租户办理入伙手续时按15元/m2收取。在有关租户拒交水费、电费达一个月后,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动用该笔款项抵扣有关水费、电费欠款。

  4.3水、电周转金不可退还,当有关租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该笔押金转移给新租户。

  4.4缴付日期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

  4.5逾期未缴付的,按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5各项收费标准的界定

  5.1滞纳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滞纳金:按《租户手册》及通告文件执行,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月累计欠交费用额×1‰×天数。

  5.2租户申请额外垃圾搬运服务或违反有关垃圾处理规定而由管理公司安排人员对其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5.3装修按金及有关金额的界定,按《租户装修手册》的内容执行。

  二.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包括汽车、机械设备、传真机、电脑、空调等,由财务部负责设帐登记,行政人事部负责实物管理,各部门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原值、购置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2.固定资产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以保证帐实相符,如发现有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作出适当处理。

  3.固定资产原值包括购进价、运杂费、安装费、税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如下:

  机械设备10年

  动力设备11年

  传导设备15年

  运输设备8年

  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8年

  电子计算机4年

  空调、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年

  传真机、电传机、复印机、移动无线电话5年

  制冷设备10年

  消防安全设备4年

  其他经营设备及器具15年

  三.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规定

  1.1共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1.2特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科目设置及其使用

  2.1资产类:

  a.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和存货。

  b.固定资产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

  c.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d.递延资产: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等。

  e.其他资产:特种储备、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诉讼中涉及的财产等。根据投资需要,可设置'长期投资'科目。

  2.2负债类:

  a.短期负债: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和预提费用。

  b.长期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

  2.3损益表:包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2.4权益表: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2.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管理会计报表

收费管理制度5

  关于住院部和收费室工作配合的几点注意事项

  为更好的服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病人,总结以下几点工作事项,望住院部医护人员配合执行。

  1、凡来我院住院的病人,医护人员要询问其病人或家属有无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证卡,以便于患者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住院部记账人员在病区电脑上接收、核对患者入院信息时,发现病人所患病种等相关信息与其本人不相符时,要及时更改信息。鉴于医保中心通知:若未能在规定时间(2天)内上网登记、上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患者信息的'医疗机构社保中心将不支付统筹款情况,住院部人员应同收费室人员落实证卡管理以及提醒工作。

  3、住院部的居民、职工医保患者,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产生退费、更改电脑医嘱信息情况的,住院部记账人员应及时告知收费室人员以减少收费室记账错误而产生扣款。

  8医院收费室管理制度

收费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定价目录》、《扬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从事车辆停放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机动车、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电动三轮车,下同)停放服务费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

  市价格主管部门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对市区(不含乡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管理。

  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和各乡镇机动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

  第四条 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形式。

  1、机场、车站、码头、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的停车场和利用城市公共场地、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以及执法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2、住宅小区、商住楼配套的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并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限。

  3、除上述1、2以外的停车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在经营年限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机动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结合停车场地理位置、行车流量以及调节停车矛盾、引导车辆分流的实际,实行差别定价。

  (一)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城市外围区域;

  (二)同一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

  (三)白天高于夜间(白天时段为7:00至22:00,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

  第二章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第六条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区域划分。

  一类区为现行城市中心区域,包括盐阜东路、盐阜西路、淮海路、四望亭路、大学路、文汇东路、南通路和泰州路围合的区域(含道路两侧);

  二类区为一类区以外的建成区区域,包括扬溧高速、沪陕高速、廖家沟和宁启铁路围合的区域;

  三类区为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停车场类型、地理位置与车辆类型制定,具体标准另文印发。

  第七条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或计次收费方式。

  (一)计时收费

  1、停车场应当安装合格的计时收费管理装置;

  2、一类区域停车场白天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夜间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二、三类区域停车场以小时为计费单位。连续停放累计计时收费(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3、连续停放超过5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5小时收费;

  4、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第2、3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5、一次停放横跨两个时段的,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二)计次收费

