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8 13:36:20 制度 我要投稿

不合格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合格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不合格管理制度

不合格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合格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清洗剂、消毒剂、包装物、半成品、成品酒和顾客反馈批量不合格酒等的管理。

  (三)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原辅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酒和市场反馈批量不合格酒等不合格品的鉴定;负责上述不合格品返工后的再鉴定;负责组织市场反馈批量不合格酒的评审;对让步使用的包装物进行跟踪验证。

  3.2采购部负责组织外购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不合格品的评审。

  3.3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的评审;对车间的返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或指导;对让步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清洗剂等进行跟踪验证。

  3.4生产部负责组织贮存过程中造成的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不合格品的评审。

  3.5客户服务部负责市场批量不合格酒的信息接收和反馈。

  3.6生产车间和生产部各库房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记录。

  3.7相关车间或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

  (四)制度内容

  4.1采购不合格品的控制

  4.1.1不合格品的识别

  ①各库房的库管员在实施进货验收过程中对不合格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进行识别;

  ②质管部化验室在实施进货检验时对不合格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进行识别;

  4.1.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各库房的库管员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

  4.1.3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1)评审时限:进货验证和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后,使用前。

  (2)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采购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或退货);

  让步接收:仅限于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情况。

  (3)评审程序与权限:采购部负责组织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不合格品使用车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评审要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参加评审的部门领导和人员要在《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签字确认。评审结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通知不合格品处置部门进行处置,并同时通知负责跟踪的职能部门进行跟踪。

  4.1.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或退货)

  采购部直接办理退货手续,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让步接收

  ①生产部库房按规定办理让步接收产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②实施处置的车间对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③职能部门负责对让步使用的不合格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跟踪,并在《不合格处置记录》上记录跟踪结果。

  4.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的控制

  4.2.1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的识别

  ①质管部化验室在实施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时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进行识别;

  ②半成品转序、成品酒入库时下道工序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进行识别。

  4.2.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房负责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或流入下道工序。

  4.2.3不合格品评审

  (1)评审时限: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和转序时发现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酒后、转序前。

  (2)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降级、销毁。

  (3)评审程序与权限:

  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半成品、成品酒的评审,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参与评审的人员: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领

  导和人员,评审要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参加评审的部门领导要在《不合格品评审记录上》签字确认。评审结论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技术部通知不合格品的处置部门进行处置,并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

  4.2.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不合格品处置部门根据不合格评审结论中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①生产车间返工后及时通知质管部进行再鉴定;

  ②质管部再鉴定后及时报告鉴定结果,同时对外观质量不合格的成品酒的返工过程进行跟踪,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上填写跟踪结果。

  ③技术部对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酒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上填写跟踪结果。

  降级和销毁的控制

  生产车间或库房负责对降级、销毁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实施处置部门负责对降级、销毁过程进行跟踪,并填写跟踪记录。

  4.3贮存过程中造成的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等不合格品的控制

  4.3.1不合格品的识别

  各库房的库管员在库房自查时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超期产品,必要时由质管部对贮存物品的有关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并予以识别。

  4.3.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各库房负责对本库房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

  4.3.3库存不合格品的评审

  (1)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使用前。

  (2)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让步使用,仅限于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情况;

  降级、报废或销毁。

  (3)评审程序与权限:

  生产部负责组织贮存过程中造成的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成品酒等不合格品的评审,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参与评审的部门或人员:不合格品使用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人员,评审要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参加评审的部门领导要在《不合格品评审记录上》签字确认。评审结论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部通知不合格品的处置部门进行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

  4.3.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让步使用

  ①实施处置的车间对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②职能部门负责对让步使用的不合格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跟踪,并在《不合格处置记录》上记录跟踪结果。

  降级、报废或销毁

  生产部及时办理不合格品的降级或报废手续,按规定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并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填写跟踪记录。

  4.4市场反馈的批量不合格酒的控制

  4.4.1市场反馈不合格酒的识别

  客服部接收到市场反馈的批量质量酒的信息后,按《质量酒处理流程》要求向质管部反馈有关信息,质管部对市场提供的酒样进行检验并识别。

  4.4.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各库房负责对市场退回的不合格酒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

  4.4.3不合格品的评审

  质量管理部组织市场反馈批量不合格酒的评审,填写《不合格评审记录》,参加评审的人员:技术部、生产车间、生产部等部门领导和人员,评审应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确定最终处置方式,如降级、销毁,评审结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4.4不合格品的处置和跟踪

