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7 07:06:19 制度 我要投稿

盘点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盘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管理制度1

  一、药剂科应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考评小组。负责对全院药品的质量管理及药剂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定。

  二、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药库及各调剂室检查药品质量。药品入库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药品)应达到100%;中西药房药品包装完整,入库登记项目(品名、厂家、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齐备;有效期药品及管理药品应达到100%;库房、调剂室重要饮片应无虫蛀、霉烂、变质现象,炮制质量合格;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办理退库、保损手续。药库、药房的中西药品报损率应符合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各调剂室检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使用合理规范,帐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检查病房各科室抢救柜中储备药品质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沟通解决。

  四、考评小组负责对各调剂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西成药调剂室主要查看调配处方及发药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中药调剂室抽查调配处方质量,每剂称量误差不超过±5%;审方、调剂、复核、发药是否签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项;有无窜斗、错斗等现象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考评小组应将每次考查向药剂科汇报备案。

盘点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保证仓库账卡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仓库管理的水平。

  2、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储运部仓库的盘点业。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客户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奇瑞公司停产或奇瑞公司下达盘点任务;日盘点是对贵重件的盘点。

  3、职责。

  3.1储运部记帐组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3.2储运部各班组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4、工作流程。

  4.1.1对仓库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4.1.2对不合格品、三包索赔件、不确认件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保管员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4.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4.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物料状态是否相同。

  4.1.5对参与盘点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4.2盘点实施。

  4.2.1盘点表的发放。

  4.2.1.1在固定位置设立盘点调度工作点,由调度主管负责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的发放。

  4.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由各小组盘点负责人统一领取。帐务员对需返还的盘点工具做好记录,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4.2.1.3调度主管在发盘点表时,记录发放时间,并对盘点进度进行跟催。

  4.2.1.4盘点人收到盘点表后,应在盘点表上注明接收时间。

  4.2.2实物盘点。

  4.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零件号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料卡和物料与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物料应立即转移至物料相对应的区域。

  4.2.2.2盘完后用笔在物料卡上划一横线,在其下方摘要处用写下日期及“盘”字同时将实物盘点数字填写在结存处。

  4.2.2.3在盘点表中“盘点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4.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4.2.3盘点表的返还。

  4.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4.2.3.帐务员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4.2.3.3帐务员对盘点表返回时间进行跟催。

  4.2.4盘点抽查。

  4.2.4.1盘点表的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4.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4.2.4.3当盘点表开始返回,财务部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物料必须安排抽盘。

  4.2.5盘点结果确认。

  4.2.5.1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4.2.5.2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下,则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抽盘准确率达到95%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盘点。

  4.3盘点总结。

  4.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4.4.1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

  4.4.2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盘点管理制度3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4

  一、为保证药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应停止使用。

  二、编制效期药品计划,应依据临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购人,防止积压,用量较少或效期特短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效期药品入库验收时,其内外包装应有效期标记。验收后应逐批将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库单上,并在有效期药品示意牌中记录。

  四、有效期药品尽量按“逐批购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库药品的有效期原则应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库药品有效期)和“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为二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三年(含)以上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以上有效期规定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效期药品验收入库后,应按效期先后在账目上登记。库房内应设“效期药品一览表”。

  六、药房、库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保管效期药品,定期检查。发放及使用应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则。

  七、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药品不得脱离原包装配发,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方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九、调剂人员发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药,应保证患者在医嘱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药品到期前半个月,应通知领药护师及临床,以防临床储备药品失效。

  十、近效期药品应为药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对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品种,药库、药房应提前报药剂科,以便采取措施调剂处理。

  十一、各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贮存并标明“不合格”标记,盘点后按有关规定报损处理。

  十二、药库,调、制剂室、病房均应指定专人管理效期药品,并定时检查。因责任心不强,未能按规定保管,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变质、积压及使用过期药品而使医院遭受损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三、医院制剂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有关制剂规范要求。

盘点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精准,做到账、货一致,特订立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宝贵商品及特别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加盘点人员应对本身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娴熟把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需适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楚,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把握盘点技巧,避开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需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全部盘点表回收,对比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觉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适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觉问题、改进方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匿、涂改,一经发觉,严格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格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末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别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议处理方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楚者,予以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当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6