  1、机动车每次停放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超出12小时的重新计次;一次停放横跨两个时段的,按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一次收费。

  2、非机动车每次停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超出24小时的重新计次;夜间停放按双倍标准收费。

  第八条 停车场收费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须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乡镇停车场向区价格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权属证明等复印件(查看原件);

  3、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对停车场定点、停车设施设置等内容的审核意见材料;

  4、停车场区域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车位简图等材料。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须告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所在辖区价格主管部门。

  (三)非机动车停放点(包括临时),须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办法由各区制定)。

  (四)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为社会公众提供临时停车的专用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区,实行有偿服务的`,按第八条(一)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相对固定的临时停车场所,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每年年初提出方案,一次审核。

  (五)为缓解住宅小区居民停车难,经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其收费按第八条第(一)款项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九条 停车减免收费规定:

  (一)实行计次的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场),对一次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车辆免费,夜间停车减半收费;实行计时的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场),从车辆进入停车场15分钟后开始计费。

  (二)医院内设停车场对住院病人家属当天停车已缴过一次费的,再次停车时不得收费(限一辆车);实行计时收费的医院内设停车场,对一次停车半小时内(含半小时)的车辆不得收费,其收费计时从车辆进入停车场半小时后开始。

  (三)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行政执法车辆免费停放。

  第三章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检查

  第十条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员证制度。车辆停放

  服务收费人员上岗,应当佩带由市物价局监制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

  收费员实行定员、定岗、定位管理,收费人员发生变动,停车场应主动、及时办理变更、注销和新增手续;收费员证不得转借他人收费;收费员证每二年更换一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再换发;收费员证超过有效期,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 车辆停放收费应当使用由市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实行停车付费给票、一车一票和取车验票制度。

  第十二条 车辆停放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市区各停车场(点)应在停车场所醒目处,设置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收费时限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区车辆停放收费价目牌由市价格监督检查机关统一监制。

  第十三条 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人可拒绝付费,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或告知价格主管部门,擅自对外收取停车费的;

  2、未按核定或告知的标准,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

  3、未按规定公示停车收费标准的;

  4、未出具或未使用合法票据的;

  5、无收费员证、持失效收费员证收费或不按收费员证上规定的停车收费范围收费的;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江都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扬州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原扬州市物价局、扬州市公安局扬价服〔20xx〕87号文同时废止。

收费管理制度7

  收费站食堂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食堂的日常运营,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堂管理团队的设立与职责

  2. 食品采购与存储规定

  3. 厨房卫生与食品安全

  4. 餐饮服务流程与质量标准

  5. 食堂设备设施维护

  6. 费用核算与成本控制

  7. 员工满意度调查与改进措施

  内容概述:

  1. 管理团队:确定食堂负责人,明确其对食堂运营的'全面管理责任,同时设立厨师、服务员等岗位,规定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

  2. 食品采购:规定食品来源,强调质量检验,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同时规范采购记录,防止浪费。

  3. 卫生与安全:制定厨房清洁标准,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 服务流程:设定从点餐到用餐的标准化流程,保证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员工用餐时间充足。

  5. 设备设施: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程序,确保食堂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6. 成本控制:建立严格的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食材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7. 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升食堂服务质量。

收费管理制度8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收费管理制度9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收费管理制度10

  1、访客车辆进车场时,由车管员引导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2、车管员或保安员提醒客人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车管员或保安员检查访客车辆车况是否完好,并做登记。

  4、在出入证上注明进入的.时间、车号并交给司机。

  5、访客车辆离开时司机将出入证交给车管员或保安员,由车管员或保安员按规定的时价收费,并交给司机。

  6、每天早上8:00至9:00,下午16:00至17:00将一天的收费情况与财务部进行结算。

  7、白天8:00—17:00由车管员收费,晚上17:00—次日8:00交由保安员收费。并做好交接记录,要求记录要清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车管员认真执行车场收费规定,坚决杜绝少收钱不给票,有损物业公司利益的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从严处理。

