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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1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志愿者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2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3
一、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居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遵从志愿者行为操守。
三、传承中华民族光荣传统,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志愿精神。
四、尊重他人尊严,尊重他人选择。以己之长,助人之困,尽力而为,不计报酬,言行自检,思想自律,积极针对社区存在问题建言献策。
五、保证提供服务内容合法,不侵害他人利益。主动提升知识水平,提高志愿服务技能。诚实守信,对提供的服务尽职尽责。
六、依托社区活动载体,提供各类志愿服务,贴近社区居民所需,开发志愿服务新领域。促进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加强沟通,增进交往。
七、志愿者之间积极协作配合,提高志愿服务整体成效。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社区贡献力量。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4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 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 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五条 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三章 奖惩方案
第八条 本站将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对所有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给予肯定及一定的嘉奖;
第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四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捐助站所有管理成员承认并确保捐助站的终生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非政治性质。[实用文档]任何管理成员不得以捐助站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性质、商业性质、政治性质及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助站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5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6
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7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辖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村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辖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和培训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其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
(一)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可以推荐社区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二)社区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其所属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其登记表中注明,继续参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伤害。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责成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备制度,社区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志愿者的、规划、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街道、乡镇成立社区志愿者分会;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协会、分会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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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0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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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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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目的:
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白沙湾社区创建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形式: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
(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奖励细则:
1.星级志愿者评比标准。
(1)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满1小时以上为一分,一个年度积满50分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50分=☆
100分=☆☆
150分=☆☆☆
200分=☆☆☆☆
250分或以上=☆☆☆☆☆
(2)一个年度志愿者服务工作满120小时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120小时=☆
240小时=☆☆
360小时=☆☆☆
480小时=☆☆☆☆
600小时或以上=☆☆☆☆☆
每个年度评一次,两种评比方式根据每个志愿者的情况以数量多的`方式作评比。根据对部门的贡献可适当加分,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愿者须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册子给白沙湾社区统计时数或分数,进行年审,以便参加志愿者评选,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书颁发标准
以星级志愿者为标准,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经讨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证书。每年审核评选一次。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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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5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6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其次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驾驭青年志愿者的基本状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详细状况进行记录。
第三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状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需佩戴明显标记。
4、在供应服务时,须照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7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8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四、开会(例会)要求
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奖励制度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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