  签发人:

  1.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2盘点范围

  2.1分拣库: 汽车零部件需分进口、国产、三厢、两厢(特殊情况);

  2.2焊装库:汽车零部件需分进口、国产、三厢、两厢;

  2.3总装库:汽车零部件需分进口、国产;

  2.4涂装库:涂装车间辅料;

  2.5五金库:劳保用品、五金工具、各车间耗材、辅料、备件、备品;

  2.6不合格品库:总装、焊装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分进口、国产、三厢、两厢、下线零部件及各种状态;

  2.7颜色件:汽车零部件需分进口、国产;

  2.8标准件:汽车零部件需分进口、国产。

  3.职责

  物流室:负责组织、实施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盘点总结。

  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

  4.盘点方式

  4.1定期盘点

  1)每月27日盘点;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信息员负责稽核;

  2)年终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大盘点或公司通知,年终盘点由仓库负责实施,公司组织人员核对,财务稽核;

  4.2不定期盘点

  1)不定期盘点由仓库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且可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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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特殊零部件除外(标准件可用称量方式);

  2)盘点方式采用分区域、分小组、地毯式盘点,先初盘后复盘的顺序进行盘点 ;

  3)盘点前注意物料的整理、摆放,需要对物料进行标识、分区,盘点后保持原来的摆放顺序,以待复盘合格;

  4) 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5)盘点过程中注意盘点标签保管工作,避免丢失;

  6)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做编号,避免遗失,并严格按盘存表格认真填写。

  4.4盘点计划

  1)盘点计划书

  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编制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2)时间安排

  a.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初盘时间计划在一至二天内完成;

  b.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

  c.查核时间:验证初盘、复盘数据的正确性;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复盘过程中或复盘完成后由指定人员操作;

  d.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

  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

  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e.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任务。

  4.5人员安排

  1)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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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b.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c.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账物由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核对”一栏中;

  d.稽核人:在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和财务部及其他

  部门指派的稽核人、和仓库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物料数量、或稽核已盘点的物料数量;

  e.数据录入人: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

  f.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

  责任安排。

  2)盘点统计要求

  a.各小组统计负责人根据盘点标签负责准确统计,确保准确无误;

  b.对盘点标签原件负责保存完整;

  c.做好盘点数据统一汇总,编制盘点盈亏表,并分析盘盈亏分析;

  d.根据实盘数分析后进行数据调整(账面数与实盘数调整平衡)。

  3)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a.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相关部门,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禁止物料出入库;

  b.盘点三天前要求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或档口将货物提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c.盘点三天前通知质量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d.盘点前和有关领导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4.6物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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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小刀、透明胶带、盘点卡、盘点表等;

  2)盘点工作准备

  a.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料,在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料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单作为依据;

  b.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c.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到货数量、储位标示。同一储位物料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d.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e.帐务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仓库盘点表”,表的格式请参照附件一;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有单项金额);

  f.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4.7盘点会议及培训

  1)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2)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3)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4.8盘点工作奖惩

  1)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2)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3)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做相应考核;

  4)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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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盘点总结及报告

  1)根据盘点期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总结,写成“盘点总结及报告“;发送分线领导审核,抄送财务部;

  2)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4.10盘点统计表

盘点管理制度7

  1.0目的

  为了规范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货物的准确性,达到仓储货物的有效管理及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通过本制度,实现盘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盘点作业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它通过对盘点的安排,计划,组织,初盘,复盘,核查,数据输入,盘点表审核,数据校正,盘点总结等方面进行说明,规定和指导,以给仓库盘点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和给出措施方法。同时,贯彻盘点制度,查找库存管理漏洞,规范入库货物的收货清点,入库放位,库存数据更新及出库操作的出库提货,出库备货,出库清点,司机货物交接,出库单据开具等操作流程的精确性,规范性。保障营运操作规范化管理及客户货物的安全性。

  2.0范围

  盘点范围:货物盘点对象为仓库里所有库存的所有货物。

  3.0职责

  1、运营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并跟进盘点情况,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进行盘点奖罚;