收费管理制度11

  第一百零七条 要保证岗上人员吃到热菜、热饭,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每餐应该食物留样,以备食物中毒后检查使用,不留餐样一次扣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分5分。

  第一百零八条 用餐时间:

  早餐:07:15―07:45、08:15-08:45;

  午餐:11:30―12:00、12:00-12:30;

  晚餐:16:15―16:45、17:15-17:45。

  第一百零九条 每次用餐后,卫生打扫合格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条 按规定每周一必须彻底打扫一次卫生,发现一次未打扫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工作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由主管站长批准,安排妥当,方可离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5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由于个人工作不慎将食堂设备、物品等损坏,除扣考核分1分外,要按维修费或全价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 饭菜要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出、入库物品要及时、详细登记,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如少记、漏记除扣1分外,还要按价赔偿。

  第一百一十六条 工作期间不得离岗,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严禁外人进入工作区,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要保证厨房干净整洁,生熟分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 暖气罩、台布及工作服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洁,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二十条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菜谱由厨师和管理员根据市场价格每周制定一次,所需材料由管理员负责购买,由厨师进行检斤和检验质量。由伙食委员会进行监督。

收费管理制度12

  一、收费站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办公室、各宿舍无人时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在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定期检查电源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6、对新装、改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要严格验收。

  7、发生线路故障,应及时报维修人员维修,不得随意拆卸、修理。

  二、收费站用电设施管理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收费管理制度13

  收费站管理制度条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规范了收费行为,提高了通行效率,减少了纠纷,增强了公众对收费公路的信任;另一方面,它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促进了员工的职业发展,提升了团队凝聚力。通过严格的'财务管理,防止了资金流失,保护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收费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切实有效地完成收费站各项工作目标,加强收费站内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收费站设置站长室、副站长室、办公室、票证室、监控室、值班站长室、三个收费班组。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岗位管理责任制(详见《制度汇编》)。

  1.3考核制度

  1.3.1根据办公室、班组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详见《制度汇编》和收费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坚持月考核、季度评比。

  1.3.2办公室、班组要根据各自职责,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学习、生活制度,各站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内务管理,每月坚持至少一次的站务会议,对本站工作和站内人员的表现进行总结和检查考核。

  第二章 通行费款、票证管理制度

  2.1为加强通行费款及票证管理,做好通行费征收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2坚持以收费为中心,开源增收,严格执行通行费征收政策和规定,努力完成通行费征收任务。

  2.3做好通行费的收款、解款工作,保证收款及时、足额上解,月度足额解缴率100%。

  2.4做好通行费票证的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确保通行费票据安全、充足,保证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2.5确保通行费票证使用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打击使用自印、自购收据以及非交通厅统一印制的一切票证收取通行费的违法行为。

  2.6加强节假日现金管理,严禁出现库存现金过大现象,保证存、取款的安全。

  2.7严格执行通行费收入和票证报表报送制度,报表分5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章 稽查管理制度

  3.1做好收费稽查工作,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以防收费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出现贪污行为的有效途径,收费站长必须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3.2站稽查人员实行兼职制,负责稽查的人员,必须做到执法严明,在稽查工作中,做到以大局利益为重、不循私情、坚持原则、不贪赃枉法、秉公执法、按章执法。

  3.3稽查人员对收费人员的稽查,除跟踪稽查外,还要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进行。把收费人员各种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3.4开展工作时稽查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把工作动向和稽查对象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5稽查人员在稽查工作中,如发现收费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将情况向站领导汇报。

  第四章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4.1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作风廉洁、勤政为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2站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管理;对站里的重要工作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4.3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为已严、为人正、为事公”不以权谋私,做到“四管好”即管好自己,管好分管的部门,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

  4.4对上级领导或协作单位以及其他兄弟单位的人员来访接待,就餐费用应按规定的标准接待。要本着就简吃饱的原则,不能高消费,做到既要热情周到,又不搞排场,同时要严格控制就餐人员。

  4.5收费一线人员要文明执勤、秉公执法、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侵吞他人财物,对被损坏的岗亭设施进行索赔,要严格按章办事,并按规定将赔款上交财务。

