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2 18:40:16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1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2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3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4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5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7

  1.0 目的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3.3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4.0 工作内容

  4.1 资料接收

  4.1.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4.1.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4.1.3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4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1.5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2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4.3 借用

  4.3.1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4.3.2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4.3.3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4 保管

  4.4.1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4.4.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4.4.3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 《工程资料清单》(qr-4.2.3-04-01)

  6.2 《资料借用登记表》(qr-4.2.3-04-02)

  6.3 《设备台帐》(qr-6.3-01-01)

  6.4 《设备卡》(qr-6.3-01-02)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

  工程资料档案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整理统一移交。

  第三条归档范围:

  (一)经营档案:由经营预算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

  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

  3、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

  (二)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分单项工程立卷归档。

  1、施工依据性材料:

  (1)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2)协议书、合同书、施工执照。

  2、施工指导性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洽商记录: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三方会谈纪要、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设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洽商单;

  (2)各种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书,以及开箱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预检复核记录;

  (4)各种管道的安装,试压、泄漏、探伤等记录;

  (5)仪器、仪表、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记录,验收标准及操作规范等;

  (6)施工日志:冬、雨季施工记录;

  (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对影响工程质量或使用的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9)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4、竣工文件材料:

  (1)竣工测量、竣工图、工程预决算、工程经济技术分析;

  (2)竣工工程一览表(竣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型式、造价、工期、工效等);

  (3)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告及会议文件;

  (4)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5、优质工程必须具有检查评定材料、上级审批文件及检查评定结果。

  (四)产品档案:由材料部、经营预算部,按产品型号立卷归档。

  1、技术协议书、委托书以及有关的'合同文件;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加工、审核、质量检查、标准化审查、技术标准、验收等文件;

  第四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资料档案,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

  第五条本制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八、项目经理部劳动保障管理

  项目劳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一、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相关人员。

  三、会议由公司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动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员工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针对劳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9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示例如下: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八条立卷要求

  1、组卷

  (1)各相关部门名称及代码,统一按简称的`每个字的拼音首位大写字母组合而成。例如:设计部为s,工程部为g,以此类推。

  (2)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要求的代码进行编册组卷(以卷、册、盒为主要形式),可据实际情况将归档材料和收、发文分开再行细化。卷内要有卷内文件目录及备考表。卷内所有文件需要装订成册。

  (3)待工程阶段性竣工完成后,或达到一定时间后由各部门资料员填写好本部门的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案卷总目录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对立卷归档工作全面负责。

  (4)案卷总目录为移交的本工程所有卷册名称,由本部门资料员统一编写。

  (5)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需对案卷总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系统完整的目录资料。案卷总目录中的“案卷号”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编制,并通知部门资料员校核。

  2、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按年度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d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主体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包括年月日。如:20xx.2x4。

  页数:每份文件有几页(背面有文字的也算一页)。

  页号:卷内每份文件第1页所在之页的编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e的要求。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借阅、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说明。

  另需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总目录中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总目录的式样宜符合下列要求。

  案卷号:以一本案卷为单位,内容包括部门、项目、时间、序列号4个要素,如“g—翠竹园—2006 —1”。

  案卷名称:包括案卷主要内容,分卷序号等,如“工程联系单 建筑 第一分册”。

  责任人:提供档案的部门资料员。

  编制人: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注:以上所有表格同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表格)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归档时间

  (1)每一工程项目的立卷归档,应在该阶段性项目全部竣工结束(移交物业)后两个月内完成。

  (2)具体的文件移交归档时间参照附录a。

  2、归档手续

  各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员在办理档案移交时,均需登记并签收。

  附录10—1: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0—2: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1:报送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10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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