  2、理货员: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最终盘点数据的核查,校正,盘点总结。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料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核实、盘点。

  4.0盘点管理流程

  4.1盘点方式

  1)循环盘点:每次入库收货操作或出库备货操作完成之后1小时内,仓管员需要对该货物剩余库存进行即时盘点,由仓储主管进行复盘。

  2)交班盘点:对于待发货物,仓储交接班时各班主管需同时进行库存货物盘点,并作为交接必续之一。

  3)周末盘点:对于本周入库货物,截止每周五下午14:00为止的库存进行周末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

  4) 月末盘点:对于所有库存货物,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进行整体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财务部复盘。

  5) 年末盘点:每年12月20日,对仓库所有货物库存及仓库设备,用品进行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财务部稽查。

  6)不定期盘点:财务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确定后通知运营部即时安排。

  4.2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3)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粘贴在货物上的【货物盘点标示卡】,在盘点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必须将其取下来,避免交货到客户处形成“异物混入投诉”

  4.3盘点计划

  4.3.1盘底计划书

  1)周末、月底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由运营部组织进行。

  2)月末盘点及年末盘点,相关人员需要制作【盘点计划书】或【盘点通知书】,明确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操作时间,初盘时间及人员,复盘时间及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以及对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4.3.2盘点时间安排

  1)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周末初盘完成时间:4小时之内;月末初盘完成时间:8小时之内;年末初盘完成时间:8小时之内;

  2)查核时间:验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过程中或初盘完成后由运营部部指定人员进行查核盘点;

  3)稽核时间:稽核初盘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可在初盘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一般在查核盘点结束后进行;

  4)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储正常操作为前提;

  4.3.3人员安排

  1)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初盘数量”一栏;

  2)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3)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4)稽核人:在月末或年末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指派人员作为稽核人和运营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货物数量或稽核已盘货物数量;

  5)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货物盘点明细表”中;

  6)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4.3.4 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1)月末盘点提前一天,年末盘点需提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运营部,各办事处主管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

  2)盘点一天前根据运营部出货要求,事先做好出库备货操作,避免因盘点操作影响正常发货;

  3)盘点一天前通知各部门,要求承运商车辆在盘点前2小时送货到仓库,以便仓库及时完成货物入库操作;

  4)特别注意:仓库盘点期间禁止货物出入库;

  4.3.5物资准备

  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货物盘点标示卡,货物盘点明细;

  4.3.6盘点前工作准备

  1)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货物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2)将仓库所有货物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货物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货物品名、储位标示。

  3)同一储位货物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库位的货物不能放在另一库位上。

  4)盘点前仓库库存管理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仓管员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货物盘点明细表”;

  6)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归档保存,同时发送该表给上级领导;对于年末盘点表还需要发送给总经理,财务部;

  7)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4.3.7 盘点会议及培训

  1)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2)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3)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4.3.8盘点工作奖惩

  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2)严禁在盘点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

  3)严禁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4)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5)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0盘点作业流程

  5.1初盘

  5.1.1初盘前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货物进行初盘前盘点;

  2)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3)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4)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5)已经过盘点封箱的货物在需要出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相同品名的货物,摆放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5.1.2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2)按库位顺序依次对库位卡板上的箱装(袋装/捆装货物,以下统称箱装)货物进行点数;

  3) 点数(箱数/PCS数)完成后在盘点 标示卡上记录品名、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4)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5)将完成的“盘点标示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5.1.3初盘作业流程

  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3)按货物摆放的卡板储位先后顺序对卡板货物进行盘点;

  4)继续盘点箱装货物,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5)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货物外箱“盘点标示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品名、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品名、储位信息进行对照确认;

  6)其后在“货物盘点明细表”上对应的“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箱数和PCS数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标示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7)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物料进行点数;

  8)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10)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货物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11)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运营部经理处理;

  12)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盘点数据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货物标示品名错误,货物在不同卡板上混装等情况;

  13)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运营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14)初盘时如发现该库位货物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库位货物,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货物盘点明细表”的备栏中;

  15)特殊区域内(仓库外部露天摆放货物,无库位标示货物、未进行归位货物)的货物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16)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货物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标示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5.2复盘