  生产部按规定进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并对处置过程进行跟踪,填写跟踪记录。

  4.5纠正措施

  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发生,应制定纠正措施。

  4.5.1责任部门、车间根据《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表》。

  4.5.2相关职能部门技术部、质管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要进行跟踪验证。

  (五)工作程序

  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

  有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让步接收

  由质检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以前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检验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

  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3)报废的控制

  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c)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2)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请提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见。

  4)通过评审,以确定:

  ◆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

  ◆拟采取的措施

  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

  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

  d)纠正措施

  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2)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2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 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

  3.3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 内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4.2.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 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内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不合格的。

  4.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题的药品。

  4.3.2 不合格药品属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原因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联系退货事宜。

  4..3.3 对不能退货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小组审批、签字后,退回药库,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并进行统一销毁,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3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车间不得用不合格中间体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又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包装材料,由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的.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不合格成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产成品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成品为出厂原药主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寻找到特殊质量需求的用户后,开具客户要求的指标值的检验报告。

  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官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不合格管理制度4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散失,以及由于疏忽而使用、销售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需进行特殊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不合格品的纠正、处置的控制。

  3.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别、标识、记录和隔离工作,并判定处置;负责不合格品的分析和提出处置意见。

  3.2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不合格品的拒收和处置工作。

  4.1不合格品鉴别质检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对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凡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

  4.2标识和隔离凡判为不合格品,必须做好识别标记并进行隔离保管,严禁与合格品混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合格品。

  4.3评审对不合格品批量较大,造成经济损失较大或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等,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质量分析和评定,以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不合格数量较小时,由质检部直接提出处理方式。

  4.4.1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4.1.1对外购的原辅料进厂验收不合格的可予以拒收退货处理;。

  4.4.1.2对保管过程中出现的`原辅料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应做报废处理。

  4.4.2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返工,不能转序。

  4.4.3.2降等销售或用于企业内部的使用:凡属于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不合格品可以用于降等销售或企业内部使用。

  4.5质检部保存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和处置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5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3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5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6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7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8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

  4.9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不合格管理制度6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2·1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3·1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不合格管理制度7

  第1.1条严格执行公司《原材料初检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分别处置。

  第1.2条材料班(磅房)须逐车核对随车资料和送货单,与约定不符或资料不全者拒绝进场,并上报材料班长。

  第1.3条对于目测就不合格且供货商对目测结果无异议的原材料,应坚决退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1.4条当供需双方对目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即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第1.5条当对材料有怀疑、目测无把握时,应及时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退货。

  第1.6条材料班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按批量随机取样,将样品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试验室应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材料班,由材料班进行记录,并报告技术经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

  第1.7条当巡场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场有混料时,应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状况,决定是否清运出场或降级使用。对于降级使用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在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使用在强度等级不大于c15非结构混凝土中,并双倍留置相应的验证试件。

  第2.1条出厂质检发现混凝土和易性不满足出站要求时,应立即阻止该车混凝土出厂,并通知质检班长或试验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调整,在保证该车混凝土强度和和易性均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再放行出场,并留置相应的调整记录和验证试件。

  第2.2条到工地后,因离析或违规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应作废品处理(制作地砖或经冲洗后分离提取砂石)。

  第2.3条对于因工地多要或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退灰,应及时进行处理:出场2h以内,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强度等级使用;出场2-4h内,如通过掺加适量外加剂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强度等级使用;出场4h-6h内,只能用于主体以外低强度部等级部位,如垫层等。出厂超过6h或已过初凝,作废品处理。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场4h以内,降低1-2强度等级作普通混凝土使用,并不得用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部位。

  第2.4条对退回混凝土的处理及调整应有技术依据,调整人员要经过技术经理授权并填写剩退灰调整记录,调整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超过原设计强度等级,并应至少留置一组混凝土验证试件。调整人员应根据退回混凝土的实际质量状况采取适宜的调整方案,应确保调整后的混凝土质量。

  第2.5条单位工程混凝土出厂检验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由各分公司技术班组参加,提出调查处理报告和技术改进措施,经技术质量部批准后交分公司执行。