  第五章 学习管理制度

  5.1为了提高收费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形成学习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5.2各班组每月都要安排两次 ( 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 政治、业务 ( 或文件 ) 的学习。具体学习内容和资料由收费内业作出计划安排,学习时间由各班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

  5.3站长和收费内业安排学习的内容。在学习时收费内业必须对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缺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以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4除参加集体学习外,提倡和鼓励收费人员加强自学,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以适应收费工作发展的要求。

  第六章 会议管理制度

  6.1站务会议:

  6.1.1每月2日召开站务会议。由站长主持召开,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副站长、机关人员、值班站长及收费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成员。

  6.1.2参加会议人员在会上必须如实汇报如下内容:

  ⑴班组当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⑵收费人员当月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纪律方面的表现情况;

  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⑷提出下月的工作意见;

  ⑸其他需要提交会议解决的问题;

  ⑹在汇报和讨论问题的基础上,站长小结当月工作并提出下月的工作意见。

  6.2.1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务会议,具体时间由值班站长自行决定。会议由各班值班站长主持召开。

  6.2.2班务会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⑴对本班一个月以来工作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小结;

  ⑵传达贯彻站务会议精神;

  ⑶提出下月工作意见和要求。

  6.3需要召开全站收费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4各种会议必须建立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缺席人员、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内容、发言材料记录、形成的决议情况等。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7.1全站职工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7.2当班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双向车辆行驶动态,特别是在横跨车道或拦车验货时要认真观察和判断过往车辆的行驶。同时,要严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3在收费亭,非本站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收费亭,特别是晚上当班人员更要注意观察岗亭周围情况,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上报监控室,并注意监视防止盗、抢行为发生。

  7.4在办公区内,要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特别是在节假日要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如:票证室等。

  7.5办公室、食堂和宿舍,要坚持做到人离开后关好门窗。室内的电灯线,不得乱搭乱接,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7.6职工宿舍内,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客过夜。来访人员在晚上 8 时前必须离开宿舍。在宿舍内严禁进行赌博等活动,违者一经发现,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并给予辞退。

  7.7要加强站区范围内安全防范的检查、督促工作,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7.8实行上门取款政策,由银行人员到站内取款,以确保费款安全。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8.1站内的生活用车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8.2生活车辆除按时购买食堂生活必须用品或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公事外,其余时间必须停入车库里待命,未经过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8.3站内人员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严格遵守批准使用的时间,不得影响工作的开展。

  8.4驾驶车辆的人员,因公用车必须确保车辆安全。

  8.5在使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收车后例行检查工作,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一旦发现车况有问题,要及时自行检修,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在须送修理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经检查核实后,方能入厂修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给予报销修理费用。

  8.6驾驶员到加油站加油,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和假公济私,更不得借公家车辆加油之机,为私用车辆或他人用车加油,否则,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并按加油实数加倍处罚。

  8.7严禁酒后开车,不得随便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专职司机因事不能出车时,应提前报告领导,由领导指派有驾驶证件、有驾车经验、技术熟练的人员驾驶。凡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如因此造成机械或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自负。

  8.8司机因违反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而出现负主要责任的机械和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第九章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9.1职工必须增强安全防火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防火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9.2切实加强三级安全防火管理,摆到重要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常抓不懈。

  9.3严禁在单位使用电炉子等大功耗电器设备,严禁在收费亭、结算室、倒班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吸烟或违规使用各种电器。

  9.4食堂火源、电源要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9.5全体职工每天要检查工作区域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大节假日、休息时间以及春防、秋防前,站长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9.6严禁明火作业,凡野外作业人员,在防火期间一律不准弄火、吸烟。

  9.7站长要经常组织、督促职工检查消防设备器具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8司炉工等特殊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章 安全防盗管理制度

  10.1各科室要真正落实防盗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要把防盗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本科室的防盗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