  5.2.1复盘注意事项

  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物料标示品名错误,货物数量不符等情况;

  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5.2.2复盘作业流程

  1)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物料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2)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物料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4)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物料标示品名错误,货物数量不符等;

  5)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6)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7)复盘人不需要找出货物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货物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9)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5.3查核

  5.3.1查核注意事项

  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5.3.2查核作业流程

  1)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2)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货物数量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3)确定最终的货物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5)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运营经理,由运营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5.4稽核

  5.4.1稽核注意事项

  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5.4.2稽核作业流程

  1)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3)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4)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5)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由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5.4.3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1)经运营经理审核的盘点表,由相关人员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 “盘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2)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3)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4) 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运营经理,财务部,行政部;

  6.0最终盘点表审核

  1)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2)最终盘点数据需结合【客户送货计划单】,【入库单】,【出库单】,【库存管理卡(库存台帐)】等账面数据进行分析排查;

  3)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4)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运营经理审核,运营经理确认之后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5)运营部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相关人员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7.0最终确认

  1)在仓库盘点完成后,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货物品番数”,“稽核货物抽查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2)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总经办(原件)和运营部(复印件)分别存档;

  8.0总经理审核

  1)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2)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运营经理根据仓储盘点录入员发送的电子档“货物盘点明细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3)运营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修正表”并发邮件通知总经理,运营经理,行政部,财务部。

盘点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9

  一、目的:为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物资盘点的正确性,有效管理公司物资和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盘点范围:

  1、仓库盘点:仓库所有库存物料及闲置物资及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日常盘点作业。

  2、资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作业。

  3、承包线盘点:公司所有承包线的物资盘点。

  4、资金盘点:

  三、职责:

  1、仓储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每月定期盘点作业及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和盘点总结等工作,并将每月盘点报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复查;负责配合和参与仓库及承包线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

  2、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作业,并将盘点数据和报告提交财务部进行复查,同时抄送企管部一份。

  3、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仓库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稽核所有盘点作业的数据,反馈其正确性。

  4、ERP部:负责参与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月盘、年中盘、年终盘点差异数据在K3系统的批量调整工作。

盘点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第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第三条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第四条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第五条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第七条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第八条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柱查监督。

盘点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获取、保管、领用、处置与转移的权责关系与管理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的流动资产,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购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等。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长期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准备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转让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应当指定有关人员为资产实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转移等登记工作,组织定期盘点,建立存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与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核对存货、固定资产台账。

  不得以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员,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也不得以存货、固定资产的财务台账代替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人员或资产实物管理员。

  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变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应当按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使用单位保管的存货、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进行资产损失核销时,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总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订立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综合部作为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台账与实物台账;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负责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作用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设施、泵站设施等资产的实物管理;

  (六)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七)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领用的资产进行保管;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盘点工作;

  (三)负责根据综合部的通知,组织本单位开展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其他与资产实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原则

  第十条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存货的管理,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根据经常性采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存货采购计划,并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的年度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

  公司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外购存货时,应当建立长期的供货渠道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保证货源稳定、质量从优、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本单位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尽可能降低材料库存。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

  第三节

  存货的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五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六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一)采购人员应当在到货后会同综合部资产实物管理人员或其聘请的专业人员对数量、外观、质量及相关附随资料进行实物验收;

  (二)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员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发起《验收入库单》,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发票号等,验收人员审核确认、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由实物保管员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办理实物入库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综合部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存货,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入库、出库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验收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四节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存货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本单位预算,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料)单》,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超出本单位预算领用(料)限额的`,应当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资产实物保管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存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五节

  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应当于每年年末定期组织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及各资产实物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

  第二十二条

  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及原因,资产价值管理员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按照公司规定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的,由综合部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总公司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项下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项下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关单位根据科研、生产及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综合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履行报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设备、生产性技术装备、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购置计划,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考价格等明细情况。

  第二十七条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的采购单位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还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专项申请,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预算后再行采购。

  第三节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结算后,应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综合部应当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财务部建卡及入账。