  第2.6条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时,应由技术经理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并立即执行公司文件《预拌混凝土技术管理规定》中有关“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第3.1条发生—般质量事故(预计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元)时,由技术质量部会同各公司技术部门处理并报总工程师,事故报告存档备查。

  第3.2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时,分公司技术经理必须在三小时内报告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质量事故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并将事故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

  第3.3条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b.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c.事故损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第3.4条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每周汇总、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以确保“进厂原材料100%合格”、“出厂混凝土100%合格”的质量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不合格管理制度8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7条。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陈列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检查人员、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5.1.4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1.6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某某药品检验所检验。

  5.3.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

  5.3.2在养护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

  5.3.3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5.3.4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4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

  5.5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负责人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5.7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管理制度9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

  (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写出汇总分析报告,报分管质量、业务和储运的副经理,作为进行医疗器械质量分析和质量责任划分的依据,并由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不合格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服务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物品和服务得到有效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物品及服务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项服务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纠正;

  3·2各部门仓管员负责对采购物品的检验,对不合格物品要进行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3·3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合格由相关负责人会同总经理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4·0过程识别

  5·0行为准则:

  1)质检员识别不合格品(项),进行标识和记录;

  2)对一般及严重不合格品(项)应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

  3)尽可能对不合格品(项)进行隔离;

  4)不合格品(项)应在消除不合格后进行再验证;

  5)关注交付后不合格品(项),采取与此相应的措施消除其影响·

  6·0程序及要求

  6·1公司各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物品及服务都应在相关的工作记录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记录。

  6·2仓管员在检查采购的物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填写《不合格物品处理单》,呈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采购人员按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对不合格物品进行处理。

  6·3当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后,由使用人报上一级主要管理人员验证属实后,填写《不合格物品处理单》并呈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决定处理办法。

  6·4对不合格物品的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隔离并进行标识;

  b)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

  c)报废;

  d)退货或更换;

  6·5不合格服务依据其程度的不同,可分轻微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如果本部门在短期(一小时内)可予以纠正的',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对系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合格可视为轻微不合格,其余的为严重不合格。

  6·6发生轻微不合格时,识别出的人员应要求有关服务人员立即纠正,并当场验证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记录。

  6·7发生严重不合格时,识别出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做出处理决定,并将产生不合格服务的原因及纠正措施记录在《纠正措施报告》中交管理部进行验证。

  6·8当服务完成交付给顾客开始使用后发现不合格时,应针对不合格所造成的后果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纠正。

  6·9不合格服务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实施调换、修理等补救措施进行弥补;

  b)重新提供服务;

  c)道歉或赔偿;

  d)降低服务收费;

  e)免去服务收费。

  6·10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服务提出让步处理时应经本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应征得顾客同意,并填写《不合格服务让步处理表》。

  6·11必要时管理部将《纠正措施报告》或《预防措施报告》报呈总经理审阅,并由管理部存档。

  6·12管理部应记录所有的不合格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对重复发生的不合格应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相关文件和记录:

  a)《纠正措施报告》qr—c

  b)《预防措施报告》qr—c

  c)《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d)《不合格服务让步处理表》qr—c

  e)《访问住户记录表》qr—c

  f)《工作检查记录表》qr—c

  g)《不合格物品处理单》qr—c

不合格管理制度11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1《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6.3《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6.4《客户投诉记录表》jw/jl-7.2-003。

  6.5《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jl-7.2-004。

  6.6《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7《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不合格管理制度12

  为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的范围

  本制度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进行控制。

  二、管理职责

  1、检验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2、生产设备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技术副总、检验科长和质检员负责在各自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三、不合格的分类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无法修复的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局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复的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处理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在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的,应

  鹤壁市太行通用振动机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B/0 采用挑拣、退货等方式处理。

  由检验科负责做好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情况的记录并保存。

  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发现半成品、组装件、成品的不合格时应进行判定,对于质检员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负责按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质检员做好不合格情况的.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质检员应做好复检记录。

  对于质检员不能判定或无返工、返修价值的不合格品,质检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处置单》,交检验科长签字确认,由质量否决人负责按照《质量否决制度》的规定决定处理方式。相关部门按所决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对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属车间必须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明显的不合格标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4、所有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整机不准对外销售。

不合格管理制度13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后的复检,并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b)一般不合格:经检验判定,偶然出现个别或少量的不合格品或不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产品。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让步接收、退货、换货或作价处理等。