  10.2重点部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技术报警装置,并对其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修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10.3要定期对重点岗位的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精通业务技术、掌握安全使用管理知识和防范技能。

  10.4值班人员要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禁止外来车辆停放,禁止机关留宿外来人员。

  10.5各重点部位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无人时应锁门,卷宗及重要物品要入柜上锁。

  10.6一旦发生失窃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缓报和瞒报。

  10.7发生失窃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责任,作出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处理,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1.1值班安排。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要加强安全防范。晚上,值班站长负责值班。节假日值班,由所、站领导轮流带班。

  11.2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守岗位;要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电话转接和值班日志记录;要做好信访接待,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若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11.3值班人员职责

  11.3.1负责受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来电查询及相关事项。

  11.3.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11.3.3协助所领导处置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协调、督查当班期间有关事项的办理,按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1.3.4做好办公楼的安全巡逻。值班时间上午、下午及晚间,值班人员应对机关各楼层各作不少于一次的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11.3.5填写值班记录;

  11.3.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4值班要求

  11.4.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能处理的由值班人员处理,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11.4.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11.4.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11.4.4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有事要事先请假,职工之间调换值班时间应向带班领导报告。机关人员值班迟到、早退、擅自换班,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1.4.5责任追究。所里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岗或无值班人员接电话,要追究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章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2.1为了加强站内部职工组织纪律,根据本站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2.2职工请病、事假前,要主动向本站站长请假,经站长同意后报收费内业备案。

  12.3值班站长、治安员、监控员连续请病、事假4个班次以上(12天以上);年累计病、事假10个班次以上(含10个)调离原岗位。

  由同站同岗位职工自愿替岗并经站长同意除外(每月替岗不允许超过两次);

  12.4职工请假期间,按职工月工资总额除以月班次后,扣除请假人员请假班次的应得工资。

  12.5职工全年累计病、事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扣除全年超收分成奖:全年累计病、事假两个月(含两个月)的扣除全年一次性奖金。

  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由同站同岗位职工自愿替岗并经站长同意(每月替岗不允许超过两次);

  2、因病住院而启动了医保程序或因病住院且出具了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相应诊断书、票据等住院手续,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章 收费站区管理制度

  13.1收费站区的设施、卫生和秩序由站长负总责,值班站长和治安员负责日常管理。

  13.2收费站区要清洁美观,设施齐全,秩序井然。

  13.3杜绝收费站区一切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票款、设施和行车的安全。

  13.4严禁私接电源和电器装置,未经领导允许,严禁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13.5冬季降雪时,站长、值班站长要对收费站区安全负责,要及时组织人员搞好除雪防滑工作。

  13.6提高警惕,确保安全。收费亭要做到“人进落锁”,收费站区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

  13.7要强化备用车道的管理,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备用车道逃费、闯岗、放人情车等情况,追究当班值班站长和治安员的责任。

  13.8无论何时,站区滞留车辆超过10台(包括10台),值班站长要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或提高单车收费速度,或开启备用车道,治安员负责疏导交通。

  13.9收费区的路灯、广场灯要按时开启,由值班站长、治安员负责,要厉行节约。

  13.10工作期间,收费员、治安员和值班站长要在各自的岗亭内办公,无特殊情况不得同在一个岗亭。

  第十四章 收费亭管理制度

  14.1进入收费亭收费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到着装统一、标志齐全,无特殊情况,非当班人员不得在收费亭内逗留,严禁在收费亭内、外接待来访人员(上级来员检查工作及管理人员查岗除外),禁止在收费亭外或收费车道内拦车、搭乘车(稽查车辆时除外)。

  14.2保持收费亭及收费广场的整洁,要保持公共卫生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要将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地方。不准在收费窗口向外倒水或掉弃物品。

  14.3当班班组在交班前必须清扫(洗)各收费岗亭及收费车道;收费亭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14.4要爱护公共财物,岗亭所配置的物品、器具,不得随便损坏和据为已有,如属故意损坏或据为已有的,除处以原价一倍以上的罚款外,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禁止在墙壁、桌子、椅子、票据上乱贴字画、乱画、乱写、乱刻字。