  第二十九条

  外购动产类固定资产入库前的验收,按照存货验收入库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办理完入库手续后,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在固定资产标签上填写资产编码,并将标签粘贴在已入库固定资产的醒目位置,以作为标记,方便以后核对。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应当将发票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

  固定资产领用、变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生产设备及科研仪器等固定资产时,应当由使用人或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填写《领用(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三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精心维护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装或擅自转借、出售。发现有毁损、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资产实物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时,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转交转入单位负责人同意、接收人审核确认,并抄送公司综合部,以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的记录。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盘点、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维修。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请修单》,综合部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审核确认后,提交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准后办理。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需要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维护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部对依法以公司名义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及其变更进行监管。

  综合部负责建立《特许经营权台账》与《土地使用权台账》,对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集中决策,各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四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必须严格遵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七章 资产评估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发生产权转让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进行资产评估后,由财务部负责选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合同由综合部代表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综合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

  第八章 资产处置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

  公司项下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类机器、设备、仪器;

  (四)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报废与核销资产;

  (六)存货;

  (七)债权资产;

  (八)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五十条

  公司经批准进行资产对外转让的,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程序

  (一)申报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由资产使用单位经办人发起《资产处置审批单》,提出资产处置申报意见和资产处置方案,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资产实物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选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董事会决策与审批。

  公司财务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

  (四)结算交易资金。

  综合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九章 违反规定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综合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五)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盘点管理制度13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需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制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常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需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7、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檀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8、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需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任意翻阅、摘抄。

  9、查阅档案者要珍惜檀卷,不得将檀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檀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10、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11、借出的檀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借出或还回的檀卷,必需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觉差错,适时追究责任,并实行挽救措施。

  12、资料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盘点管理制度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药品的库存管理和资金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库房和药房账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库存管理的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各库房、各药房及静配中心二级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为季度盘点;不定期盘点是出现帐物异常情况下的组织盘点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点是对贵重药品的盘点。

  三、职责

  3.1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帐物处理。

  3.2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处人员负责每季度各库房、药房及静配中心盘点表的打印、盘点结果录入及调账。

  3.4药学部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对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四、盘点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盘点;出现帐物异常情况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日盘时立即组织盘点,贵重药品每日盘点。

  五、工作流程

  1.盘点准备

  1.1对仓库和药房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药品和耗材。

  1.2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药品和耗材,确保药品、耗材和货位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药品、耗材与货位标示是否相同。

  1.5对新参与盘点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2.盘点实施

  2.1盘点表的发放

  2.1.1由盘点主管负责人负责盘点表的发放。

  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表,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2实物盘点

  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药品和耗材名称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名称和药品实物及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药品名称应立即转移至药品相对应的区域。

  2.2.2盘点时按照实物填写,实物与帐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实盘数”栏填写实物数量。

  2.2.3在盘点表中“实盘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2.3盘点表的返还

  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2.3.4盘点负责人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2.4盘点抽查

  2.4.1盘点表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2.4.3当盘点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药品和耗材必须安排抽盘。

  2.5盘点结果确认

  2.5.1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2.5.2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下,贝卩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

  3.盘点总结

  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3.2盘点差异的处理,盘点工作结束后,所发生的差异、错误、盈亏分别予以处理,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冲单,并且未入账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3.4将盘点结果上报药学部,药学部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六、奖惩

  盘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盘点差错率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三0.5%。

  2、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何差错者(账物相符率100%,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超过0.5%以上者,每人罚款30元处理;差错率超过1 %以上者,每人罚款50元处理,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盘点管理制度15

  药库管理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方案,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有序地储存和分配。它涵盖了药品的接收、存储、发放、过期处理等多个环节,同时也涉及人员职责、记录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药品接收与验收:规范药品的入库流程,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药品质量检查、数量核对等。

  2. 存储管理:设定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发放与领用:设立严格的发放制度,防止药品滥用或错发。

  4. 库存监控:定期盘点,及时处理近效期药品,防止库存积压。

  5. 记录与报告:建立健全药品进出库记录,以便追踪药品流向。

  6. 人员培训与职责:明确药库工作人员的`职责,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7. 应急处理:制定药品丢失、破损或召回等情况的应急预案。

  8. 质量控制:实施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在库药品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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