  4.2.1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仓库保管员将其放置于不合格。

  品区,并在产品堆放处实施“不合格”标签或标牌标识。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处置意见,属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由生产部组织进行评审,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品控部将《不合格品处置报告》转到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按处置决定实施处置。

  a)对严重不合格品可采用换货或退货处理或作价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可采用让步接收、换货或退货处理。若实施让步接收处理时,由仓库保管员依据副总经理批准的`处置决定,在原不合格标签或标牌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

  c)让步接收的产品投入生产后,车间应严格工艺纪律,加强工艺操作,生产部应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控部,生产部应重新组织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经品控部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过程产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降级、报废等。

  施让步接收。

  b)报废产品由仓库保管员放置于废品区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品,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条件,停止将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之后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初步处置决定(如对不合格品实施隔离、标识等),并将决定口头通知责任部门按处置要求处置。然后通知生产部召开不合格品处理评审会议,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依据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报废、降级或返工处置等。

  4.3.3发生严重不合格品之后,品控部应对随后生产过程生产工艺技术调整后的产品加大监督检验的频次,待产品质量稳定后方可按正常要求实施检验。

  4.3.4返工处置后的产品品控部应进行复检。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应按前述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记录。

  6.1《棉籽检验记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质量过程控制通知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成品油检验报告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不合格管理制度14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品

  1.1国家命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药品。

  1.2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号;无有效期;进口品种无注册证号、无中文标识的药品。

  1.3名称、成分、含量与药品质量标准不符的药品。

  1.4外观性状与质量标准不符的药品。

  1.5已霉变、破损、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

  1.6超过有效期。

  1.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1.8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追回药品。

  1.9冷藏商品冷链断链的、运输温度不符合要求评估未通过的'。收货人员收货过程中发现药品不合格的应当场拒收,做好拒收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如供应商是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的,无法当场拒收,则由收货人员将信息反馈采购部门,由采购员联系退货事宜,实物移至退货库区。验收员验收购进药品时发现药品质量可疑的的不得验收入库,填写“不合格药品确认表”,报告质量管理部,经确认为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直接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及采购部门处理。养护员在养护药品养护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应立即悬挂黄牌暂停销售,并在erp系统中进行锁定,填写“不合格药品确认表”,报告质量管理部确认;质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复查,必要时应委托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进行质量确认;经质量管理部确认为药品不合格的应签发“停售通知书”,停止销售,移入不合格品区。保管员、复核员在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应停止出库和发运,并在erp系统中进行锁定,由养护员填写“不合格药品确认表”,报告质量管理部确认;质量管理部接到不合格情况报告后应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复查,必要时应委托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进行质量确认;经质量管理部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签发“停售通知书”,停止销售,移入不合格区。发现已销售的药品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购货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并及时追回。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销后退回药品验收不合格的,移入不合格库区。销售部门接到购货单位药品质量投诉时,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报告,质量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购货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并到购货单位对质量情况进行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若非对方储运原因造成的,应及时追回,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其他已销出的同批号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签发“停售通知书”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其他已销出的同批号不合格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时,质量管理部应立即签发“停售通知书”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其他已销出的同批号不合格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库区。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售

  (2)怀疑为假药的,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4)对不合格药品应当查明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2“不合格药品确认表”报质量管理部确认,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批。不合格药品确认、停售后应在erp系统中进行锁定,移入不合格区,并建立不合格药品专账。

  12.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由专人管理并明显标志。13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禁止销售出库。

  13.1采购部将erp不合格库存中属供应商责任的品种的处置方式与供应商联系,确定处置方式。需要退回供应商的由采购员下达采退指令,储运部凭指令出库。

  采购部、质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在erp系统中报损。报损后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由储运部门定期按季组织人员销毁,质量管理部派人监督销毁。药品销毁应填写“药品销毁记录”,销毁记录应列明销毁药品清单、时间、地点、方法销毁现场拍照等内容。销毁执行人、监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应签字。供货单位委托本公司销毁不合格药品的,由供货单位出具由供货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委托本公司进行销毁的书面委托书,由储运部门组织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销毁记录复印件加盖公司质量管理部原印章后寄委托销毁的供货单位存档备查。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对不合格商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不合格药品汇总分析表》,查找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不合格管理制度15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2·1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3·1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0相关文

  《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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