  14.5收费亭的各设施设备(包括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及监控设备),不得随便拆装、搭接;若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由监控室主任负责进行处理。

  14.6当班人员对损坏岗亭设施设备的司机、车主或其他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索赔,并作好记录,索赔款项应上交财务。

  14.7当班人员在亭内言行举止要文明规范,不得在亭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影响正常工作。

  第十五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15.1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勤制度,规范着装,讲究风纪仪表;要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不准在办公场所内起哄或大声喧哗,不准讲粗言和不利于团结的话。

  15.2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或据为已有,对故意损坏或据为已有的,除处以原价一倍以上的罚款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准在各公物上乱贴字画、乱写、乱涂、乱刻字等。

  15.3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经常清扫办公室,清洗各办公室的门窗及清洁各办公物品、电脑等。

  15.4办公用品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若出现人为损坏或掉失的,则由当事人赔偿。

  15.5办公室内的各电器设施、器材,不得随便拆装,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来处理。

  第十六章 宿舍管理制度

  16.1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寝室内一切物品;

  16.2寝室内务卫生管理由当班班组落实,分工负责各自寝室与当班值班站长管理考核、收费员个人星级考核等级考核挂钩;

  16.3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个人物品自行整理,做到一天一拖地面、保持地面、桌面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16.4不私自拉设电线,不得在寝室内吸烟、酗酒影响他人休息;

  16.5晚间作息时间定于22:30,寝室需保持安静,严禁作息时间放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16.6寝室内造成的个人垃圾,做到及时倾倒。 16.7寝室内的被褥要经常晾晒,以免受潮。床单要一周清洗一次。

  16.8寝室内被褥要按部队的标准,床单平整,被叠成豆腐块,所有物品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将衣物挂在物品柜门上。

  16.9寝室窗台不准有杂物摆放。

  第十七章 食堂管理制度

  17.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平等待人。

  17.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7.3食堂管理员随时掌握食堂实际情况,监督改进伙食。

  17.4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到饭堂帐务日清月结,每月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17.5严格各项卫生制度,做到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7.6食堂拟定每天菜谱,尽量使每天菜谱不重复,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备。

  17.7食堂为站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要求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供应,并保热、保鲜,以使员工在岗位能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

  17.8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得拿作私人使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照价赔偿。

  17.9食堂工作人员在员工每次就餐后,要进行一次大清理,使桌、椅餐具等整洁有序,并对餐具刷洗、消毒。

  第十八章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8.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的污染,避免有害有毒物品对人体造成危害。

  18.2炊事人员定期检查身体,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8.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厨房通风、除尘、消毒及灭“四害”工作,地面每天冲洗清扫,桌子整洁干净,废弃物及时倒入垃圾箱内。

  18.4严禁采购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及蔬菜,食品存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霉变。霉变食物不得使用,杜绝食物中毒。

  18.5食堂炊具、餐具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熟食、生食用具要分开使用,清洗消毒。

  18.6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严禁在工作间抽烟及随地吐痰,不用手直接抓取熟食品,售饭前后要洗手消毒,工作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8.7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每天随时到厨房进行检查。

  18.8食堂卫生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收费管理制度15

  收费站卫生管理制度是确保收费站环境整洁、高效运行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日常清洁、垃圾处理、设施维护、员工卫生习惯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日常清洁标准:明确每日清扫的时间、频率及具体任务,如车道、收费亭、办公区域的清洁。

  2. 垃圾管理规定:设定垃圾收集点,规定垃圾分类和定期清理,确保无垃圾堆积。

  3. 设施卫生维护:规定收费设备、公共设施的清洁保养周期和方法,防止因污渍或损坏影响使用。

  4. 员工个人卫生:强调员工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着装整洁、手部卫生等。

  5. 卫生检查与评估:设立定期的卫生检查机制,对卫生状况进行评分,并据此进行改进。

  6. 应急处理措施:针对突发污染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流程,快速恢复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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